权利伸张别忘“公共意识”(人民观点)
——如何提升我们的社会文明⑤
本报评论部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6日 09 版)
在伸张个体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呼唤公共意识的提升
。这种提升,是在松散的沙子当中,混合制度的水泥、规
则的石子和道德的水分,从而产出比花岗岩还坚韧的文明
基石
一个两年半前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1%的住户
坚持“狮子大开口”两头算账,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仍拒绝搬迁
,致使回迁安置迟迟不能动工,99%的已签约住户只能无奈
漂泊在外租房生活。一个原本人人受益的民生工程,在个
人的极端诉求下成了“人人受损”。近日,媒体报道的这一真
实案例,再次让我们思考个体诉求与公共意识的关系。
改革开放40年来,告别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个体意识得到空前增强,个人利益也成为很多人处
理社会关系的出发点。应该说,正是对“个体”的尊重,正是
对“权利”的捍卫,才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与此
同时,也要看到过犹不及。一切都让个人听命于集体,强
调个人为“全局”无条件牺牲确属苛求;但“我满足了,才是
公平,我满意了,才叫正义”,恐怕也不可取。一个“各私其
私”的环境,不仅难以发育出文明的社会,也难以长久维持
个体的利益。
网上有这样一个段子:医院来了一个瘦弱的肠胃病患
者,医生嘱咐他以后多吃青菜少吃肉。患者说,“我不敢吃
,我就是种菜的,承包了一大片菜地,都洒了农药,只卖
给别人”。医生无语,转头开了一些可吃可不吃、可查可不
查的药品和项目。虽然是段子,却折射出一个道理,无视
他人权利和社会整体利益,个人的私利只能在现实中逐渐
风干。现代市场经济不可能建立在极端个人主义所导致的
“原子化”“沙漠化”基础上,以分工和多元利益主体为前提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蕴涵着对集体主义的呼唤。倘
若每个人都想着一己之私的最大化,完全不顾公序良俗和
法律法规,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相互加害”而没有互利共赢
。
正因如此,这些年来,无论是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
反思,还是对遛狗不拴狗绳、公共场所吸烟、景区乱扔垃
圾等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