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守护健康(大家手笔)
王晨光
( 2018年09月26日)
健康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维护公民健康是
一个国家的重大民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健康
领域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
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持续提高。从世界范围看,我国是
医疗服务覆盖面和人民健康素质提高幅度最大的国家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好这项
国家战略,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
济和科教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此
,应加强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确保每个公民依法享有健康
权益,依法推动健康事业发展。
现阶段,应在健康中国战略统领下,适应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要求,立足现有条件,总结改革经验
,尽快依据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顶层设计,全面规划建设
医药卫生法治,把医药卫生领域的法律框架搭建好。例如
,出台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按
照医疗事业内在规律和法学逻辑设计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
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建立科学
完整的卫生法体系,大力推进卫生法治。
卫生法体系的核心概念是健康权,应从法律角度明确
这一概念,并建立相应保障制度。健康权是一项内涵丰富
的基本人权,既包括享有健康的权利和身体自由的权利
,如未经同意不接受治疗和试验的权利、知情同意权等
;也包括及时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
服务和医疗保障的权利,如获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权、医疗救助权、健康信息权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
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