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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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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负责人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培训班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农业产业化改革发展取得的进展和 成效,分析展望“十三五”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新任务,明确方向,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 龙头企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级各部门高 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央几个一号文件强调要大力发 展农业产业化,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落实中 央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推动农业产业化 发展的合力。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是国家对农业产业化 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的时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持续提高的时期,更是农业产业化促进新型经营体系构建 、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作用日益显现的时期。农业产业化快 速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亮点,也 为我国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经营组织规模和实力持续提升,有效保障了 主要农产品供给。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快速 发展,不断加强高标准原料基地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和质 量安全水平。到2014年底,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35.4万 个,其中龙头企业12.6万家,年销售收入达到8.6万亿元 ,分别比2010年增长38.8%、27.3%和72.0%。     二是联结带动模式日益丰富,有力促进了农民就 业增收。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业最大的区别就是产业 化要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共同发展。各类 产业化组织不断创新组织带动模式,在发展订单农业、实 行保护价收购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 联合体、股份制联盟等新兴联结方式,让农民从农业产业 链中获得更多实惠、分享更多收益。2014年,各类农业产 业化经营组织以订单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辐射 带动农户1.24亿户,年户均增收3234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 了15.9%和47.5%。    三是龙头企业集群集聚趋势明显,切实推进了区 域优势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这是“十二五”龙头企业发展的 一个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产业发展规律的使然。各地依托 资源和区位优势,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区集 聚,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精深加工,带动包装、储藏、 运输等配套产业,打造地区主导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 业融合互动,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2011年,农业部 启动了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共认定了209个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聚集了各类龙头企业9000多家 ,年销售收入超过1.7万亿元。    四是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加快推动了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培育。龙头企业把工业化理念和组织方式、互联网 技术和思维方式引入农业,不断创新投入方式、服务模式 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了农民分工分业和产业融合发展。 龙头企业与产业链各主体联合与合作不断强化,导入技术 、资金等先进要素,提高了农户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 力,推动形成一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促进了农民合作 社发展。到2014年底,与龙头企业对接的合作社达到20多 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比重超过15%。    “十二五”期间农业产业化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中央 高度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地方精心指导和创 新服务的结果,更是龙头企业努力拼搏的结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 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产业化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五中全会把加快农业现代化作为 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 建设既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龙头企业的重要责任。龙 头企业要把握好四个问题。   一、要带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也面 临资源环境“硬约束”不断加剧,农产品的价格持续走低,农 产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越来越大等问 题。农业发展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和不可持续等问题日 益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十分紧迫。   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最有活力、最具 创新能力的经营主体,应该在带动农业转方式中发挥应有 的作用。一是龙头企业可以导入先进生产要素,是资本和 技术集约型农业的示范引领者。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 改变传统粗放式生产模式,使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要 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龙头企 业通过自建基地、示范带动、为农民提供全程化服务等多 种方式,将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导入农业,推动农业 生产向资金和技术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 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二是龙头企业可以对接小农户与大市 场,是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推动者。优化农产品结构是转 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农业产业化本质上就是农业 组织生产模式的一种制度创新,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 ,发挥龙头企业对市场信息敏感的优势,将市场需求通过 产业链组织传递到生产环节,实现农业由“生产导向”向“消 费导向”转变,减少农业结构调整的盲目性。三是龙头企业 可以实现农业生产全程可追溯,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捍卫 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底线。龙 头企业作为市场中的“非匿名交易者”,其市场信誉和品牌价 值可能会因为一次质量安全问题而毁于一旦,决定了企业 具有保障质量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内生动力。龙头企 业通过建立高标准生产基地,统一投入品、生产技术和工 艺,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能够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安 全水平。    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一是要推动 科技创新。要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建立以创新 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薪酬激励制度,引导技术人 员以知识产权等入股,激发员工创新的积极性。要加强与 有关科研院校或企业合作,开展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重 点在农业品种、生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下功夫,提高农业 科技水平。二是促进产品提档升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 和消费的升级,人们对农产品的要求也有新变化,安全性 、营养性、休闲性和功能性的产品需求在增加。龙头企业 要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分析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新变化 ,要在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上下功夫,开发优质化、 个性化、便利化的新产品。三是推进绿色生产。龙头企业 要注重节能减排,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化生产,应用节 水、节肥、节药技术,控制农兽药残留;要综合考虑种养 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加大副产 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 益的有机统一。    二、要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 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规模经 营也成为必然趋势。   龙头企业在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具有 独特作用。一是带动农民和合作社发展规模生产。龙头企 业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 式,解决农户规模扩大之后的市场销售问题,降低了农民 和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有效带动了农户与合作社扩大生产 经营规模。同时,龙头企业针对农户在扩大规模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提供技术指导、信贷担保等支持,为农户扩大 规模提供了条件。二是推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