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负责人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培训班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农业产业化改革发展取得的进展和
成效,分析展望“十三五”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新任务,明确方向,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
龙头企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级各部门高
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央几个一号文件强调要大力发
展农业产业化,国务院专门出台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落实中
央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推动农业产业化
发展的合力。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是国家对农业产业化
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的时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持续提高的时期,更是农业产业化促进新型经营体系构建
、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作用日益显现的时期。农业产业化快
速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亮点,也
为我国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经营组织规模和实力持续提升,有效保障了
主要农产品供给。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快速
发展,不断加强高标准原料基地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和质
量安全水平。到2014年底,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35.4万
个,其中龙头企业12.6万家,年销售收入达到8.6万亿元
,分别比2010年增长38.8%、27.3%和72.0%。
二是联结带动模式日益丰富,有力促进了农民就
业增收。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业最大的区别就是产业
化要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共同发展。各类
产业化组织不断创新组织带动模式,在发展订单农业、实
行保护价收购的基础上,探索出了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
联合体、股份制联盟等新兴联结方式,让农民从农业产业
链中获得更多实惠、分享更多收益。2014年,各类农业产
业化经营组织以订单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辐射
带动农户1.24亿户,年户均增收3234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
了15.9%和47.5%。
三是龙头企业集群集聚趋势明显,切实推进了区
域优势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这是“十二五”龙头企业发展的
一个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产业发展规律的使然。各地依托
资源和区位优势,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区集
聚,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精深加工,带动包装、储藏、
运输等配套产业,打造地区主导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
业融合互动,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2011年,农业部
启动了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共认定了209个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聚集了各类龙头企业9000多家
,年销售收入超过1.7万亿元。
四是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加快推动了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培育。龙头企业把工业化理念和组织方式、互联网
技术和思维方式引入农业,不断创新投入方式、服务模式
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了农民分工分业和产业融合发展。
龙头企业与产业链各主体联合与合作不断强化,导入技术
、资金等先进要素,提高了农户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
力,推动形成一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促进了农民合作
社发展。到2014年底,与龙头企业对接的合作社达到20多
万家,占合作社总数的比重超过15%。
“十二五”期间农业产业化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中央
高度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地方精心指导和创
新服务的结果,更是龙头企业努力拼搏的结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
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产业化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五中全会把加快农业现代化作为
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
建设既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龙头企业的重要责任。龙
头企业要把握好四个问题。
一、要带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也面
临资源环境“硬约束”不断加剧,农产品的价格持续走低,农
产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越来越大等问
题。农业发展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和不可持续等问题日
益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十分紧迫。
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最有活力、最具
创新能力的经营主体,应该在带动农业转方式中发挥应有
的作用。一是龙头企业可以导入先进生产要素,是资本和
技术集约型农业的示范引领者。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就是
改变传统粗放式生产模式,使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要
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龙头企
业通过自建基地、示范带动、为农民提供全程化服务等多
种方式,将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导入农业,推动农业
生产向资金和技术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
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二是龙头企业可以对接小农户与大市
场,是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推动者。优化农产品结构是转
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农业产业化本质上就是农业
组织生产模式的一种制度创新,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
,发挥龙头企业对市场信息敏感的优势,将市场需求通过
产业链组织传递到生产环节,实现农业由“生产导向”向“消
费导向”转变,减少农业结构调整的盲目性。三是龙头企业
可以实现农业生产全程可追溯,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捍卫
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底线。龙
头企业作为市场中的“非匿名交易者”,其市场信誉和品牌价
值可能会因为一次质量安全问题而毁于一旦,决定了企业
具有保障质量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内生动力。龙头企
业通过建立高标准生产基地,统一投入品、生产技术和工
艺,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能够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安
全水平。
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一是要推动
科技创新。要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建立以创新
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薪酬激励制度,引导技术人
员以知识产权等入股,激发员工创新的积极性。要加强与
有关科研院校或企业合作,开展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重
点在农业品种、生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下功夫,提高农业
科技水平。二是促进产品提档升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
和消费的升级,人们对农产品的要求也有新变化,安全性
、营养性、休闲性和功能性的产品需求在增加。龙头企业
要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分析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新变化
,要在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上下功夫,开发优质化、
个性化、便利化的新产品。三是推进绿色生产。龙头企业
要注重节能减排,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化生产,应用节
水、节肥、节药技术,控制农兽药残留;要综合考虑种养
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加大副产
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
益的有机统一。
二、要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
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规模经
营也成为必然趋势。
龙头企业在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具有
独特作用。一是带动农民和合作社发展规模生产。龙头企
业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
式,解决农户规模扩大之后的市场销售问题,降低了农民
和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有效带动了农户与合作社扩大生产
经营规模。同时,龙头企业针对农户在扩大规模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提供技术指导、信贷担保等支持,为农户扩大
规模提供了条件。二是推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