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 动员部
署会议上的讲话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吕竹青
(2017年12月25日)
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建民厅长同意召开的。之前,已印发了省
环保厅、省公安厅商定的《关于建设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
控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7〕112号),对全省危险
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是由省公安厅
、环保厅主要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决定的,是危险废物环境
监管的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省危
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应时合势,精准发力,充分认识智能监控体系建
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工作部署,全省组织开展了多轮打击违法犯罪和督查环境
隐患的专项行动,共发现了1712个涉危险废物的各类问题
。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691个,还有21个问题正在整改
,立案处罚了54家企业,共处罚金565万元,28家企业被移
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
险废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全省各级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得
到了环保部土壤司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
清醒地认识到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危险
废物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止,在如此严打重压形势下
不法企业依然不断以身试法,今年,石家庄、张家口、衡
水、沧州和辛集市,发生了5起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
犯罪典型案件。特别是在无极县发生的“6.16”非法倾倒
危化副产品案件,5名参与倾倒的犯罪嫌疑人中毒身亡,这
是全国历史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最为典型的污染环境犯罪
案;在2个月后,又发生了无极县某化工企业将危险废物非
法倾倒到张家口两个县的“8.16”案件。
这些案件的成因,集中反映出了4个方面问题:一是对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地方对危险废
物管理中的问题和隐患视而不见、表现木然,缺乏发现问
题和排除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认为“没出事就是没事
”的侥幸心理、“别的地方出了问题与我无关”的麻痹思
想、“上级安排就干、不安排就不干”的消极态度等,在
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危险废物管理机构配置不到位
。截至目前,只有石家庄、秦皇岛、定州市成立专门的危
险废物管理机构,其他各市虽然明确了承接管理工作的机
构,但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尚未配置,这既反映出主
要领导的不重视,也预示着开展工作不可能细致、深入。
三是一些企业守法自律意识不强。随着形势变化和监管强
化,大部分企业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在合法处置危险废物
方面日趋规范。但是,仍有部分企业守法自律意识淡薄
,其中就有个别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外资企业!近年来
的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重大案件,均是一些不自律的企
业和专业犯罪团伙勾结,受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所带来的暴
利驱使,不惜践踏法律、损害环境,实施有预谋、有组织
的犯罪活动。四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底数不准。部分地方
未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或因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因素
影响,对辖区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处置流向等掌握不准
确,导致大量危险废物游离于日常监管之外,这是导致非
法倾倒危险废物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底数不清的问题,省环保厅在2018年将主要采取
两项重要措施,一项措施是守法处置危险废物审计试点工
作,就是要用审计的方法,核准重点行业、企业产生危险
废物的实际数量,核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利用危险
废物和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真实情况,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
上,今后再用3-5年时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的审计全覆盖
,开展试点工作的文件近期也将印发实施;另一项措施就
是建设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监督企业如实、守法申报和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智能
监控体系建设,既是今天这次会议的主题,也是2018年全
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各地充分认识到此
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希望各企业充分了解到省环保
厅、公安厅推动此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希望各地和企业
能够共同推动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目标,示范带动,务必确保智能监控体系建
设的质量和进度
各地环保部门要将智能监控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
,迅速安排部署,划定安装范围,明确安装要求,严控时
间节点,倒排建设工期,尽快选取示范项目,发挥带头推
动作用,保障智能监控体系如期建成。
(一)划定安装范围。一是全省所有危险废物(不含
医疗废物)的重点产废单位(年产100吨以上危险废物)和
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这里再明确一点,在企业环
评手续和产废申报中,只要有一项年产危险废物超过100吨
,就要纳入安装范围。二是全省所有危险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