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立法工作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满堂
(2015年8月10日)
同志们: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
就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
排作汇报。
一、我市推进立法工作的主要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上下联
动、加强沟通、积极主动、团结一致,在争取我市获得地
方立法权的工作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强化能力。一是建立健全立法工作
机构。在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
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后,省人大计划根据全省17个新获立法
权的市的实际情况分三批授予地方立法权,并制定了《关
于我省第一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的评估工作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对照方案所陈的立法条件、立法能力等方
面的要求,积极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在各方面的支持下
,我们选取加强立法能力的硬件建设作为突破口,首先
,经市委批准成立专门负责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的市人大
法制委员会,并于5月6日专门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其次
,扩编了法制工委,内设办公室兼备案审查科、法规科
,并重新设定法制工委的工作职能。再次,增设了内司工
委,把原法制工委承担的内务司法工作职能划至内司工委
。至此,我市立法工作的硬件建设已能适应立法工作的基
本需求。二是狠抓立法队伍建设。1.为提高我市的立法质量
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派出三名同志到省人大常委会
法工委跟岗学习,学习立法知识和与立法相关的技能。2.
8月3日到7日,本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一行5人参加
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办的第一期立法法培
训班。培训班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高
屋建瓴地解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定,深刻解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体系以及把握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全国人大常委
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副主任阚珂等领导分别就立法法修
改、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地方行政立法、立法规划和立
法计划的编制、立法程序、备案审查和立法技术等内容进
行了全面详实的讲解。通过培训学习,市人大常委会的学
员均受益匪浅,并将把学习到的知识用于推进我市立法工
作的开展。3.参照省人大常委会及有立法权的兄弟市的做法
,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
则,成立由33名专家组成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
与评估专家库。4.对全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法律人才进行调
查摸底,建立了具有527人的东莞市立法人才储备库,强化
我市立法人才队伍,为立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经市委批准,在广东省
2015年立法工作暨第一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工作会
议上,我市向省人大常委会呈报了《东莞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度立法项目计划》,我市立的首部
法规决定放在城市管理方面。为使首部立法工作一炮打响
,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与市城管局沟通,城管局表示有
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完成首部法规起草工作。为使立法
工作在科学、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
法法》和《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并参照兄弟市的做法
,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研究制定了包括《东莞市人大常
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流程概要》、《东莞市地方性法规立
项工作指引》等十项工作指引在内的《东莞市立法工作指
引》。7月9日这些工作指引已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
审议通过,并作为会议材料印发本次会议。我们相信,这
对指导我市做好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