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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沐副局长:在全省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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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沐副局长在全省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 “两证整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省“三证合一”登 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按照工商总局、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部署要求 ,经省政府同意, 省工商局 、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 发改委   、 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六部门 ,10月28日联合印发了《湖南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 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11月3日,国务院四部 门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了动员部署,为实施“两证整 合”指明了方向。为确保我省“两证整合”按照上级要求 在12月1日顺利实施,召开这次专题工作会议,再次进行动 员、部署。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实施“两证整合”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2015年10月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三 证合一”的实行,进一步优化了企业的市场准入流程,减 少了重复性审查,推动了相关部门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 ,降低了设立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有力 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 人范畴,不是组织机构。在制度上,个体工商户只有工商 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这两证 ,而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些地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颁发部门曾向少部分个体工商户颁发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因此,在去年实施“三证合一”的改革中,没有包括 个体工商户。 在企业实行“三证合一”以后,个体工商户 依然要到工商、税务两家分别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逐渐凸 显,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呼声开始出现。2015年12月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工商总局、税 务总局研究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问题,使我国公民能够更 加便利地从事个体经营。工商总局、税务总局领导对这一 工作高度重视,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与税务总局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密切合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订了 详细的工作方案。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将个体工商 户“两证整合”确定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按 照国务院要求,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 ,加紧工作。8月底,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制定发布了《意见》。 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 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我国个 体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方便群众生活、 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简化个体工商户办 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流程和申请材料,实现两证整合 ,其重大意义有三点: (一)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 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个体 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 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 部署,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放宽准入、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人民 群众创业动力,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通过便捷的市场准入参 与经济建设,更加公平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二)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延伸。去年10月1日实施“三证 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登记时间从一个月缩短到 几个工作日,投资办企业的效率大幅度提升。在企业实行 “三证合一”以后,个体工商户仍然要到工商、税务两家 分别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逐渐凸显。今年5月18日,国务院 常务会议正式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确定为今年商事 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8月底,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 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决定从今 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将“三 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简化个体工商 户登记注册程序,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使公民从 事个体经营更加便利,让所有市场主体能公平地享受改革 红利,充分体现商事制度改革的普惠精神。 (三)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是推进简政放权、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的有力 举措。“两证整合”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 ,有利于全面建立程序更加便利、内容更加完善、流程更 加优化、资源更加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两证整合 ”将原有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 照,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 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减少了重 复性审查,优化了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准入流程,并推动相 关部门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降低了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制 度性成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更加优良的 公共服务环境。 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无疑是涉及千家万户的 大事。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两证整 合”的重大意义,思想重视,强化责任心和使命感,作为 当前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1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二、要依法依规开展“两证整合”工作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原来个体工 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 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 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 “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 制度。国务院四部门的《意见》是顶层设计,是“两证整 合”的法规依据,我省六部门的《实施方案》是具体落实 的措施,各级要认真遵照执行,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把 握好几个重点环节: (一)统一登记条件和表格。按照“保留必需、合并 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登记申请文书提交材 料规范,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和登记申请文书格式规范 ,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 ”,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工商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          (二)统一受理窗口和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统一受理模式,申请人统一向工商登记机关窗口或政务服 务中心工商窗口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两证整 合”虽简化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程序,但并没有降低工 作的要求。整合后,登记的程序更加规范,特别是对信息 的录入,一是增加的内容必须录入到位,二是录入必须按 要求程序实施。只有这样,工商登记机关才能准确地将个 体工商户基本登记信息共享给国税、地税部门。税务机关 为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 享相关登记信息。同时,将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信 息,在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税证明》与 工商登记机关共享。     (三)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8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总体方案》规定的赋码规则,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时 ,由各级工商登记机关通过湖南省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系统 向个体工商户实时生成全国唯一的统一代码,并打印在营 业执照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码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和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统一代码数据库。 (四)升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 ,数据交换量大。要依托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 升级改造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系统以及湖南省市场监管信 息平台,确保工商登记机关和税务机关实时将个体工商户 基本登记信息和清税信息传输至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 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个 体工商户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 和有效应用。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