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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伟: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务虚会暨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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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务虚会暨 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黄志伟 (2014年3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大家畅所欲言,深入探讨,形成了不少共 识,取得了不少的成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市 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都召开1-2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务虚会 暨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每召开一次会议,我们都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形成了一些共识,如2011年12月在 西林县召开会议后,形成了“有位、有为、有威”、“适时、 适量、适度”的工作理念;2012年8月在那坡县召开会议,总 结那坡县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拉开了在全 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2013年1月在田阳县 召开会议,形成了“不求多、只求精、讲究实效”的理念 ;2013年7月在田东县召开会议,总结了田东县开展乡镇人大 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可以说,我们这些会议的效果 还是比较明显的,这都是市人大各专工委、各县区人大常 委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不断提升形成的共识。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和探索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新途 径、新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什么要设定监督实效 这个主题,刚才大家讨论时也讲了,人大工作的核心就是 监督,在依法行使三权中,最重要的是监督工作,也是最 能体现人大职能的形式。下面,我结合刚才大家的共识 ,就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讲几点意见。   一、为什么要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一)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是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 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 了一些新的更高要求。党中央提出,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 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讨论决定重 大事项,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 ,加强人大预算决算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等等,这些“健全 ”、“完善”、“加强”词汇,都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人大监督 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二)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是人大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 的要求   一是由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要求的。人大是国 家权力机关,“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 监督。二是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我们地方人大主要 由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除了隆林县各 族自治县,有小半个立法权,可以制定少数民族自治县的 单行条例。在这里,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重大事项决定或 重大决策,这也是大家这两天关心的话题。我认为,重大 事项决定权,就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我们对政府工作报 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预算决算报告等的表 决和批准,就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这是规范性的重大 决定。还有另外一项叫自选动作的重大决定,如刚才潘其 弟副主任讲的,人大可以单独的、单项的、就某个领域重 大问题作出决定。市一届、二届人大常委会也就铝工业发 展、加强市本级财源作出了重大决定。我们市三届人大常 委会也正在做全面深入调查,适时就某一重大事项作出重 大决定。关于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 ,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这也是这次会议大 家反映最多、讨论最热烈的问题。什么事情要向人大报告 ,我的理解是,如果在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 、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这些报告中已经包涵 的东西,政府再去做,就不需再向本级人大报告,但是如 果在报告里面没有的,政府又需要去做的,那么就要向人 大报告。那么,什么才是重大决策?有些地方权限定为 5000万,有些地方是1个亿,有些地方则是20万,我认为应 该由各地来具体作规定,明确政府作重大决策前向人大报 告的范围、度量。三是法律赋予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法律不但赋予了权力,连用什么手段来提高监督的实效 都给了。政府要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预决算还 要经过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批准,计划、经济也要经过人 大批准,还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的询问、质询、特定 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只要我们充分运用好这些监督 手段,就能够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去年我们运用了专题 询问,整个人大监督实效得到了切实加强,也彰显了人大 监督的威力。我们还有一个监督办法叫做代表约见,监督 法规定,代表可以约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下一级 政府部门领导,我们也可以尝试这个监督方式。这些都是 法律赋予我们人大的监督手段,我们应该进一步行使好、 运用好。   (三)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是人民群众对人大的要求以及 “一府两院”对人大的期望   去年,我们召开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 ,在社会上引起了强大反响,并得到了部门和人民群众的 肯定和好评。不仅人民群众希望人大多做一些专题询问 ,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同时“一府两院”也希望我们 能加大监督力度,甚至有些政府部门主动要求将本身工作 列入市人大调研和执法检查安排之中。   二、如何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一)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市、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专题询问、 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监督手段,特别是今年 要重点加大运用专题询问监督手段,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 定大局的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 一次专题询问活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市招商 引资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并在去年9月通过了《百色市人 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试行办法》, 这是广西第一个在市一级提 出关于专题询问的规范性办法,刚才也把这份材料印发给 了大家,希望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所参考作用。今年 ,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希望各县区人大 常委会今年也结合各自实际都开展一次专题询问。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实效   我到人大工作以后,一直在研究法律与创新的问题 ,制度与效率的问题,指导与领导的问题这三个关系。创 新的空间是非常大的,创新是永无止境的。今年,我们如 何创新工作,从哪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