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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公文写作56条病例分析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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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公文写作56条病例分析及修改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何新国 一、“经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审委员会评定,《浙江人大》被评为第四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关于表彰〈浙江人大〉杂志社的通报》,2010年2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初稿) 按:上句有了“评定”这一动词,下句“被评”就显得多余。修改方法之一,就是删除“被评”。 二、“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浙江人大》杂志社予以通 报表彰。”(《关于表彰〈浙江人大〉杂志社的通报》,2010年2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 件初稿) 按:“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一个完整的主谓结构,前面加上一个介词“经”,原来的主 谓结构就变成了一个介词结构,介词结构在句子当中一般都是作状语的,因为前面“为了发扬成 绩、鼓励先进”表示目的在句中也是作状语,这样一来,本句就成为没有主语的句子,因而是不 完整的。修改方法之一,删除介词“经”。介词类似的用法造成的语法错误在公文起草当中经常 会碰到,这是一个常见的错误。 三、“2010年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召开省政府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人座谈会。 省政府张鸿鸣秘书长、省法院齐奇院长、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省法制办孙志丹主任出席座 谈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有关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座谈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主持,丁祖年、洪建新副秘书长分别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 今年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情况,姚民声秘书长就改进和加强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了 说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负责人座谈会纪要》,2010年2月浙江省人大常委 会办公厅文件初稿第一段) 按:上述所引座谈会纪要第一段写了三层意思,一是会议的时间、地点、名称;二是会议的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三是会议的主要内容。总体上还是可以的,但在介绍座谈会出席、列席 人员时出现了问题。第一,介绍座谈会出席人员时,遗漏了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这就不够全 面。作者可能觉得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下文将会出现,所以前面就干脆省略掉了。第二,省 法制办主任既不是省政府组成人员,更不是省政府负责人,放在出席人员行列显然是不妥当的 。因此,介绍座谈会出席人员一句修改为“省人大常委会王永明副主任、省政府张鸿鸣秘书长、 省法院齐奇院长、省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出席座谈会。”介绍座谈会列席人员一句修改为“省人 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秘书长办公会议有关成员以及省法制办负责人 列席会议。” 四、“去年,全省生产总值22832亿元,比2008年增长8.9%。在今年1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三 次会议上,吕祖善省长代表省政府作了全面报告,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在浙江代表团赴京 动员会上的讲话》,2010年2月初稿) 按:为什么“吕祖善省长代表省政府作了全面报告,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呢?因为,下面在座 的听众都是在浙全国人大代表,都已经列席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了吕祖善所作的政 府工作报告。但这一信息,第三者未必知道,而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既不能有歧义,也不可 有含糊之处,必须简要、准确、明了。因此,可以在“作了全面报告”之后加上“大家都列席了会 议、听取了报告,”这么一句,意思就更加清楚了。 五、“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我国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新胜利、保持经济社会平 稳较快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在浙江代表团赴京动员会上的讲话》,2010年 2月初稿) 按:这句话是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的背景所作的分析判断。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 注意。第一,由于是会前的分析判断,所以最好在“是”字前面加上一个“将”字。第二,会议召 开是一个时间刻度而非一个时间段,所以“关键时期”可以修改为“关键时刻”。 六、“大家将是第三次赴京出席全国人代会,对大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都有所了解,对会议服 务保障工作也比较熟悉。”(《在浙江代表团赴京动员会上的讲话》,2010年2月初稿) 按:在浙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既有新代表,也有老代表,有的老代表连任了两三届,所以 光讲“大家将是第三次赴京出席全国人代会”,是不够准确的。这里有两种改法。一是在“大家 ”前面加上“本届”,讲本届第三次出席全国人代会,意思是清楚的。二是采取否定的表达方法 ,修改为“大家都不是第一次赴京出席全国人代会”,实际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已经出席过多次了 。 七、“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召开省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座 谈会,就改进和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服务保障有关工作达成共识。根据座谈会讨论情况,整 理成会议纪要,经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领导同意,现予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人 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负责人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10年2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 初稿) 按:这一段话拟作如下修改。第一,年月日表达时间是一个完整的说法,所以“2月21日 ”前面加上“2010年”为好。第二,“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召开┄┄”强调了座谈会的召集单位,而 实际上四家单位的负责人在这次座谈会上是平等的主体关系,所以这一句可以调整为“省人大常 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座谈会在杭州召开。”第三,座谈会 首先通报了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的安排情况,所以在座谈会内容表述方面加上 “会议通报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安排情况”一句。第四,“就改进和加强省人大常 委会会议服务保障有关工作达成共识”一句,删去“有关”,“达成共识”改为“进行了研究”。第五 ,“根据座谈会讨论情况,整理成会议纪要,经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修改为“座谈会纪要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领导审签同意,现予印发。” 八、“为开拓人大干部视野,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促进浙台两地交流与合作,更好地 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4月份拟组织全省人大机关干部赴台考察交流。”(《关 于组织全省人大机关干部赴台考察交流的通知》,2010年3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件初稿 ) 按:这是该通知初稿的第一段文字,下面逐一分析修改。第一,从通知内容可以知道 ,这次参加赴台考察交流的人员其实都是人大机关干部,而非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务委 员会)的组成人员。所以,在“为开拓人大干部视野”一句“人大”、“干部”之间增加“机关”二字 就会更加准确一些;同时,“开拓”改为“拓宽”可能要更好一些。第二,由于监督工作是国家权 力机关工作(即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人大机关干部主要是从事服务工作的,为谁服务呢 ?为“三会”(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服务,为人大工作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而且在 监督体制方面台湾监与大陆完全不同,“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不能作为赴台考察交流的目的 之一,因此“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修改为“提高人大机关服务工作水平”。第三,“促进浙台两 地交流与合作”,“两地”的意思比较含糊,把“地”字改为“省”字,就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台湾是中 国的一个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第四,“决定4月份拟组织全省人大机关干部赴台考察交流 ”一句,“决定”、“拟”二者取其一,或者删除“拟”字,或者删除“决定”且“拟”后加“于”字,两种 改法都可以。 九、“应南非西开普省议会、埃及盖卢比尤省议会的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 2010年4月组团出访南非、埃及,就两国地方议会在城乡规划、文化遗产保护、议会运作方式等 方面立法、监督和落实情况进行交流,以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外交往,开拓视野 ,促进全省地方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 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应邀组团出访南非埃及的报告》,2010年3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 件初稿) 按:这是该报告初稿的第一段文字,下面逐一分析修改。第一,标题显得非常罗嗦,文 件有红头,有落款,“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文件的头尾都会出现,所以删除标题里面的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9个字,使标题更加简洁。第二,“就两国地方议会在城乡规划、文化 遗产保护、议会运作方式等方面立法、监督和落实情况进行交流。”这一句话表达考察的内容。 首先,承接上文,“两国”应该是指“南非、埃及”,因此“就┄┈进行交流”一句中的“交流”(双 向的)改为“考察”(单向的)为好。其次,“等方面”之后加上一个“的”字,“立法、监督和落实 情况”中的“和”字改为“及其”,因为落实情况是指前面立法、监督等的落实情况,而非与立法、 监督并列的第三者。第三,“以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外交往,开拓视野,促进全省地 方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句话表达考察的 目的,文字上可以作些删简,“及其常委会”、“开拓视野,”、“地方”、“立法、监督等”、“推动 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都可以删除。这样,该报告第一段有关出访内容和目的两句话就 修改为:“就两国地方议会在城乡规划、文化遗产保护、议会运作方式等方面的立法、监督及其 落实情况进行考察,以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对外交往,促进全省地方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 十、“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进行检 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方案》,我们制定了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进 行了安排。根据执法检查方案,定于3月19日下午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在 我省实施情况的汇报,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于开展科学技 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的通知》,2010年3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段文字是该通知正文主体部分。读完通知初稿全文,揣摩作者表达意图有三:一 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开展科技进步法执行情况检查,二是送上执法检查方案,三是2010年3月 19日下午要召开情况汇报会。根据执法检查方案,当年4月到5月执法检查组将赴杭州市、宁波 市开展检查工作,涉及到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就是召开情况汇报会,因此这个通知的主要 任务就是通知开会,纯粹是一个会议通知,而不是执法检查工作部署通知。搞清楚了通知的目 的,修改起来就方便多了。第一,标题可以修改为《关于召开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汇报会 的通知》。第二,“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进 行检查。”一句“对”字后面增加“我省”二字。第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方案》,我们制定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 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整句删除,而在此处增加“现将执 法检查方案送上。”一句。第四,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可以看出这次会议准备工作还 不够充分。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让省政府早作准备,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是可以的 。但这个通知发出到会议召开只有10天时间,如果能够把会议安排都写清楚,通知一步到位 ,就可以大大地提高行文效率。 十一、“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吴国华副主任担任组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 任委员童芍素、副主任委员李兰娟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幽扬及部分省 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请省科技厅安排人员协助工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 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方案》,2010年3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一段话是该方案关于(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的表述,有两个地方需要作些修 改。第一,“┈┈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参加”在这里应该是指参加执法检查组 ,由于“执法检查组”放在本段开头,可以承前省略,所以此处“执法检查”四个字必须删除。第 二,“请省科技厅安排人员协助工作”,不属于执法检查组构成方面的内容,前面必须用句号句 断,同时在“协助”与“工作”之间加上“执法检查组”,这一句意思就更加明确了。另外,再说说 这个方案的标题,问题依然是不够简洁,可以删除标题中“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 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使用简称,“检查”与“方案”之间增加“的”字,标题最后修改为《关于科 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的方案》。 十二、“满意和基本满意未超过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 情况报告,由主任会议进行研究;报告机关要在主任会议规定时间内重新作报告,并由主任会 议决定是否再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和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 实施方案》,2010年3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初稿) 按:这是该方案第四部分“结果处理”的第二段文字,是关于测评结果基本不满意的情况 如何处理的表述。从原文看来,基本不满意情况出现之后,处理方法大致有二,一是报告机关 重新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报告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二是报告机关重新作报告但不再进行满意 度测评。采取哪种方法处理为好呢?最后要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这大概就是作 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因此,这段话可以修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未超过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 人员半数的,是否需要报告机关重新作报告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总 之,文章是表达思想的,核稿修改也要着眼于思想的表达,在找出表达漏洞的基础上对症下药 ,而不仅仅是文字的调整与更换。 十三、“一是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其中,拟审议通过的2件,即……;拟初审的1件 ,即……;拟批准的3件,即……。其中,原计划安排本次例会审议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草案)》,由于省政府报送较迟,为做好充分准备,建议不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说明》,2010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 主任会议文件初稿) 按:这是该说明第一部分关于建议议程的一段文字表述。第一,这段话有两个“其中”。 第一个“其中”的用法是正确的,因为前面“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属于总写,“其中”后面属于 分写。而第二个“其中”用得就让人莫名其妙了,因为“其中”之后《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 案)》不属于“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的范围和内容,所以此处“其中”可删。第二,关于《浙 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安排的表述问题。“原计划安排本次例会审议”,隐含的意思就 是“本次例会不安排或不提交”,这是一个肯定句表达否定意思的句子。既然前面已经表达了《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不提交本次例会审议(即不列入本次例会议程),那么下文 “建议不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不就重复了吗?而且没有交待下一步的安排情况。如果将最 后一句“建议不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修改为肯定句“建议列入下次例会议程”,不仅避免了 重复,而且还把《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下一步安排也交待清楚了。 十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初次审议意见、省人大内司委以及各地、各方面 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提出了草案修改稿。但是,考虑到当时的 经济形势,拟待时机适宜时再提请常委会审议。当前,我省经济已呈现企稳向好的态势,同时 ,根据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关于法规草案搁置审议满两年将终止审议的规定,法制委员会经研 究,认为该立法项目已经具备继续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条件。”(《关于〈浙江省企业民主管 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3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初稿) 按:这是该审议结果报告第一段的一部分,有几个地方值得推敲修改。第一,“初次审 议意见”与“省人大内司委”之间的顿号可以用连接词“和”来替换。第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 条例(草案)》于2008年下半年提交省委常委会研究,当时考虑到全省经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 响形势比较严峻,省委在总体肯定条例草案的同时决定条例草案暂缓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 过。站在2010年3月的角度,表达条例草案这一背景,应该是“当时考虑到”,而不是“考虑到当 时”,因为“拟待时机适宜时再提请常委会审议”是当时作出的决定。因此,“但是,考虑到当时 经济形势”可作如下修改:删除“但是,”,把“当时”提到“考虑到”之前,删除“的”字并在此处增 加“我省”二字。最后修改为:“当时考虑到我省经济形势”。第三,“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该 立法项目已经具备继续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条件。”删除“经”字,把“认为”提到研究之后;上 文已经注明《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所以此处“立法项目”可以改为“草 案”;“继续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语意不通,可以删除“通过”二字。于是整句修改为:“法制委 员会研究认为,该草案已经具备继续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条件。” 十五、“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关于省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并进行了研究。会 议决定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浙江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2010年3月第39期初稿) 按:这是该期主任会议纪要的全部内容,这次主任会议只有一项议题,即研究省经信委 主任任免人选。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省政府组成人员人选,经省委提出、省人大 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之后,再由省长按照法定程序以议案的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所以,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省委组织部是受省委委托就有关人选情况作说明,而非受 省长委托作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第二,这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省经信委主任人选,内容是非 常具体的。如果按照目前这种写法,若干年之后,有人查阅本期会议纪要,就会感到不知所云 。因此,会议纪要尽可能写实。根据上述分析,可以作出两处修改,即“省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 项”修改为“省经信委主任任免人选情况”,“有关人事”修改为“省经信委主任”。于是,这段会议 纪要就可以修改为:“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经信委主任任免人选情况的说明,并进行了 研究。会议决定将省经信委主任任免事项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十六、“届时,请参加调研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安排好工作,于16日上午8时整在省人大机 关办公楼正门集中上车。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于13日中午前,将是否参加本次调研情况告知省人 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联系电话:××××××××)。”(《关于组织常委会组成 人员开展立法调研的通知》,2010年4月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是该通知很关键的两句话。前一句明确出发的时间和地点,后一句要求不管是否 参加都要报名单;按照人们的思维习惯,这两件事情的次序应该颠倒过来,因此这两个句子需 要互换位置。现在来看文字上存在的问题。4月16日开展调研,4月12日发出通知。通知叙述的 时间立足点是4月12日,站在4月12日叙事明理,一是要提前安排好工作;二是4月16日要准时参 加。“届时”,就是到时候,指4月16日。“届时参加”,说得通;“届时安排好工作”,就不通了。 所以,删除此句中的“届时”。第二句文字上需要调整,可以调整修改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否参 加本次调研,请于13日中午前告知办公厅秘书处”。最后看这个通知的标题,“关于组织常委会 组成人员开展立法调研的通知”,语法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读起来总感觉到这个通知不仅是 要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而且要广而告之,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项活动。而实际上,这个通知 只有一个使命,那就是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求标题简洁,可以删除标题中的“组织常委会组 成人员”,删除的内容在正文里面已有详细表达。修改后的两句话“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否参加本 次调研,请于13日中午前告知办公厅秘书处。请参加调研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安排好工作,于 16日上午8时整在省人大机关办公楼正门集中上车。” 十七、“关于对党政机关下属中心、学会、协会组织因公出国团组开展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党政机关下属中心、学会、协会组织因公出国团组开展自查情况的报告》,2010年 4月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2010年4月初,省外办发出《关于对党政机关下属中心、学会、协会组织因公出国 团组进行检查的函》(浙外出[2010]14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先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将进行 抽查。办公厅自查之后,向省外办报送自查情况,这里所引即办公厅函件初稿的标题。如果把 省外办函件标题与办公厅函件标题进行比较,两者只有几个字不同,不难发现后者对前者的借 鉴。这一简单的借鉴,一不小心,叙述的角度就出了问题。省外办是这项检查的主体,为了部 署检查工作,需要对外行文,从省外办角度叙述,“对党政机关下属中心、学会、协会组织 ……”这一表达是通顺的。但是,办公厅自查情况报告,对省外办行文,叙述的角度自然应该是 办公厅。从办公厅角度叙述,“对党政机关下属中心、学会、协会组织……”这一表达就讲不通 。所以,办公厅函件的标题应该删除“对党政机关下属中心、学会、协会组织”。 十八、“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定于4月20日赴杭州市开展科 技进步法执法检查,上午9时整,听取市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汇报,请市发改委、市 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并与部分人大代表和科技界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座谈 。下午,实地考察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关于赴杭州市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2010年4月办公厅通知初稿) 按:这是该通知的主体部分,文字需要进行一些调整和修改。首先,“受全国人大常委 会委托”之后的内容转接得太急太快,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是委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科技 进步法执行情况,而没有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到杭州市进行检查,所以可以在“省人大常委会”之 后加上“今年上半年将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其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执法检 查方案,对这次执法检查作出了具体安排,因此“执法检查组定于4月20日赴杭州市开展科技进 步法执法检查,”一句,前面可以加上“根据执法检查方案,”,句中“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 ,”,修改为“工作。”。第三,接下去要讲4月20日一天的安排,可以在“上午9时整,”之前加上 “4月20日一天拟作这样安排:”。第四,“并与部分人大代表和科技界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座谈 ”修改为“并与部分人大代表、科技界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座谈”(“和”改为“、”,“及”改为“和 ”,为避免“代表”产生歧义,后一个“代表”改为“界人士”),并置于“……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 的汇报”之后,4月20日上午活动的两项内容应该放在一起表达。于是这段话最后修改为:“受全 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上半年将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根据执法检查方案 ,执法检查组定于4月20日赴杭州市开展工作。4月20日一天拟作这样安排:上午9时整,听取市 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人大代表、科技界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座谈 ,请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下午,实地考察相关科研院所和企 业。” 十九、“请根据浙人大常办函[2010]36号的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关于赴杭州 市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的通知》,2010年4月办公厅通知初稿) 按:这是该通知最后一句话。浙人大常办函[2010]36号,是《关于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 检查的通知》这一文件的发文字号。在正文里面用发文字号代替文件名称,是一种不合乎行文 习惯的表达方法。正确的做法是,发文字号外加括弧置于文件名称之后,因此这句话就修改为 :“请根据《关于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的通知》(浙人大常办函[2010]36号)的要求,做好 有关准备工作。” 二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现有车辆47辆,有5辆车使用年限已经超过10年,行驶里程 已经超过20万公里。这些车辆型号陈旧,技术性能差,耗油量很大,车体和操作系统已锈蚀松 动,维修费用增加。在使用期间,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和空调等虽然经过大修,但故障仍然时有 发生,经常出现加速不畅、油道堵塞、水温过高、转向沉重、制动不灵等问题,难以保证安全 运行。”(《关于要求核拨车辆更新经费的函》,2010年4月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是该函件初稿关于更新车辆理由的陈述,问题在于文字表述过于繁琐,有不得要 领之嫌。对于这种文字的修改,关键在于去伪存真、抓住要害、删繁就简。这段话最后修改为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现有公务车47辆,其中5辆车使用年限已经超过10年,行驶里程已经超 过20万公里。目前,这5辆车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虽然经过多次大修,但技术性能仍然很差 ,经常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难以保证行车安全。” 二十四、“关于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去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和今年3月全国“两会”上,中央已经作出全面部署。”(《在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 上的动员讲话》,2010年4月初稿) 按:这句话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并作修改。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政协全国委 员会会议,习惯上简称全国“两会”,每年三月在北京举行。其中,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才进行国家决策,按照法定程序将党的意志转变成国家意志,对国家工作进行部署等等。所以 ,句中“两会”应当改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010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第二 ,“关于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既然党的会议进行研究,国家会议进行决策,那么“中央已经 作出全面部署”就应该修改为“党和国家已经作出全面部署”。 二十五、“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人大常办[2010]18号)精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期将听取省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 情况的汇报。”(《关于听取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的通知》,2010年4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函件初稿) 按:这句话没有什么问题,可以不作任何修改。但是,“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水污染防 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2010]18号)精神”一句出现了两个 “关于”,介词“关于”叠加是目前机关公文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如果精益求精,读起来顺口 ,看起来顺眼,则上述含有叠加介词“关于”的句子可以修改简化为“根据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2010]18号)精神”。 二十六、“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期将听取省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具 体安排如下:5月11日上午9时整,在省人大机关办公楼238会议室听取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关于 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5月11日下午2时30分,在省人大机关办公楼238会议室听取省建设厅、 省农业厅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关于听取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的通知》,2010年 4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是该通知有关会议安排的表述。第一,通知于4月28日起草,下文已经明确汇报 的具体时间为5月11日,所以开头第一句“近期”可以删除。第二,5月11日上午、下午虽然汇报 单位不同,但汇报地点相同,因此可以进行合并表述,合并的相关内容上移。最后,这段话修 改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11日,在省人大机关办公楼238会议室,听取省有关部 门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具体安排如下:(另起一行空两格)一、5月11日上午9时整,听取 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另起一行空两格)5月11日下午2时30分 ,听取省建设厅、省农业厅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 二十七、“请祖年同志汇报关于《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浙江省消防条例 (草案)》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报批法规等审议结果的情况。”(《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主持词》,2010年5月办公厅初稿) 按:这是该主持词中的一句话。“景宁畲族自治县报批法规”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达方法 ,如果这次报批的法规有若干件,采取这种概括性的表达方法是可以的。但是,这次景宁畲族 自治县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规只有一件,即《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因此这里直接采取列举法进行表达为好,即把“景宁畲族自治县报批法规”修改为“《景宁畲族 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二十八、“根据会议建议议程,请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测绘与地 理信息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名列席会议。”(《关于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的通知》,2010年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是该通知初稿里的一句话。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只有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 ”已经包含有“1名”的意义,所以该句里的“各1名”必须删除。 二十九、“培训对象: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1名,各市、县(市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1名。”(《关于举办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培训班的通 知》,2010年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传真件初稿) 按:这是该通知初稿关于培训对象的表述。“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 主任”和“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都包含有1名的意思,所以 该句中的两个“1名”都必须删除。 三十、“测评表的发放、回收和统计人员,由办公厅、研究室有关处室工作人员担任。 ”(《关于农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方案》,2010年 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文件初稿) 按:这是该方案初稿中的一句话。办公厅、研究室有关处室工作人员,担任的不是“人 员”而是“工作”。因此这句话修改方法有二,一是可以删除前一个“人员”,二是将前一个“人员 ”修改为“工作”。 三十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批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 例》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5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初稿) 按:这是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提交印发常委会会议的文件初稿的标题。我国宪法第一 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将《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浙江省人 大常委会审批,这一层关系不仅宪法讲得非常清楚,而且该文件正文部分也讲得非常清楚,根 本无需在文件标题里面加以突出强调。因此,标题之中“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共 15个字可以删除。修改之后的文件标题,其表达格式为“关于《…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 告”,这与法规草案说明的表达格式,即“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是完全相同的,这 种格式已经成为这两种文件标题的通用表达式。如果说简明扼要是公文写作的一个基本要求 ,那么文件标题尤其应该如此。公文写作之简明扼要,请从文件标题开始吧。 三十二、“《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3月 23日经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立法法和省 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现就条例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关于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说明,2010年5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 次会议文件初稿) 按: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报送省人 大常委会审批,一个文件包括三份材料,分别是:关于要求批准《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 化保护条例》的报告(景人大常[2010]1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报批 文本)、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的说明。这里所引述的是条例说明的 第一段落文字。关于条例审议通过的机关,报告正文明确表达“2010年3月23日景宁畲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题注也清楚表达“2010年3月23日景宁畲族自治 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两者都说是县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可是条例 说明开头就明确表达为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到底哪一种说法对呢?在核阅 这篇文稿的时候,第一,要发现这个问题;第二,要利用文件自身进行比较;第三,要找到法 律依据。当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打电话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直接询问。文件自身对于同一 个事物表述存在矛盾,说明这里一定有问题。通过比较,少数服从多数,初步断定报告正文、 条例题注的表达是正确的。再去查找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 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此可见 ,条例说明里面“常务委员会”5个字是多余的,必须删除。找到了法律依据,问题彻底解决了 ,电话也就不用打了。 三十三、“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我县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