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入要求
1、运营企业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在我市设立服务
机构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运营企业有完善的车辆维护服务制度,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运维团队,并能
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做好停放管理工作;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保障车辆安
全性,确保车容整洁;对持续72小时未被使用的车辆,要了解情况,及时处理
;要设立客服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认真处理用户咨询投诉。
3、运营企业须提供最新技术的车辆设施设备和服务管理;车辆必须具备实时定
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辆卫星定位、轨迹分析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
智能锁;在划定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免费无线网络、手机充电、城市公告信息
发布等科技功能的智能站牌(智能站牌应符合景观要求);有必要的技术手段
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车辆;实行共享单车使用3年强制报废制度;运营企业
具备完善的事故赔偿机制;须为使用者购买一定赔偿额度的事故保险、第三者
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
4、运营企业须在银行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对使用者押金不得挪用;与银行签订
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要按照与
使用者的约定及时退回押金;实行明码标价,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和
方式;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
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5、运营企业在泰城共享单车相关系统数据须向主管部门开放,实时接入监管平
台,包括车辆投放数量、注册用户信息、分布情况、车辆使用情况,服务点位
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