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海原县精准脱贫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海原县精准脱贫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海原县20xx年省际党委和政府成效考核反馈问 题整改方案》(海脱贫组发〔20xx〕5号)、中卫市《关于 海原县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卫脱贫组 办发〔20xx〕56号)和《海原县20xx年脱贫富民就业创业 实施方案》(海党办发〔20xx〕61号)要求,为提高技能 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加快脱贫攻 坚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为统领,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为根本任务,以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为核心,以就业技能 培训为抓手,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 针,紧紧围绕用工企业,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就业技能培训 ,加快推进稳定就业步伐,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为就业 创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精准脱贫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围绕“扶贫车 间”用工培训,县政府签订用工培训协议的新落户企业“订单 ”培训,闽宁劳务协作岗前培训、精准脱贫能力培训等四个 方面开展,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培训对象、期限 (一)培训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就业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力。 (二)培训期限。针对不同岗位、职业和工种,培训 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以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标准 规定为依据,个别工种可视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 时间。 四、培训形式及补贴办法 (一)“扶贫车间”培训 1、纺织行业培训 (1)培训形式。培训由闽宁纺织园区企业自主开展培 训。培训地点分别设在海原闽宁纺织工业园区和海原县职 教中心,企业对新招录员工进行为期2个月的技能培训,培 训合格后由企业按属地原则就近就地安置到纺织园或扶贫 车间上班,稳定就业率达到60%以上。 (2)补贴政策。食宿交通补贴。在闽宁纺织园培训的 学员生活补贴35元/天,住宿、交通补贴每人50元/天,共计 85元,在乡镇扶贫车间培训学员只享受生活补贴35元/天。 建档立卡学员每人35元/天费用由县扶贫资金解决,剩余由 县财政解决,学员所在乡镇负责兑付。‚培训补贴。培训补 贴每人1600元/月,培训补贴用于培训所需原材料费用和培 训期间学员生活补贴,由闽宁对口帮扶资金解决,不足部 分由县财政解决。ƒ实习补贴。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再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月就业实习补贴,补贴3个月,由 闽宁对口帮扶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3)补贴办法。用工企业按要求规范完成培训,安置 培训人员稳定就业后,按实际培训人数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