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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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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城组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 我省进行环保督察,7月30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我省反馈督察意见,8月30日我省向国务院报送督察反馈意 见整改方案。2016年7月18日至8月20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 护督察组对晋城市进行环保督察,10月11日向晋城市进行 反馈,12月14日晋城市向省政府报送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 案。 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依据《山西省环境保 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 头看”晋城组于8月1日至15日对晋城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 环保督察“回头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督察意 见反馈如下。  一、整改工作成效 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晋城市坚持以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 实中央、省委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 断强化组织领导,牢牢秉持“环保好,全局才好;环保不 好,全局不保”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 重大政治任务,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落实,生态 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主要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先后 召开33次市委常委会、24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研究 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书记、市长牵头抓总,重要工 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 立了由党政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七个专项治理办公室,制 定下发了《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晋城市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晋城市 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 坚决打好八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役,严格落实八项制度。建 立日报月排年考监测制度,将市区周边34个重点乡镇空气 质量实行每日通报、每月排队、年终考核,坚决实行“一 票否优”。 二是下大决心全面防治环境污染。进行工业企业综合 整治,5家火电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4家钢铁企业完成 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推进市区周边10家用煤大户的关停搬 迁,严禁市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新建任何耗煤项目,将禁 煤区面积由原来的41平方公里扩展到109平方公里,2017年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1.26万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2017年“冬防”期间对526家企业实施了错峰生产、 472家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全 市所有企业(除涉及保民生、保安全的企业)全部停产。 做好地表水深度治理,累计建成4个湿地、5个县级污水处 理厂和6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对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 施了关停、搬迁,对84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了废弃物 综合利用工程。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问责追究。2017年以来,积极采取 “四不两直”、日常巡查、突击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 ,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 2.5万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33起,共处罚金 1.29亿元,查办四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04件。同时,对 30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二、“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 (一)党委、政府对“五位一体”全面发展战略思想 认识不到位,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理念滞后 1.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政治性、人民 性、全局性认识上有偏差 晋城市各级党委、政府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习近平总 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体系认识上有偏差,发展经济和 环境保护不协调、不平衡,因环境空气质量问题,今年5月 晋城市被生态环境部约谈并限批、7月被省政府约谈,8月 1日下辖的城区再次被环境部约谈,2016年11月、2018年 7月两次被央视及环境部曝光环境问题,晋城市多次被约谈 、曝光,反映出领导干部层对本市、本地严峻环境形势的 不清醒、不重视、不反思,不少领导存在污染麻痹心理、 得过且过,没有树立起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政绩观有偏差 ,仍把生态环保当软任务,在思想上、观念上、工作上、 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传统顽疾还很突出。没有按 照举一反三的思路抓整改,以致引起省委领导的重视与批 评。 2.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晋城市的15项整改任务中 ,2017年底应完成的10项任务中有5项完成、5项未达整改 要求,未达整改要求的分别为:一是目标责任考核中生态 环保指标权重均存在下降趋势,与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的要求明显不符。二是“2017年11月底前对污染企业全面 排查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任务,督察发现,大通铸 造、春晨兴汇实业等部分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存在环境 污染。三是阳城县建成区内路东39号1台居民燃煤供热小锅 炉未拆除,不符合2017年10月底前淘汰县城建成区10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要求。四是“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 政策的‘散乱污’企业,2017年底前全面排查各类煤场、 料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任务,督察发现:多处煤炭 、矸石、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部分已取缔的企业清理不彻 底,废品回收区内长期无人监管,“散乱污”现象依然存 在。抽查发现,36家企业未建或正在建设全封闭煤棚、料 仓,原煤、矸石等露天堆放,只做简单苫盖,无法有效抑 尘。五是“2017年底前强力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 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率,依法关闭或搬迁 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任务,督察发现:部分 禁养区内养殖企业未按期实施关停、搬迁,规模化养殖场 配套粪污设施建设不齐全。5项中长期整任务中,1项不达 序时进度要求,其余正在正常推进。要求2018年6月底建成 投运的高平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还在施工,不达序时进 度要求。 3.对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出5个方面23项问题,晋城市 在整改方案中明确了32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23项整改 任务,有9项未达整改要求,其中5项为“立行立改、长期 坚持”整改任务,分别为:一是晋城市未开展市级环保督 察;二是“散乱污”取缔不彻底;三是多个建筑工地未严 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四是危废管理不规范,存在 环境污染隐患;五是“创新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机制 ”任务,督察发现:送往金隅水泥公司的废农药瓶运输车 辆危废转移五联单不规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另外4项未 达整改要求的为:一是“2016年底前完成阳城陶瓷工业园 区8家企业煤改气工作;全面加快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煤 改气工程,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任务,督察发 现,阳城县陶瓷工业园区内1家企业尚未完成煤改气工作 ,现有的28家琉璃瓷企业仅完成7家煤改气改造。二是10个 乡镇、企业污水处理厂中,有7个未按期完成整改。三是 “2016年底前加大丹、沁‘两河’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的整 治力度,2017年底前加快出台县、乡两级地表水跨界断面 考核机制”任务,督察发现:阳城县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 司排水有超标现象;除泽州县外,其余县尚未建县、乡两 级地表水跨界断面考核机制。四是部分禁养区内养殖企业 未在2017年底前实施关停、搬迁,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粪污 设施建设不齐全。 4.没有按照“四铁”的要求,下决心、下狠心改变产 业结构,工作力度有落差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 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绿 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绿 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 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重点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 ”,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全省环保大会上做出“宁可牺牲点 GDP,也要把环保指标提上去,坚持铁腕治污、环保倒逼、 综合治理,解决环保突出问题,扭转被动局面”的要求 ,晋城市各级党委政府找不准环保倒逼经济转型发展的新 路子,一直围绕旧的工业格局和产业结构,在升级改造上 做文章,组织专家论证、寻找改造办法,而不是下决心换 思路、下狠心换血液、施重手逼转型,在解决具体的污染 问题上简单的采取就事论事整改、苫盖式整改、绿铁皮式 整改的方式,整改工作治标不治本。甚至在环保督察期间 ,临时采取“一刀切”形式,下令企业全部停产,以错峰 生产的名义规避环境污染问题。 5.没有压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有温差 部分市直部门对整改工作消极应对,对应尽的职责选 择性履行,不主动作为,行动迟缓,未形成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合力态势。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指标权重降低 ,对城区、泽州县、高平市生态环保指标权重由2016年的 9分降为2017年的8分、2018年的7.5分,呈逐年下降趋势 ,对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由2017年的11分降为2018年 的7.5分,降幅较大,与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明显 不符。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中,各级、各部门 未作全局性统筹考虑,只是简单成立督查组进行督促落实 ,督查走形式,检查走过场,走马观花式、蜻蜓点水式 ,只查表面问题,找问题不科学、不深入、不精准,致使 督查检查没有震慑力,存在一阵风和走过场现象,一些企 业守法意识淡薄,对生态环保消极应付,检查组“来了就 关、走了就开”,以猫抓老鼠的方式应对检查,环境问题 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市直相关部门履职缺位,整改工作不到位 一是发改部门在产业布局方面缺少统筹规划和总体控 制,造成洗煤行业粗放无序发展。全市洗煤企业达300家以 上,仅泽州县就有13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