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
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强化服务,坚持问题导
向,找准、盯牢涉税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集
成出台了一批硬招实招,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服务质效
,有效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助力我县打赢实体
经济翻身仗,实现“12365”奋斗目标贡献“税务力量”。
一、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
重要部署,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细化
《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制定《浦江县税务局
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的责任清单》,各股室、所、中心
分工负责,勠力同心,努力营造浓厚的“重商、亲商、安商
”氛围,全面迎接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一)建立“有求必应”的企业发展问题受理服务平
台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出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集信
息确认、户管注册、税种核定、资料发放、新办企业涉税
辅导等多个事项于一体,使新办企业登记从“站站停靠”转为
“一站到底”,当天即可申领发放发票。扩大套餐式服务范围
,将发票限额票量变更、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简易处罚
等发生频率高、业务较为复杂、上下游流程关联度高、需
要跨系统操作的关联事项纳入套餐式服务。
2.落实发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税务总局2019年第8号
公告,通过税企微信群、纳税人业务培训等渠道,广泛向
纳税人宣传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
围扩大的政策。同时,要求两家税控服务单位,及时向纳
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控设备安装、维护服务,确保纳税人能
够顺利开具专用发票。坚决落实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
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政策,一般纳税人在取得
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
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
发票信息,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3.拓展多元化办税渠道。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推
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全覆盖”。继续推广
浙江省网上电子税务局,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电子税务局功
能介绍及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税务”新平台,实现申报
更正、纳税证明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业务的网上
办理,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创新发票管理模式
,推广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助开具”模
式,实现发票代开全面自助化,优化发票“网申邮送”服务
,2018年至今共为623户次企业邮送发票47600余份。同时
,根据上级安排积极推行支付宝、浙江税务APP、政务服务
网等多元化网上办税,省去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精简办
税成本。
(二)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根据《浙江省税务行
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明确我局涉税处罚项目的建议处罚标准。推行“首
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在责令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
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同时,对按要求主动消除或减轻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
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
处罚。
2.提供税收风险提醒服务。持续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建
立以预警提醒和纳税辅导为主的查前辅导,防范和降低企
业纳税风险。低风险提醒与重点税源风险应对双措并举
,至目前为止,开展低风险提示提醒760户次,完成重点税
源企业风险应对61户次。
(三)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做好机构实名信息采集
,并于每月5日前在办税服务厅公告《纳入实名制管理涉税
中介机构名单》。积极开展涉税服务机构信用评定工作
,加强日常资料报送审核,于4月30日完成涉税服务机构信
用积分,并对信用积分和等级进行公告。建立良好的税企
关系,组织召开涉税中介机构座谈会,邀请纳入实名制监
管的各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倾听机构的需求和意见
,完善后续监管工作。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减税降
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
度,严肃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税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
,重点清理违规捆绑销售情况,坚决防止“黑中介”“中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