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半年度工作总结
一、农业水价改革工作进展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生产
方式转变,根据省、市农业水价改革工作要求,我市成立
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昆山市农田水利(小型
水利工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领导小
组),印发了《昆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6—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
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昆政办发〔
2018〕8号)、《昆山市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
点》和《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任务的通知》(昆水〔2018〕64号),综合考虑昆山实际
,在去年锦溪改革试点镇的基础上,确定张浦镇、千灯镇
和锦溪镇为2018年度改革推广镇,改革面积8.01万亩,各
推广示范区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推广示范区工作开展情况
1.推广示范区概况和进展
昆山市2018年度计划改革面积共计8.01万亩,截止6月,已
完成3.67万亩。其中,张浦镇,下辖行政村21个,计划改
革面积3.64万亩,截止6月,已完成0.938万亩(4个村
);千灯镇,下辖行政村18个,计划改革面积2.75万亩
,截止6月,已完成2.75万亩(18个村);淀山湖镇,下辖
行政村11个,计划改革面积1.62万亩,截止6月,已完成
0.117万亩(1个村)。2018年上半年我市各镇均积极按《
昆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改革部署,组织
成立了镇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采取先打造样
板村再复制推广的模式进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
2.主要举措
(1)完成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
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明晰了所有权,落实了使用权和管护
责任主体。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由镇政府核
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根据工程性质,按照原所有
权归属和工程受益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中,灌
溉泵站、灌排渠道、砼衬砌明渠、配套建筑物及其输水管
道等按照投资者和属地原则,84%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