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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中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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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 关于中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QQ 微信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环境 保护部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2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环境保护部党组反馈了 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 布: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党组高度重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巡视情况反馈会后,部党组 书记、部长陈吉宁同志立即组织召开部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 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将巡视整改作为环境保护部核心工作来抓,并自觉担 当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了由陈吉宁同志担任组长的部巡视整改 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部先后召开了2015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暨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全系统3800余人参加会议;召开3次部党组会 、2次部务会、2次部常务会、1次部长专题会、2次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2次 部巡视整改专题会、4次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研究巡视整改具体事项 ,从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组织相关部门对任务重、难度大的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紧紧抓住这 次巡视整改的机遇,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陈吉宁同志主持召开媒体见面会 ,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主要问 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印发《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 〉的通知》(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提出建设项目环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 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合力等5大类、80条整改措施,其中 ,近期(3月底完成)36项、中期(4月底至年底前完成)32项、长期12项,明 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机关各部门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分工负责狠 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协调调度整改工作。目前,36项近期 、10项中期措施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34项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国环保系统巡视整改落实动员视频会议后,我部又向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环保厅(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中环评有关问题整 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中央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情况的通知》,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座谈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全国环 境监测工作现场会,推进地方环保部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各地环保部门迅速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方案,推动 整改落实。四川省环保部门在专项检查基础上,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领域违 法行为清理检查;云南省环保厅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环评专项检查 ;广东省环保厅探索对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备案制,大幅减少县区审批数量 ;浙江省环保厅试点实行竣工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融合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 后监管;辽宁、贵州、江西等环保部门开展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加强环评市场 监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通过两个月的巡视整改,环境保护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 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作风、促进工作。部党组“一班人”坚持以改善环境 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心往一处想、劲往 一处使,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振 奋精神,一致表示,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树新风、树形象,打造铁腕治污、 勇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大家自觉迎难而 上、真抓实干,奋战一线、立行立改,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运用 约谈通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硬措施,铁腕治污 ,在解决环境执法偏松偏软问题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力度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由国务院发布实施,《土壤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上报;环评机构脱钩、未批先建、擅自变更、久拖不 验等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正在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果   环境保护部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 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视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与贯彻实施新 《环境保护法》相结合、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每 周调度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取得 满意效果。   (一)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党组管党治党意识和班子合力   环境保护部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精神动 力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水平、指导整改实践。   在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要管党方面,环境保护部党组反复集中学习习近 平总书记在听取2014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 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在增强党的观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管党治党 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部党组成员在讨论发言 中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给我们敲响了警 钟,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政治高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事业 改革与发展的现实角度,深刻认识巡视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担负 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保障缺失问题,部党组调整部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陈吉宁同志任组长,潘岳、周英同志任副组长,机 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部直属机关党代 表大会方案,积极酝酿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抓紧开展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 ;提出了配齐配强部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党务纪检干部工作的初步方案;对所 有部属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轮训;紧紧 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环境保护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环境保 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作 风建设长效机制。   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 位问题,部党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坚 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严格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陈吉宁同志强调,部领导作为 “关键少数”,是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主心骨”,要自觉守纪律、 讲规矩、作表率,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班子团结这个核心,相互补 台,加强沟通,维护团结,强化党组集体领导;要抓好贵在落实这个关键,以 认真的态度,按规矩干事,按制度办事,并郑重承诺,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 首先做到,要求同志们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请大家监督。部党组根据中央提 出的新要求,研究修订了《环境保护部党组工作规则》,强化部党组会、部务 会、部常务会机制,建立班子成员每周一交流沟通会议制度,为建设和谐共事 、团结干事、按章办事的部领导班子夯实制度基础。   (二)削减用权自由空间,完善落实预防廉政风险制度机制   环境保护部党组坚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扎紧织密管权限权 的“围栏”,明确要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2个,其中,16个已印发 ,18个待会议审定,18个在制定中。   在建设项目环评方面,针对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不仅导致污染 隐患,而且加大权力寻租空间问题,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 查分类目录》,印发《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年本)》,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新名录中降低环评等级45个。针对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 证”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强化各级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管责任;制定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资质管理廉政规定》,全面加强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廉政建设;在部政府网站设 置“环评资质管理”专栏,全面公开资质管理信息,建立环评机构和环评人员 诚信记录制度,进一步动员社会监督力量,推动解决了资质审批核心环节公开 不够,存在“暗箱操作”空间的问题;集中对存在问题的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 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作出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的处理,并向 社会公布。   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针对固体废物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高的问题,在系统 总结2014年全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专项检查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 步做好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最大限度防范环境风险和廉政风险,提出9条针对性要求;与海关总署、质检 总局联合发文,加强进口废物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提升部门间 监管合力;调整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工作程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定 期报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及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工作机制,加大审批 审核后监管;制定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重点岗位廉政责任制,明确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辽宁、江苏开展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网上审批试 点,防止“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环境监督执法方面,针对环境执法督查领域存在滥用权力现象,部署全 国环保系统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要求省级环保部门每年对30%以上的市(地 )和5%以上的县(区),市级环保部门每年对30%以上的县(区)开展环境稽查 ,及时发现并纠正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由环境保护部对 重点督办后仍然存在环境违法或环境管理问题,以及“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的案件,全面开展个案稽查,督促相关部门尽早清理化解历史积案死案。目 前,第一阶段稽查工作正在实施之中。研究制定《环境监察履职尽责规定》和 《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削减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发生环境执法滥用权力 问题。   在水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针对水专项存在虚假合同、重复立项、虚假立项 、示范工程“贴牌”、虚假发票、虚假业务套取资金问题,约谈浙江大学、北 京大学、北京碧水源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 刑事处罚;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有关问题线索,由驻部监察局牵头成立联 合调查组开展了专项调查,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向部党组报告 ;制定《水专项廉政规定》和《专家组工作规则》,实行专家组绩效考核、动 态调整,对违反规定的取消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公布《水专项2014年度中 期评估和年度检查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