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务局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查整改
工作报告
银川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
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水环境问题
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
102号)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自身职责,现将银
川市河长制实施情况、滨河水系扩整连通工程实施情况汇
报如下:
一、河长制实施情况
自河长制实施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
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和“绿色、高端
、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
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役
。根据市环保部门2018年11月份水质监测结果,黄河银川
段4个水质监测断面均达到Ⅱ类优水质,第一排水沟、永二
干沟、永清沟、银东干沟、第二排水沟入黄口达到Ⅲ类良
好水质,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灵武东大沟入黄口达到
Ⅳ类轻度污染水质,中干沟入黄口为Ⅴ类中度污染水质
,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中有8条达到了年度入黄标准,达标
率88.9%。全市水质恶化状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和扭转。
(一)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
一是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2018年,根据人事
变动,及时调整市、县、乡、村四级河长97名。按照推行
湖长制工作要求,新命名市、县、乡、村四级湖长158名。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846名,全
市373个河、沟、湖实现了河湖长全覆盖,做到了河湖长及
时调整到位、履职无缝衔接;二是不断完善目标考核体系
。银川市总河长与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的14名县级河长逐一
签订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年内提升水质的工作任
务、考核指标等,各县(市)区也逐级签订目标考核责任
书,落实主体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全年入黄排水沟整治
工作扎实推进,除永宁县中干沟水质为Ⅴ类外,其它主要
入黄沟道水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三是不断完善河湖长制
监督体系。全市先后召开总河长会议4次,市委、政府专题
会议13次,市委、政府会议设议题22次,全年聚焦河湖长
制工作,组织中华环保世纪行--河长在行动活动开展人大
监督,由市委、政府督察室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录制
专题电视问政节目开展媒体监督,接办12345和12369热线
问题189起,开展群众监督,并由市纪委问责干部60人,以
监督促进责任落实,以问责倒逼整改落实。四是不断完善
河湖治理规划体系。委托专业设计院完成了黄河银川段、
典农河银川段、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银新干沟、芦花
沟、高家闸沟、桑园沟、宝湖、鸣翠湖等10条市级河湖
“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编制工作,及
时上传录入到宁夏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中,为全市河
湖保护和治理提供系统、科学的技术支撑。
(二)坚持统筹治理工作思路,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
实
按照“源头治理、中段提升、末端兜底”的工作思路
,全面开展治水工作。一是狠抓源头治理,水中的问题岸
上治。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了全市15座城镇污
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了
东、西线清污分流工程,根除了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实施
了5个乡镇、24 个中心村、1个规模牛场、2家规模企业污
水处理站提标建设,污水处理硬件设施大幅提升;强化农
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三减”、“三禁”任务,实
施了有机肥替代、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杂草芽前防治
等项目115万亩,设立农业“三减”推广园区27家,示范面
积达5.13万亩,辐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30万亩;开展
“清水畅河净源”等专项行动,排查排污口108处,封堵
91处,实施16家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50个规模化养殖
场建成粪污贮存设施。开展了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废水治理
,划定养殖限养区、禁养区,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33家
,搬迁转移畜禽35万只(头);关闭41眼自备井,压减
19家高耗水企业用水量,拆除和关停910家散乱污企业。二
是开展中段提升,加大沟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水系扩
整联通,完成了银川市银西河防洪排涝及湖库水系综合整
治一期高家闸沟扩整工程,开工实施了二期赛马水泥厂专
线水系工程;实施沟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第二排水沟、
银新干沟、芦草洼等水体净化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沟道底
泥清淤、水生植物种植、曝气增氧催化、岸线景观提升等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