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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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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6日在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上 高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叶旭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高县人民 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 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 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 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 ,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 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 业务”①,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基础建设等工作实现了新 的发展与突破,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 保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全 面小康 倾力决战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 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帮扶的来复镇滚沱村、高石村协调 项目30余个,争取和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帮助74户建档立 卡贫困户全部脱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助力脱贫攻 坚,真情关注涉案贫困人员的急难困苦,对48名贫困人员 发放司法救助金48.5万元,有效帮其纾困解难。依法严惩扶 贫领域刑事犯罪,办理该类刑事案件7件,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合法权益。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 物养殖、交易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维护公共安全,守 护人民健康。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共办理 涉疫案件4件4人。如疫情期间快速办理了被央视报道的张 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入选全省 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结合检察职能,积极投身县 委统一安排部署的防疫排查、防控值守任务,合力推动联 防联控机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重从 快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5件7人,起诉9件18人。做 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 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②政策,决定不起诉3件12人,确 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 法惩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 源犯罪,批捕7件8人、起诉59件84人。办理涉及生态环境 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6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 益诉讼6件。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助力“长江十 年禁渔”,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巡河60余 次;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7件61人,督促当事人增殖放 流32000余尾,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受理监 委移送职务犯罪15件16人,决定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 20件22人(含自侦转隶前案件)。强化与监委的协作配合 和监督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5件,着重就案件 定性、证据完善、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深入沟通。协助相 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违法 犯罪记录1000余人次。 二、关注民生,守护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 众期盼 坚决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531件700人,提起公诉1332件1716人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 严重暴力犯罪85件93人,现已起诉80件87人,有力促进社 会安定有序。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捕40件59人,现 已起诉36件47人,依法办理了彭某等6人涉嫌制造48公斤毒 品的重大案件。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 ,批捕9件14人、起诉24件46人,有力震慑犯罪,保护人民 群众的合法财产。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 大政治任务,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共批准逮捕涉黑 恶势力九大类案件③67件124人,起诉119件221人,参与办 理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宜宾“8.19”黑社会犯罪团伙案等涉 及面广、反响强烈的大要案。积极推进“行业清源”,进一步 强化检察建议④治理效能,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在校生参与 恶势力犯罪问题,以及我县KTV等娱乐场所存在未成年人 有偿陪侍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 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构 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4件158人;对犯 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251件310人。 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 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妥善办理群众 来信来访296件次。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提高诉 讼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我院适用率居全市前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我院认 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并给予充分肯定。建立律师参与 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 证20余次,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求得到依法解决。认真开展 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典型 案件发布和法治宣传,努力让每一次办案成为最好的普法 。 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 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 ,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4件71人,现已起诉 62件92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犯 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9件26人,起诉24件52人。立足“教育、 感化、挽救”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8件 21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为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80人次,积极开展社 会调查和认真落实帮教69人次,封存犯罪记录53册。全面 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犯罪 ,督促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5700余人次。 三、深耕主业,弘扬法治,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 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稳中求精。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纠正漏捕 18人、遗漏罪行35人、遗漏罪犯2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34件40人、撤案24件29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侦查 活动违法通知书50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5件 5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漏管 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对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 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2次。 做强民事检察,稳中提质。不断完善民事多元化监督 格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权益保障、 纠纷解决方面有更多获得感。五年来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 案件7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民事审判活 动监督案件3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2件,向同级法 院发出检察建议66件。结合“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支 持起诉工作彰显司法温情,办理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 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特殊群体支持起诉31件,及时帮助 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40余万元,帮助解决老年人的赡养问 题和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其中我县首例撤销监护权纠纷 支持起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稳中增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 家”功能,加强对法院和行政机关的监督。五年来共办理 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 ,综合治理类案件2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件。深 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实质性行政争议化 解案件7件。办理的陈某退休待遇认定行政争议纠纷检察监 督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中进行经验 交流,并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今年我院被省院确定 为行政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并被评为全省行政争议实质 性化解优秀单位。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对法定五 大领域中公益受损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的 办理力度。五年来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5件,立案办 理16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6件、食品药品安 全领域6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6件、英烈保护等领域案 件4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0份,相关单位均予以采纳 并回复。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追缴拖欠已久的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760余万元、11套保障性住房租金 2.7万元 ;追回3名服刑人员违规冒领的基本养老金7.2万元;追缴相 关企业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和逾期违约金共计92.27万元。五 年来,先后有5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市典型案例,其中碧 海大酒店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川法治报》以《守护社会公共利益,高县检察在行动 》为题,专版宣传报道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 四、扛责在肩,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 法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建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遴选员 额检察官13人,确认检察辅助人员16人、司法行政人员9人 。坚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