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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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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18日在怀集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伍志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 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 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 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领会贯彻习 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 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 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各项工 作稳步向前,为怀集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全 面小康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专项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6人。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 建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体系,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 采砂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1人 ,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8件。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牵 头与连山、广宁、四会检察院会签《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 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共同保护绥江生态环境。 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结对帮扶、资金支持、送法下 乡等多种形式精准扶贫,顺利帮助4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 部脱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助力脱贫攻坚,真情关 注刑事被害贫困人员的急难困苦,主动对10户因案致贫家 庭发放救助金47万元,有效帮其纾困解难。依法严惩扶贫 领域刑事犯罪,办理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5件23人,切 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重从 快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4件5人,起诉2件3人。做 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 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决定不起诉1件1人,确保 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积极构建“亲”“清”新型 检商关系,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广泛 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司法需求,畅通 民企司法诉求渠道。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 物养殖、交易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严厉打击涉疫犯罪 ,依法提起公诉11件11人,维护公共安全,守护人民健康 。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件,努力降低疫情冲击 带来的影响。疫情防控期间能动开展远程提讯、视频庭审 52次,持续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投身县委统一部署的防疫 排查、防控值守任务,干警参与累计达300余人次。结合检 察职能,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合力推动联防联控机制 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打造新时代检调对接法治化机制。立足检察办案修复 社会关系,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有所呼,检察有所应”,对556件 次来信来访,100%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 或结果答复”。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对重复来信来访的复杂 申诉案件,坚持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通过现 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进息诉罢访。以法治思维和方 式化解矛盾、做优服务、推进治理、促进和谐。 二、关注民生,守护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 众期盼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贯彻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部署,开展“六清”行动,对办理的刑事案件线索进行彻 底排查,重大疑难线索实行检察长带头领办、专人核查的 方法推动涉黑涉恶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黑恶 势力犯罪重拳出击,依法、准确、有力惩处涉黑恶势力犯 罪。协助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6条,移送案件线索16条 ,依法批准逮捕22件61人,提起公诉17件91人。积极推进 “行业清源”,针对相关部门监管漏洞发出堵漏建制规范治理 检察建议33份,回复率100%。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建立长效常抓机制,有效遏制黑 恶势力犯罪。 严惩破坏安全稳定刑事犯罪。切实把维护国家安全和 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侵 财犯罪,共批准逮捕446人,提起公诉647人。从重从快打 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72件204人,提起公诉139件162人 。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 44件49人,提起公诉76件116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完善与县监察委员会的办案衔接 机制,监检法法衔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协力营造海晏 河清的政治生态。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 案件19件36人,提起公诉14件30人,改变管辖1件2人,在 办3件4人。充分履行自行补充侦查职能,发现遗漏犯罪事 实后及时追加认定,互相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担当反腐败职 责使命。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 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12件166人,提起公诉106件163人。立足“教育、挽救、感 化”原则,对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 准逮捕39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 议”监督落实。督促学校完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教职员工 与学生交往规范等机制,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 报告制度。牵头共建全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 助中心,联合县公安局等12家单位会签《怀集县未成年被 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运行办法(试行)》。积极探索 怀集未检工作“检察+社工”的新模式,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社工组织在未 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的优势与合力。配强未 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专业团队,选派6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 治副校长,通过送法进校园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举办“防 校园欺凌”“防校园毒品”等法治专题授课50余场。协助开展 校园周边黄赌毒专项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筑牢 预防犯罪堤防,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 氛围。 三、深耕主业,弘扬法治,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 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稳中求精。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 件1799件2580人,批准逮捕1485件2075人,不批准逮捕 314件5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90件2452人,提起公诉 1501件2155人,不起诉30件50人。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 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立案监督 40件,撤案监督11件;强化审查把关,依法纠正漏捕5人、 漏诉23人,改变案件定性3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 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依法提请抗诉9件。强化 刑罚执行监督,办理收监执行案件14件,严格审查重大案 件讯问合法性案件21件30人;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 漏管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对 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3次,监督 刑事判决财产刑执行案件210件。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提质。坚持精准监督原则 ,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62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19件、民事执行监督33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465件,依法 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 ,提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案件4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全面 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 145条,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中增效。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 案力度。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 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共办理公益 诉讼案件112件,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 ,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 察建议95份,诉前磋商函20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3000多万元 。我院办理的一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入选了广东省检察机关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努力构建 公益保护大格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关于发挥检 察职能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关于办理行政执法监 督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