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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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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 12月15日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胜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 作,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 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 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 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适应“两反”转隶、检察职能 增减调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 作为,推动江阳检察各项工作稳步向前。五年来,共批准 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98人,提起公诉4806人,立案办理 公益诉讼案件138件,努力为江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 极贡献。 一、五年来,我们不忘初心,服务大局促发展 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优势,主动围绕区委 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中心 ,服务大局。 (一)推进平安江阳建设。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 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办理邱某 某、李某某等人涉恶、罗某某涉黑等案件,参与办理全国 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王某某等人涉黑案”,批准逮捕涉黑涉恶 犯罪嫌疑人57人,提起公诉46人,江阳区检察院被评为“扫 黑除恶”先进集体。坚决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严重暴力犯 罪,批准逮捕137件192人,提起公诉138件197人。加大电 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9件77人,提起公诉 8件38人;深入开展“断卡行动”,打击整治贩卖电话卡、银 行卡违法犯罪,批准逮捕5件19人,提起公诉2件15人。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三大攻坚战”为突破口 ,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平安江阳建设。防范化解重大 风险,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高利 转贷以及“校园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 罪行为,提起公诉23件78人,涉案金额3.5亿元。大力推进 精准脱贫,将检察职能有机融入精准扶贫,司法救助困难 群众41人,发放救助金27万元,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1件 1人。全员参与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派驻第一书记参与援彝 工作。严厉惩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开展“专业化监督 +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共办理环境资 源类案件85件135人。深化跨区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 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綦江区等检察院联合会签协作 意见,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严厉打击在禁渔期非法捕 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共提起公诉45件60人。 (三)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依法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 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对涉案金额170万元的虚假出售额温枪 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批捕起诉并成功获判。 共办理涉疫案件7件,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5人。坚决打 击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对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一起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从 源头上遏制滥杀滥食野生动物可能引发的疫病。全员下沉 包保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服务,依托 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网上平台,开展线上接访、法律咨询 ,律师跨省异地阅卷等工作,为江阳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 法服务。 二、五年来,我们坚定信心,深化改革迎挑战 始终坚持强化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改革,构建“四大检察”司法责任链。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 革,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配合监察机关做好工作衔接 ,按时完成13人转隶和职能划转。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 ,统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等,健全监 督制约机制和业绩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 原有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部门,科学配置各部门职能 ,遴选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进一步提 升检察工作质效。 (二)落实配套改革措施。推进捕诉一体,整合批准 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共收案4263件,案件办理期限平均 缩短7个工作日。推进“认罪认罚”,出台认罪认罚案件依法 办理实施意见、律师值班工作制度等配套机制,细化认罪 认罚案件侦查、审查逮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工作。自该 项工作开展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机制审结案件1484件 2093人,占全部审结案件的75.68%。积极推动“跨部门办案 平台”试点工作(省级试点),在全市率先实现公、检、法 电子卷宗单轨制流转,试点以来,接收一审公诉案件328件 ,审查逮捕案件126件,审查后移送法院272件。 三、五年来,我们定志安心,全面履职保稳定 始终坚持强化主责主业,优化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 ,突出优势,切实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一)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始终牢记在办案中监 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立 案90件98人,监督撤案34件35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150件 ,提出抗诉并获改判7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专项检 察活动12次,监督刑罚执行案件300余件,发现并提出纠正 违法17人次。不断优化和完善民事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 ,成功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办理农民工及劳动者讨薪支 持起诉案件14件14人。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制定行政检察 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促行 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请诉讼结果监 督案6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提请抗诉2件(市院支 持)。稳步开展公益诉讼。维护“两江”生态和水源地安全 ,发现线索2条,并督促整改。助力大棚房清理整治,发出 诉前检察建议22份,督促拆除大棚房10余个,复垦100余亩 。 (二)协同打好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反贪反渎职责 ,2017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9人。反贪反渎转隶 后,进一步强化与监察机关协作,畅通检监衔接,对监察 委员会商请提前介入拟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 提前介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7件68人,提起 公诉41件55人。 (三)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平等保护理念 ,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共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8件,监督 撤案7件,移送审查起诉1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 ,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协助市 检察院探索构建“司法+行政+企业”的全市知识产权联动护 航体系。突出保护泸州老窖、郎酒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促 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开展知识产权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 动,探索异地办案协作机制,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 案,形成强力支撑。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7件 243人,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损失约3000余万 元。办理的魏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检察系统 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案例。 (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 建议”,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 68件69人,提起公诉51件52人。全力推进“纳爱·成长护航团 ”建设,创新“五员十法”工作模式,增强案件办理、训诫预 防、亲职教育、帮教挽救等工作水平,将刑事打击向民事 、行政、公益诉讼综合保护延伸。与教体、团委、妇联、 工会等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护航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助力泸州“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全国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与相关部 门联合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法治夏令营”等系列活动 ,继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30余场次。创新“五色法治进校园课程”,实现普法教育常态 化。五年来,共开展主题活动40余场,线上线下共服务5万 余名未成年人。 (五)夯实人权司法保障。积极释放司法善意,全面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702人,不 起诉385人,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羁押必 要性审查实质化。五年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140件,变更强制措施112人。积极主动探索在刑事诉讼非 羁押强制措施中适用电子手环监管制度,自2021年下半年 实施以来,共对10人实行电子手环监控,实现了打击犯罪 和保障人权的统一。全面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 主要评价指标,2021年案件比为1.147,同比下降26.5%,有 效防止了程序“空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四、五年来,我们百计千心,执法为民护民生 始终坚守检察为民理念,切实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推 进司法为民举措,夯实立检为公根基。 (一)着力推进检察服务。升级改造集刑事申诉、国 家赔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等多种检察服务为一体 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持续抓好群 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7日内程序性回复工作,将释法说理贯 穿于接访、回复全过程。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落实 公开听证制度。共接待群众4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