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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冶金、有色、建材企业煤气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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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冶金、有色、建材企业煤气作业安全警 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全市冶金、有色、建材企业煤气作业安全警 示教育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进一步提高企业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 任,努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刚才,大家集体观看了四川攀钢1.16较大煤 气中毒事故、河北普阳钢铁1.4重大煤气泄漏中毒事故动画模拟 ,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今天,我们根据全年工作计划,聘请山 东钢铁集团济钢能源厂师强高级工程师给大家授课,希望大家 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下面 ,就做好煤气作业安全,我讲两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冶金企业煤气作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 势,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 去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将金属冶炼企业纳入了风险较 大行业,也将是今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通过对国 内近10年来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煤气中毒窒息和 爆炸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和总死亡人数的70%和 75%,煤气安全依然是制约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因素 ”,是职工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有效防范和杜绝煤气中毒窒 息和爆炸是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要务”,我们必须把 煤气作业安全工作摆在冶金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位置,抓严、 抓实、抓出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强调要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这 也是今天召开煤气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会议的主要目的。刚才播 放的警示教育片中2起煤气中毒事故都很典型,具有代表性,教 训深刻、发人深思。分析近10年来全国煤气事故,结合近期对 部分企业进行抽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仍有很大差距。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 能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表面上重视安全生 产,但实际上安全理念“入口不入心”,未能将安全生产工作与 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落实。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缺兵少将 ,无法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一些企业基层员工对安全制度 规范缺乏敬畏之心,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章指 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习以为常。 二是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企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等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缺少危险作业的审批 和确认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有的制度论证不充分,危险因 素辩识不全,措施不具体,并且执行不到位,制度规范 “上墙 不上脑”。在施工和检修交叉作业管理协议书中,内容不规范 ,没有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 三是企业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一些企业未配备煤气防护 站或人员配备不足,配备的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未按规定配齐 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空气呼吸器、苏生器等装备,在使用 管理维护方面存在差距。 四是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可靠。一些企业未按照规定在主 控室、值班室、煤气柜周边规定位置、管道水封等煤气区域安 装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并实施有效监控;煤气管道没有氮气置 换和吹扫设施;有效煤气隔断设施不可靠;煤气管道缺少介质 标志、流向标志和限位标志;无防静电设施,避雷装置不符合 标准等。 五是企业煤气安全培训不到位。大部分企业缺乏专业煤气 管理和操作人员,且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培训经费和时间没保 障,培训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甚至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相 应的教育培训就上岗或转岗作业的现象,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 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是企业应急预案演练不重视。虽然企业制定了煤气作业 事故应急预案,但有的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不能根据企业情 况的变化而及时修订,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 缺乏应急预案的演练,往往造成盲目施救,扩大事故灾难。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和1起重大事故 ,分别是1月31日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死亡4人,2月 7日蒙山管委会车辆侧翻事故死亡7人,4月28日平邑县道路交通 事故死亡4人,沂水县5月2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人,5月9日兰 陵顺天运输有限公司院墙倒塌事故死亡10人。在这么短的时间 里,连续发生这么多事故,造成33人死亡,40余人受伤,全市 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3月份以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部分未完成 环保设施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进行停产、限期治理,其中涉及 冶金、有色、建材企业337家,今天到会的大部分企业都在这 337家企业名单上。企业停产、限期治理过程大多伴随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