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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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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方案汇编(7篇) 目录 1.XX市XX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2.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 8 3.X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16 4.XX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 方案20 5.XX镇2022年度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8 6.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 32 7.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35 XX市XX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和实施数字 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提高居住品质 ,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 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 202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 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 标函〔2022〕29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新发展格 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深度融 合数字家庭产品应用与工程设计,强化宜居住宅和新型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 ,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 需要,增进民生福祉。 二、试点目标 2025年8月前,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消费模式 ,推动构建比较完备的数字家庭标准体系。实现XX区新建 全装修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全面具备通信连接能力,拥 有必要的智能产品;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拥有一定 的智能产品,数字化改造初见成效;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 、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有序发展的数字家庭产业生 态;健康、教育、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数 字家庭生活服务系统较为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智能信 息综合布线,部署感知终端,做好智能家居产品数据汇聚 ,推广综合信息箱应用,实现千兆光网和第五代移动通信 (5G)等高速无线网络覆盖,安装e政务自助机,e政务自 助机应包含交警、出入境、房管等服务。推动智能家居产 品、用户、数据跨企业互联互通,推动数字家庭固定终端 设备全面支持IPV6,实现推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与 智能家居的协同应用。 (二)数字家庭平台建设部分 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加强与智慧物业 管理、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智慧健康等信息系统以及社 会化专业服务平台等的对接,满足居民线上获得政务、社 会和产品智能化服务等需求。推动数字家庭平台应用,强 化物业、健康、教育、养老、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 电及其他生活服务行业与数字家庭行业跨领域创新融合。 (三)新建住宅部分 2023年起XX区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应满足居 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引导新建住宅在一次 性装修中增加必要的智能产品。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管理 和控制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的感知与 互动,防范非法入侵、不明人员来访,居民用电、用火、 用气、用水安全,以及节能控制等。 (四)既有住宅部分 1.示范启动阶段(2023年底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 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XX区禹洲尊 海小区智能化改造,邀请有意向的相关XX本土企业协助开 展智能家居应用场景线下体验点,延伸惠民利民的智慧生 活应用场景,建设数字家庭改造示范小区。按照“边试点、 边总结、边评估、边推广”的原则,将示范区范围延伸至未 来海岸社区数字化建设,完善家庭网络基础设施,提高满 足数字家庭提升需求的电力及信息网络连接基础能力。 2.增点扩面阶段(2024年底前)。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 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XX区全域城市社区数字家 庭建设工作。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 服务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家庭建设。加大对优秀项目、 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着重在嵩屿街道推广一批数字家庭 示范小区,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小区和领先企业,提高 社会各界对数字家庭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着力引导群 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 围,树立良好社会经济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试点 经验和生活模式。 3.巩固深化阶段(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XX区全域 城市社区数字家庭建设,构建起完备的数字家庭相关政策 制度和标准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市级指导、区级统筹、街道牵头、社区协同、业 主参与、企业配合”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XX区政府要落实 试点主体责任,成立XX区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试点区域特色出台政策,全程统筹协调推进试点项 目建设,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密切配合 、合力推进。 (二)制定改造方案 XX区政府牵头,区建设、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市政 、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居民 代表等参与配合组成街道工作专班,按照“一社区一方案”的 原则,依照“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部署 感知终端,强化户外公共区域数字化提升,引导户内智能 家居覆盖”的标准,引入金融机构、基础通信运营商、社会 资本结合小区居民问卷摸底户内智能信息综合布线、智能 家居增设意愿,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和家庭消费奖补方案 ,形成数字家庭建设项目清单。 (三)落实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政府奖补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居民自费一 点”合理共担的资金筹措机制。新建住宅部分,由开发建设 单位出资全面落实项目的通信连接铺设,为智能产品应用 奠定基础。既有住宅部分,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按 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机制执行;业主户内智能产品消费部 分,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XX区政府给予一定比例消费补 贴,鼓励居民出资采购户内智慧家庭设施设备,推动数字 家庭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 数字家庭试点工作,探索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建设-运营 ”的方式出资建设和维护数字家庭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政府通过长期专营服务设施落实投资权益及政府采购公 共管理智能化服务方式予以补偿和激励,推动社会资本实 现“微利可持续”的模式。 (四)加强施工管理 项目的实施参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机制执行。区 建设局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施工单位科学 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 扰民;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 ,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街 (镇)组织区建设局、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小组 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智能产品等单位共同 验收。倡导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 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 。设计、施工、智能产品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 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 。 (五)持续宣传推广 试点过程中,XX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边实施边 总结,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 结评估,复制推广。要加大对优秀试点示范项目、典型案 例的宣传力度,结合数字家庭智能家居线下体验馆以及线 上体验模型展示,提高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 厚氛围,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形成 良好社会经济效应。 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为全面掌握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 培育扶持,把发展质效及时转化为经济发展成果,经充分 研究XX实际后确定,在全市开展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市场主体同步开展全面摸底登记、精准回应诉 求、细化整理分类、分层培育扶持、及时纳统申报,做到 边登记、边服务、边分类、边培育、边纳统,确保工作深 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全面摸底登记。按照“横到边、纵到底、无遗漏 ”的原则,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附表(见 附件1-4)规定的项目、指标进行登记。未在XX注册登记 ,其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在XX的市场主体也在这次登记范围 。 (二)精准回应诉求。各责任单位在全面登记过程中 ,认真听取市场主体对政府部门的诉求,特别是发展中面 临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企业诉 求和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同时,根据企业 诉求,做好惠企政策推送、问题交办督办、跟踪调度、协 调解决等方面工作。 (三)细化整理分类。按纳统标准对全市市场主体分 为5类:①在库“四上”企业;②已达到“四上”条件尚未纳统 的 企 业 ; ③ 准 “ 四 上 ” 企 业 ( 达 到 纳 统 企 业 标 准 80%);④“种子”企业(达到纳统企业标准60%);⑤其他 单位(主要包括除去以上4类之外单位及未在XX注册登记但 其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在XX的市场主体)。在整理分类的基 础上,镇街和职能部门分别建立“四上”单位库、准“四上”单 位库、“种子”单位库和其他单位库。 (四)分层培育扶持。对在库“四上”企业,建立预测预 警、分析研判、闭环解决问题机制,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应 报尽报;对已达到“四上”条件尚未纳统的单位,分析原因 ,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及时纳统;对准“四上”单位,实时 监测企业成长情况,精准培育,制定纳统计划;对其他单 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台账,重点挖潜培育和解决 “业务回流”问题。 (五)及时纳统申报。对达到纳统标准的单位,要认 真分析生产经营状况,帮助其完善纳统材料,及时进行月 度或年度纳统申报。 同时,对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 位、个体经营户及其他单位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面调查、及时纳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 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筹领导下,领导小组(指 挥部)办公室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的统筹协调、督 导推进,特别是问题交办和协调解决;负责调度通报各镇 街、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二)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开发区对本辖区精准 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 责任,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落实部门职责。 统计局负责企业纳统入库工作,结合纳统工作最新要 求,做好具体纳统工作业务指导,做好企业(项目)的资 料审核和程序申报,开展纳统工作集中培训,及时调度、 反馈企业纳统工作进展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配合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纳统组织申报工作,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协调 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负责仓储业 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在本辖区内登记的内资企业 清单,包括基本单位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登记注册类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 ”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 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管理服务、广告、知识产权 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等行业。负责提供本辖区内登记的外 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包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 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税务局负责提供本辖区内单位营业收入、纳税额等信 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 ,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工业设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 场主体工作;牵头协调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组织申 报工作;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中涉及民营企业相关组织 协调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 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 汽车租赁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责邮政基本服 务、快递服务、其他寄递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 作;协调做好规模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 作。 商务局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务服务 业、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业、家用电器修理服务业、家庭 服务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会同外事部门负责 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中涉及外资外企相关市场主体组织 协调工作;牵头协调做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 餐饮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及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建 筑工程咨询、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 设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 主体工作;牵头协调做好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 纳统组织申报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 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等 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责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 施管理、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表演服 务、体校及体育培训、体育设备和用品出租等行业精准服 务市场主体工作。 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服务、城市生活垃 圾处置、环境卫生管理、城镇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 公园管理、环境治理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财政局负责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公共管理、社会 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责精准 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中涉及国有企业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公共 卫生服务、其他卫生活动、健康咨询、托育机构服务等行 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业、文化娱乐业、新闻和 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旅行社及相关服 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文化设备和用品出租、旅游业等 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科技局负责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等 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兽医服务业、农牧技术推广服务、农 业机械设备租赁、渔业、海洋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 体工作。 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保 咨询、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 工作。 水利局负责水利管理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 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婚姻服务、殡葬服务等行业精 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地质勘察 、土地管理业、林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和保 险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大数据中心负责大数据产业及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的技术支持等工作。 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内单位的比对筛选、 摸排、培育、建档、培训,对符合纳统条件的单位、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及协调推进 ,特别是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政策推送,做到条块 结合、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总牵头,迅速成立工 作专班,抽调专人进行实体化办公;各责任部门单位强化 协同联动,建立起问题收集、及时交办、督导落实、绩效 评价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明确1名 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系人,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于 6月16日上午12:00前通过政务协同网报至XX市统筹疫情防 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二组账 号。 (二)建立及时纳统工作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市 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在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开展过程中 ,要边摸排、边对比、边分析、边纳统,确保及时申报入 库。 (三)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建立“精准服务市场主 体工作”进度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各镇街、开发区、市直 各责任部门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通过政务协同网向 XX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综合协调二组提报本区域、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经汇总 审核后,对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情 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顶格部署推进。各镇街、 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务必提高认识、主动担当 ,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部署、顶格调度,研究制定具体工 作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配备精干力量,扎实 开展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有效有序实施。由统计局 牵头,围绕精准摸排、精准比对、精准倾听、精准供给、 精准分类、精准培育、精准纳统等方面知识内容,对各镇 街、开发区、责任部门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科长及 时开展系统性、专业性培训,确保工作快速启动、迅速见 效。 (三)盯紧工作重点,抓好月度新增纳统。各镇街、 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把月度新增纳统工作作为 重中之重,早摸排、快培育,争取月月有新增,对经济增 长形成高效拉动。 (四)加强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落实市委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督导责任,成立专项督导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和巡查 指导,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市政府督查室对精准服务 市场主体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通 报。 (五)落实奖惩政策,促进企业自愿纳统。严格落实 XX市及XX市的相关激励措施,提高企业自愿申报纳统的积 极性。对达到标准、拒不配合纳统的企业(项目)及漏报 、瞒报问题,依据《统计法》严肃处理。 X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 和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湘政发〔20XX〕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 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工作,清晰界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 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 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 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 ,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 司法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 (二)收集各类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 (以下简称“三调”)、地理国情监测等基础成果,土地、水 、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各类资源调查、确权登记、 审批管理等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公共管制要求、特 殊保护规定等成果。 (三)摸清自然资源底数。主要包括:以自然保护地 审批成果确定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 河流水面、湖泊(水库)水面,结合水利部门相关资料 ,确定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湿地范围 ,确定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采用“三调”、集体土地所有权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成果等图层相叠加的方式,获取国 有土地所有权范围,并以此为基础确定除自然保护地、水 流、湿地以外其他国有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空 间分布,以及储量数据库的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估算 范围等确定矿产资源的空间分布。 (四)有序开展首次登记。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 工作模式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 (五)开展日常性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完 成了首次登记的自然资源,按照相关业务规范要求,开展 日常性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 (六)做好登记结果公开和档案管理。自然资源统一 确权登记结果通过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登记机构 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已登记的不动产权 利信息除外。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登记机 构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电子介质转化为唯一的、确定 的纸质介质。纸质介质与电子介质不一致时,以电子介质 为准。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管理,统筹考 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存放场 地,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七)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信息化建设。省自然资 源厅统一部署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市、县不 再单独建设。 (八)配合上级登记机构在本辖区开展的自然资源统 一确权登记工作。各县市区要协调发动相关部门,开展资 料收集、地籍调查、通告和公告的发布张贴、调查成果核 实确认、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配合完成上级登记机构在 本辖区内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工作安排 2022年,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作 经费,选取技术单位,组织编制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 记实施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按程序印发 实施,并组织业务培训。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 施步骤,各地确定重要的自然资源和重要自然生态空间作 为重要区域。按照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试点要求,选择自 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项目,摸索经验,总结形成具有 地域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以点带面在辖 区范围内逐步开展。市本级启动重要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 权工作,即全民所有湿地、草原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属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湿地、草原,纳入自然保护地 确权登记范围;属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流范围内的湿 地纳入水流登记范围) 2023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 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其他自然资源和自 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 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 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全市自然资源统 一确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对本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 、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做好与 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提供资料 ,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资料,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 登记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 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同时 ,将配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