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准、严、实办好领导批示件
办理领导批示件,是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抓好领导决策落实、推动
工作开展的一种主要方式。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到快、准、严、实。
收文办理务求“快”
坚持即到即转、马上就办,避免“压件”“拖件”“推件”。
登记建档“快”。收件后,要迅速登记建档,将编号、标题、紧急程度、密级和请
示内容等信息录入管理台账,以防止后期流转过程中“丢件”,对重要且紧急、有明确
时限要求的内容要予以特别标注。如上级要求上报参会名单的呈签件,办理中就要特
别标注会议时间、地点及内容等重要事项,方便领导签批。
呈报审签“快”。分清轻重缓急,及时报送相应领导。遇到领导外出无法批阅等情
况,可结合呈件的紧急程度和涉密情形采取实地送达或者电话汇报,以最大可能节约
办件时间,提升办件效率。
流转分发“快”。领导签阅完成后,要认真研读、迅速流转。对于个别不清晰不好
辨认的字迹,切不可想当然进行办理,必要时应当面请示确认。分发过程中,及时通
知承办单位取件,并做好签收;也可以通过传真、公文流转系统进行分发,分发后及
时电话告知承办单位收件。主要领导给分管领导的批示件,应立即送达到位,避免领
导沟通时不知情。
拟办意见务求“准”
拟办意见需要根据来文主体、内容和诉求,精准、翔实、规范提出,必要时需及
时和有关部门对接沟通,确保拟办意见不出差错。
呈送对象“准”。要准确区分批文领导,在拟办意见中明确清晰体现,切不可出现
为求简单省事,敷衍含糊体现。如关于某项具体工作的请示件,在拟办意见中,就要
写明呈请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阅示,而不能以简单句式“呈送领导阅示”替代。
责任主体“准”。责任划分关系到工作落实,是拟办意见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在提
出拟办意见前,要吃透文件内容,准确区分部门(单位)的职责职能,涉及职能交叉
的,要根据关联程度和以往工作惯例,合理明确牵头部门(单位)和配合部门(单
位)。
措辞表述“准”。拟办意见中的一些常用词语,容易混淆使用,需要严格区分、精
准使用。如“审示”和“阅示”,看似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