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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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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 1 目的 1.1为规范集团对外接待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集 团接待水平,更好地展示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分子公司的接待。 3 术语&解释 暂无 4 职责 4.1集团人力行政部负责集团层面接待管理工作; 4.2集团各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接待工作; 4.3集团宣传部门负责集团层面接待活动的影像留存与品牌传播。 5 接待对象 5.1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企业等领导; 5.2工作互访、学习、交流人员; 5.3其他重要来访人员。 6 接待信息报送流程 6.1各部门收到接待信息时,应确认来访人员的到达时间、人数、级别、停留时间等相关信息。 6.2 各分公司接待正处级及以上领导的,由分公司提出接待意见,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 团人力行政部,由人力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总经理员批示。各分公司接待副处级及以 下领导的,由各分公司自行对接处理,其中副处级领导需经板块审核确认后向集团人力行政部报备。 6.3莅临集团本部调研的: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单位等领导及其他重要人员莅 临集团本部调研的,接收信息的部门应将了解到的接待信息转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由 集团人力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负责外事领导批示,再按批示意见办理。 6.4合作/同行单位之间工作互访、学习交流的,由业务对口部 门将信息报集团分管/直管领导后,按集团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6.5莅临分公司项目调研、参观的:集团各部门接收到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 管单位、团体莅临项目调研、参观的,信息接收部门应将信息转报集团人力行政 部,由人力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负责外事领导批示,再按批示意见办理。 6.6 接待级别、陪同人员: 级别 接待对象 接待 负责人 陪同 参加接 待人员 是否 上报 集团 接待上报流程 各级党委、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领 导(正处级及以上) 一级 各项目董事会主要 领导或集团重要战 略合作伙伴主要领导 分公司负 责人/部 门负责人 集团领 导(根 据来 访对象 确定) 是 ①项目(提出接待意 见)→板块(审核)→集团 提出拟办意见→集团领导批示 ②主接部门→集团提出 拟办意见→集团领导批示 各级党委、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领 导(副处级及以下) 二级 重要合作伙伴的有关领 导(非主要领导)、 重要媒体单位负责人 分公司/部 门负责人 分公 司/部 门负责人 否 (副 处 级需 报备) ①项目(提出接待意 见)→分公司(审核) ②主接部门→集团提出 拟办意见→集团领导批示 三级 工作互访、学习交 流、工作洽谈等其他 与业务有关的人员。 各相关分 公司/部 门人员 自定 否 7 接待费用标准 7.1宴请、工作简餐、住宿、礼品费用标准: 级别 接待对象 宴请标准 (元/人/餐) 简餐标准 (元/人/餐) 住宿标准 (元/人/天) 礼品标准 (元/人/份) 各级党委、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领导 (正处级及以上) 一级 接待 各项目董事会主要领导或集 团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主要领导 400 150 600 800 各级党委、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领导 (副处级及以下) 二级 接待 重要合作伙伴的有关领导(非主 要领导)、重要媒体单位负责人 300 120 500 500 三级 接待 工作互访、学习交流、工作洽 谈等其他与业务有关的人员。 150 100 400 300 备注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