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汇编(41篇)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 工作计划汇编(41篇) 目录 1.2023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3 2.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7 3.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2 4.2023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5 5.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9 6.2023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40 7.XX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48 8.街道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52 9.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59 10.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65 11.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76 12.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82 13.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87 14.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96 15.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108 16.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20 17.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128 18.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144 19.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153 20.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159 21.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169 22.市城乡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77 23.市经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184 24.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消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190 25.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195 26.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205 27.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213 28.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20 29.县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26 30.县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37 31.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242 32.县应急管理局 2023 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53 33.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269 34.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278 35.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292 36.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310 37.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319 38.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328 39.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338 40.镇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345 41.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计划...................................................352 2023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 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 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 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湖南省应 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 见(试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贯彻落 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知》精神和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 作计划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切实 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 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 线,坚持分类分级和重点检查单位固定式全覆盖,一般检 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原则,严格落实一 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发挥有限 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 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 一强”,推动XX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 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方式 除纳入XX市市执法检查范畴以外的所有重点单位的安 全生产计划执法,执法频次按重点单位年度全覆盖的原 则,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对乡域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 查,执法频次为一季度一次,一般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方式抽取进行检查,对抽取的单位全年检查一般 为1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执法计划顺利实施。本执法计 划仅限于乡安委办开展的年度日常监管执法,执法人员对 列入执法计划中的单位开展检查前,应按要求制作现场检 查方案并报经市应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履职尽责,建立权责一致责任制度。要严格落 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谁检查、谁 复查”责任制度。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 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信 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加强信用监 管。 (三)严守纪律,维护法制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 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 相关要求,执法工作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忠于职 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 好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地位和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我市道 路、水路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对照交通运输部门法定工作职责,结合我市交通运 输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 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 化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 责任清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安 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 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 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2023年,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实 行“分级分类”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城市 公交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 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提 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效率,有效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稳定。 局属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做到全年“两客 一危”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包括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安全巡查)累计 不少于2次,其他交通运输企业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 三、分级分类监督检查 (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市运输中心(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农 路所等单位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市运输中心(地方海事处) 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水路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按照省运输中心及泉州市 运输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规定,具体确定检查道 路客运、出租车、公交、货运、危运、水运、机动车维 修、客运站、机动车驾驶培训等重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名 称与频率;负责对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的监督检查;负责内 河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 (三)市交通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履行交通运输安全 生产行政执法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对 监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 查;按照省厅执法监督局级泉州市局执法支队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规定,具体确定开展监督检查数量和频率。 (四)市农路所 负责对群养农村公路安全养护施工、新、改、扩建施 工、病危桥改造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重点、方法 监督检查应当对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是 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交通运输企业 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 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采用市交通运输局编制的交 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组织 管理的检查以市运输中心为主,局运输科配合,道路、水 路(内河)经营场所的检查以市交通执法大队为主;群养 农村公路施工项目部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以 交通执法大队为主,局规划建设科配合;群养农村公路建 设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由农路所牵头,局规 划建设科配合。 明察暗访,抽查交通运输企业采用“双随机、一公 开”方式开展。 五、监督检查的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检查频率。 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企 业,要督促企业将风险管理、隐患治理、信用管理等相关 数据及时填报、录入“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信息系 统”,并对企业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核查,指定专人落实整 改,形成闭环。对综合性、专项整顿检查要发出检查通 报,列出存在问题清单,指定专人落实整改。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计划性、时效性和 针对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 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件的 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 工作原则,结合镇安监站法定职责、监管权限、执法人员 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 际,特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安 全生产法》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 产红线意识,牢牢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坚持改革创 新、依法监管、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系统治理,着力提 升依法监管,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 领域专项整治。以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工作目 标,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 的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 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坚持惩戒与教 育、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的统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实行监督与执 法一体化制度科学合理确定监管执法检查频率,对辖区内 煤矿企业实现全覆盖;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 零售点实行抽查检查;对其它工商贸企业实施综合监管。 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 度,切实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 一步落实,着力推进企业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 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防 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 识。加大学习领会力度,深刻把握法律法规要义,把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 结合起来,在执法检查中真正做到法律条款运用准确,切 合实际。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 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文化 建设,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舆论氛 围,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企业、进入村,推进安全 文化建设不断迈向新水平。 3.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格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深入企业生 产一线,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 施,依法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 按期整改到位。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重 点打击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企业未批先建、未批先产 和擅自改扩建非法违法行为以及无证矿非法开采行为,发 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 重处罚,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治序和生产经营环境。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 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 力度,组织专人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指导。同时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专项整治结 合起来,积极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抓好道路、建筑施 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综合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 备、民爆物品、农用机械、地质灾害、中小学校、水利、 供电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四、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工作安排 1.煤矿企业:全镇4家煤矿企业(西山坑煤矿、双叉坑 煤矿、东水坑煤矿、黄土坑煤矿),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 次2个工作日(包括检查、复查时间,以下相同),每 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4×4×2×2=64个工作日。 2..非煤矿山企业:全镇3家非煤企业分别为(华润田 尾石灰石矿、华润冬瓜仑石灰石矿、富丰矿业高坑石灰石 矿),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 排的总时间为:3×4×2×2=48个工作日。 3.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镇目前共有1家加油站(兴岩加 油站)及1家燃气供应站(龙岩嘉洁燃气有限公司岩山供应 点),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 排的总时间为:2×4×2×2=32个工作日。 4.烟花爆竹企业:全镇目前共有3家烟花爆竹销售网 点,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 的总时间为:3×2×1×2=12个工作日。 5.工贸企业:全镇目前共有4家工贸企业(龙岩市众合 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龙岩市德茂建材有限公司、龙岩市湖 清工贸有限公司、龙岩市晶中宝矿业有限公司、福建嘉宁 贸易有限公司嘉宁煤场),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 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5×4×2×2=80个工 作日; 6.竹制品加工:全镇目前共有2家竹制品企业(龙岩市 东晟竹业有限公司、龙岩市佳喜竹制品有限公司),每年 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 为:2×4×2×2=32个工作日; 7.学校:全镇目前共有2家分别为(岩山学校、岩山中 心幼儿园),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 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2×2×1×2=8个工作日。 8.水利水电:岩山电力公司1家,每年每家检 查2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 为:1×2×2×2=8个工作日。 9.道路交通:辖区内公路,每年每月巡查2次,每 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 为:12×2×2×2=96个工作日。 (二)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 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结合 我镇实际,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 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 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 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 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 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 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 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 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 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 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 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 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 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 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 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 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 护、保养的情况; 1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1.安监站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及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度》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实施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根据 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 点及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做好监管执法 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每月对计划执行情况进 行自查,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2.监管执法人员实施监管执法任务时,必须廉洁自 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各种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 3.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监管执法工作顺 利开展,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确 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4.在现场监管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 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 定程序,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5.现场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应主动与相 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 整体合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6.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事 项,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 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国务院令第310号),主动商请司法机关进一步明确 移送程序和标准,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 代替刑事处罚。 7.因上级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职责、辖区工作范围调整 和其他特殊情况,监管执法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 时,应当及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应急局备案。 六、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安监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安监部门依法履行安 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活动,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 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系到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公信 力,关系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是新形势下安全生 产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 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专业技 能为核心,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 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 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突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进一 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守法 意识,控制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违 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 发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 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 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 力,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和监管执法程序等知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 法,加快推动我镇安全生产走上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轨道,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到位。 2023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巩固渔业安 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 求,现制定2023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 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 导向,完善防控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 则,进一步明确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检 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巩固渔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成 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的原 则,在市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职责分 工,切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 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围绕乡镇涉渔自用船舶,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园区乡 镇涉渔自用船舶监督指导;加强对全市水产养殖企业水产 养殖船舶监督管理;对渔政执法船艇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 查,对执法船艇船员培训考试监督和持证情况进行检 查;加强对脱检渔船的检查、对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 育进行检查等。 (一)重点执法检查 重点围绕全市长江沿线和公共水域等禁渔区开展执法 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二)专项执法检查 1.  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根据元旦春节及“两会”期 间,五一、七一、国庆等重要时段渔业安全生产特点,重 点对涉渔船舶集中停泊点、风景名胜区、渡口开展执法检 查,严厉查处涉渔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行为。 2. 台风期间、汛期执法检查。针对汛期易出现暴雨、 台风等强对流灾害天气的特点,重点加强对涉渔船舶归港 避风检查,督促涉渔船舶做好防台风、防暴雨等预防措 施,做好涉渔船舶系泊固定。结合汛期天气预警,对长江 干流等重点水域开展抽查。 3. 其他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是市安委会、市农业农村 局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 (三)一般执法检查 1. 对乡镇涉渔自用船舶进行检查。检查各县区、开发 园区是否更新并完善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变更登记)、编 号、喷涂标识等措施,是否落实调整组织、修订台帐、专 人管理等要求等。 2. 对渔政执法船艇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执法 船艇是否经过检验合格下水作业,是否使用检验合格的船 用产品等。检查消防、救生和航行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 3. 对渔政执法船艇船员进行检查。检查渔政执法船艇 船员培训机构开展船员培训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持有执法 船艇船员证书等。一般执法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市 渔船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 四、有关要求 各级县区、开发园区要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监管执法工 作,保障开展执法工作所需条件,精心组织,周密部 署,制定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要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机制,建立实施“双随机”和重点检查并重的监管执法 制度,不断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文书运用和执法检查 档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 检查效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 患,确保全市渔业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我县道 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促 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稳步向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 际,制定本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二、三次全会和上级 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 盖、规范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 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 性,推动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 求,结合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全区运输市场专项治 理“五清行动”方案》、《全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 载“利剑行动”的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固定线路“非法 营运”治理“清朗”行动、出租车运营秩序规范“清 亮”行动、危险货物运输治理“清流”行动、维修驾培市 场专项整治“清源”行动、水上交通运输“清畅”行动专 项整治和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培 训等安全生产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一切事故皆 可避免”的理念,全面深入摸排整治安全隐患,加大对重大危 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辖区安全生产经营 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从而有效遏制辖区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 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三、执法的依据、范围和对象 (一)执法依据: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 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 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执法范围和对象 对全县交通运输(客运、包括公交,水运、货运、维修、 驾校、出租)等企业以及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县级 或承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施工现场、公路施工队 伍和公路养护等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 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 全生产经营秩序。 四、主要任务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打非治 违”、“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 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2.继续深入开展“五清”、“护航”、“利剑”专项行 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 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 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源 头监管,督促行业落实主体责任。 3.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建立“双随 机、一公开”运输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和重要时间节点路 检路查“打非治违”攻坚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 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4.加强专业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 媒体宣传方式和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等常规宣传手段对 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多方位宣 传,大力宣传运输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宣传贯彻交 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工作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 环境。 5.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标执法过程中发现的 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或个人及时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对好的 经验做法全面推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促进行政 执法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五、职责分工 按照执法职能定位及制定的执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全 年执法工作计划。局安委办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 的方式对执法工作计划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 查情况进行通报(具体月份开展事项详见附件执法工作计划 表)。 (一)海事客运执法领域。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在全年开 展出租车运营秩序规范“清亮”行动,开展固定线路非法营 运治理“清朗”行动,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清 畅”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春运应急保 障,2022年农村客运及出租车燃料补贴申报。海事客运企业 安全检查、打击非法营运、打击出租车异地经营、出租车 违法行为治理。对校车公司复运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公 交公司运营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平罗汽车站进行日常 巡查及安全生产,在海事客运企业开展学雷锋活动等各项工 作。 (二)道路稽查执法领域。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在全年开 展营运货物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在平罗县境内开展货运车辆 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开展打击非法营 运(黑车)的“清朗”专项行动、打击出租车异地经营、出租 车违法行为治理行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治理“清 流”行动,“普拉危”巡查,在平罗县城区内(永康花园、和平 新居、贺兰山路丽豪大饭店、北门转盘)、陶乐镇等有非法 营运车辆经营的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摸排县内货 运源头企业,并上报公示,并按照摸排后的《平罗县货运源头 治超企业公示名单》,对分布在太沙工业园区、崇岗工业园 区、陶乐红崖子精细化工基地内的货运源头治超企业进行 巡查,按照《全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利剑”行动》内 容,依托红陶路治超站开展“利剑”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等各项工作。 (三)道路货运执法领域。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在全年开 展货运企业“春节”“春运”“清明节”“五一劳动 节”、“开斋节”“端午节”“十一”等节日期间安全生 产、维稳反恐、消防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 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治理“清流”行动,疫情防控工 作开展情况检查,“普拉危”巡查,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督导普 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危货运输企业质量信 誉考核,重点监管危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检查等各 项工作。 (四)道路路政执法领域。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在全年扎 实开展“护航”行动,强化路产保护,整治破坏公路行为。严 肃查处擅自挖掘占用公路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公路建筑 控制区内修建构筑物、建筑物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公路用地 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埋 设管线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危及公 路安全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公路上私设平面交叉道口违法 行为,加强对涉路施工、公路养护现场监管。并对以上危及 公路、影响公路安全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 施处罚等各项工作。 (五)维修驾培执法领域。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在全年开 展维修、驾培、检测线“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十一”等重大节假日节前安全检查,“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维修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清 源”行动,维修驾培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备案工作,受理交 通运输服务投诉,受理审核驾培机构各项申请业务等各项工 作。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领域。根据自身职能定 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在全年贯彻落实自治 区、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文件精神,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发生,确保公路工程质量隐患排查跟踪整改率达到100%,质量 问题举报受理查处率100%,全年不发生一般以上质量责任事 故;对混凝土强度和各结构层弯沉、厚度、压实度及半刚性 基层强度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对路面工程压实度等直接影响 路面寿命的指标的抽检频率,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规定》及自治区相关要求,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加 大对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和农村公路工程项 目的抽查力度,为实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打下坚实基 础。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安全监管作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 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的重要手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 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 执法力度,狠抓隐患治理,提升执法水平,推进我县交通运输安 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 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宣传手册等宣传媒介,开 辟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 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 治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安全生产法定教育培训 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减少违法 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 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 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强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制 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的基础。要 通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促使企业自觉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四)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要严格落 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 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 领导、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同时明确监管职责,细化工 作任务,层层落实安全执法主体责任,将监管责任细分到每一 个工作岗位,确保安全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质 量监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 求,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依据药品监管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制定2023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原则 (一)突出监管重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 种,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各类检查,采取监检结合、协同 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加大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机 构中药制剂室的检查力度,提高检查实效。 (二)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疫 苗管理法》和“四个最严”要求,实施“联动联处”、“罚帮并 重”和“熔断”机制,综合运用告诫、约谈、限期整改、暂停 销售使用、依法查处等后处置措施,强化检查后处置,规 范药品零售使用及医疗机构中药自制剂配制行为,严厉查 处违法违规问题。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充分发挥公 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作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坚持协作配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协 调配合的原则,统筹发挥监督检查、抽查检验和执法办案 的作用。强化检查工作的调度和研究,及时研判处置检查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度分析风险信息,积极采取防控措 施,形成监管闭环,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将执法普法融 入检查全过程,持续强化监管人员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 任意识。 二、检查重点 (一)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以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饮 片、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及其复方制剂、含麻 黄碱类复方制剂等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冷链储运药品 及疫情防控用药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 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经营品种与经营范围一致性、药 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和互 联网销售药品情况以及重点产品追溯等内容。 (二)药品使用单位 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血液 制品、中药注射剂、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基本药物、麻醉 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 品,冷链储运药品及疫情防控用药品、中药饮片(含配方 颗粒)为重点品种,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 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是否 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是否 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要求储存药品、使用过期 药品、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以及重点产品追溯等。 (三)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 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冷 链设备设施是否完备、运行是否良好,储运温度是否正 常、定时监测是否落实,出入库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账物 数量是否一致,批签发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 效,定期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入库出库是否按规定上传追 溯信息,发生温度异常是否及时记录并报疫苗生产企业评 估,报废疫苗是否按规定处置等。 (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 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审计是否落实、制剂配制现行工 艺与注册或备案是否一致、制剂是否全项检验合格后用于 临床等,把好制剂原料质量关和临床使用质量关。 (五)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存在违反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检查安排 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和其 他检查。其中常规检查包括日常检查、重点检查(GSP符合 性检查),其他检查包括专项检查、督导抽查、延伸检查 等。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一)局有关科室、执法大队检查安排 1.日常检查(含专项检查)。结合年度各类专项检 查、整治和监管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疾控机构、二级以上 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进行年度全覆盖监督检 查,对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其他药品 使用单位及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2.有因检查。根据各类风险信息和工作需要,组织开 展有因检查。涉及重大风险隐患的,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同 时,及时报告潍坊市局。 3.整改复查。配合做好省药监局和潍坊市局检查工 作,负责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对检查发现涉及药品零售、使 用环节的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原则上于检查结 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复查处置情况上传至省药监局日常监 管系统。 4.GSP符合性检查。制定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药 品GSP情况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对上年度新开办以 及近两年未开展系统性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实施药 品GSP情况检查。 (二)各市场监管所检查安排 1.日常检查(含专项检查)。结合监管实际,制定监 督检查计划,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 业门店)、药品使用单位及预防接种单位实现年度监督检 查全覆盖(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预防接种单位每 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医疗用毒性 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还应当对保障药品管理安全、防止流 入非法渠道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有因检查。根据各类风险信息和工作需要,组织开 展有因检查。涉及重大风险隐患的,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同 时,要及时报告。 3.整改复查。负责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对检查发现涉及 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以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的缺陷项目 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原则上于检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 将复查处置情况上传至省药监局日常监管系统。 4.GSP符合性检查。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实施 药品GSP情况检查,重点对上年度新开办以及近两年未开展 系统性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实施药品GSP情况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局药械科负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负责本级检 查任务落实,牵头组织风险会商,组织采取相应后处置措 施,及时公告检查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级检查任务 的落实,组织开展检查及复查,录入检查信息、企业整改 报告及复查处置情况,采取相应后处置措施,形成监督检 查的闭环。 (二)强化风险研判,加大查处力度。密切联系许可 审批、检验监测、稽查办案等工作,积极开展风险分析、 风险会商,督促企业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对重点企业、重 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检查工作引入稽查思 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追到底,注意索取并留存相关 证据材料,坚持处罚打击和监督整改并举,采取有力措 施,及时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三)坚持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管 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和处置结果,强 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发挥公众参与和媒体监 督作用,形成有力震慑。对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撤 销、吊销许可证处罚的,要及时上报;对医疗机构、疾控 机构、预防接种单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及时通报同级卫 健部门。 (四)规范检查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各项检查要符 合法定程序,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检查记录应及时录入 省药监局药品日常监管系统、疫苗追溯监管信息系统。请 于12月15日前上报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重大情况 及时报告。 XX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 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既(国家安全监 管总乡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 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拟制 定XX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 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 家、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 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执法小组 组长:XX(分管领导-人大主席) 副组长:XX(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XX(乡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XX(队员) XX(队员) XX(队员) XX(队员) XX(队员)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 划,对全乡纳入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 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 生产违法非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减少一般安全事 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确保计划执法检查率100%,查明的 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100%,到期复查率100%,已查实的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四、监管执法方式、对象 (一)监管执法方式。监管执法以计划执法、专项整 治执法检查方式结合,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管执 法。 (二)监管执法对象。乡综合执法大队主要依法对本 辖区安全监管乡直接执法检查以外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 查, 乡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辖区、乡综合执法大队直接监管执 法检查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店、无仓 储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工贸企业等)开展安全生 产执法检查工作。 五、监管执法检查主要事项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 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乡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 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六、监管执法计划实施和检查要求 (一)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执法工作计 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 划编制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 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 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 法》测算确定。对纳入各自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每月最少开展2次监 管执法工作(含复查);对监管的其他计划检查企业每年 最少开展1次监管执法工作。 七、计划执法检查安排 我乡现有执法人员7人,对非煤矿山、加油站、烟花爆 竹批发公司(零售店铺)、学校、幼儿园、木材加工厂、 液化气零售店、敬老院等单位计划执法检查全覆盖。 街道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较好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 力量,保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督促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街 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 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 监总局令第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监 察工作实际,特印发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 知,内容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 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底,街道目前共有正常经营企业5家,其中 机械行业企业1家;一般商贸、工矿企业4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街道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 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 情况,确定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化工行 业企业、机械行业企业、服装行业企业、木材加工企业、 包装印刷企业、电子企业、建材行业企业以及项目建设工 地的监管监察。 1、机械加工行业:现有机械加工企业1家,2023年检 查1家; 2、一般商贸、工矿企业:现有一般商贸、工矿企 业4家; 2023年共计划重点监察执法检查企业5家。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2023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 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 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机械行业,每个企业全年检查2-4次; 包装印刷企业,每个企业全年检查2-4次; 一般商贸、工矿工业企业,每个企业全年检查2-4次;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 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一查三督落实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 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 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 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 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 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 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 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 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 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 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 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法 街道安监办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 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 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 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 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 业,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 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依法采取处置 措施。 六、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本年度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 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 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 以完成的,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 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 或者变更的,须报街道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二)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人员应有2人以上,且 具有安全行政执法资格。检查中做到程序合法、执法严 格、内容全面、记录翔实。并严格遵守安全监察执法人 员“九条纪律”和廉洁规定,树立起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 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执法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 〔2017〕1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 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 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 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 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 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 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 原则要求,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督检 查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 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 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 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 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 患,努力以“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 故,不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类事故”为目标。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工 作。抓好“关键的少数”,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 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投入、制度体系的 合法合规性和运行情况。 (二)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原则上纳入安全许可的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单位均为重点单位。对于 无贮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涉及“两重点一重 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可以按一般单位 对待。二是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 行业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近三年发生 人员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 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组织制定 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是生产经营单 位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是生产经营单 位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是生 产经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 况。八是行政许可委托下放的企业取证情况。 三、执法检查对象 街道应急管理办依法对本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检 查, 纳入直接检查的商贸、工贸和其它行业监管企业 共24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对社区负责的检查对象 按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按照“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执法检 查要求,社区必须把未列入2023年度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检 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社区信息员安全生产巡查 工作计划。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 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各社区要高度重视 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内 容,社区书记要亲自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计划 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部办的监督检查工作计 划,2月15日前,报街道安委办统一编制印发。 (二)严格落实执法计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 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不能以人员、装 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确保监督 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各社区要充分调动安全 生产信息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计划监督检 查的各项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信息员,应当 予以奖励;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 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省市 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 重,将计划监督巡查实施情况作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 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大力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 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一是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二是 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典型 案例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 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 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23年XX街道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 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 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 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 和权威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 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 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 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区、街道两级安全监管部门 应把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 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 围,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 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 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 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可将执法 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 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结合区、街道两级安全监管 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 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辖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 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 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 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促进全区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区各类事 故总量严格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杜 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较大 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 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 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 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 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街道安监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安监局直接检 查以外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和区属企业,以 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14家,街道 安监所依法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监 管,组织做好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接受区安监 局委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街道安监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 切实加强对街道安监所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 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执法检查系是 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全面检查,不代替日 常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监管。 (二)执法检查频次 街道安监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 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和2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 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 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安监所对辖区内 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每月不 少于一次检查,对其他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原则上按以下内容进行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 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 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 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 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 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 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 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 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 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 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 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 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 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 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 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 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检查国发〔2010〕23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的情况,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 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街道安监所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 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 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 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 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 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 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区上 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 全专项整治,下半年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认真组 织学习《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 生产的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 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乡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 导、安监所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 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 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 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 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 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 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 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 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 故统计口径、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开展应 急救援等。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程序,重要行 政许可、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 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局党组、行政集体研究决定。严 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检 查公平、公正。 (四)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 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 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同 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 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街道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 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较好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 力量,保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督促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街 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安 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特印发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 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 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根据街道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 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 情况,确定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危化品 单位、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教育行业以及项目建设工地 的监管监察。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2023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 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 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 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及事项如下: (一)工贸企业专项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经营其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 营,违法违规生产加工情况;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 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配置 情况检查,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各种安全帽、呼吸防 具、手套等防护装备是否配备到位。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安全 管理力量,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二)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经营场所情况检查,专柜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 离,且安全通道畅通;经营场所无生火、抽烟等明火以及 电线、灯具不合格等隐患。 2、安全设施情况检查,经营场所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 材,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产品存放情况,产品堆放是否堆放整齐、稳定,不 超高;存放产品数量不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烟花爆竹产 品包装箱上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三)加油站及油库专项检查内容 1、现场管理情况检查,加油区进出口是否设立进出口 标识;站内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并置于醒目位置保 证在昼夜均能清晰可辨、固定牢靠。 2、卸油及清罐作业检查,是否在卸油现场设置“正在卸 油,严禁烟火”警示牌、警示线;卸油作业前是否稳油15分 钟以上开始卸油;清罐作业前是否按作业内容办理作业许 可证。 3、消防器材情况检查,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 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变配电 间、发电间应各配置2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只。 五、检查方法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 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下达执法检查告知书,对企业 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 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 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由被检 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六、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本年度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 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 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 以完成的,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 (二)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人员应有2人以上,且 具有安全行政执法资格。检查中做到程序合法、执法严 格、内容全面、记录翔实。并严格遵守安全监察执法人员 廉洁规定,树立起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 形象。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 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 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 总政法〔2017〕150号)等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 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统筹 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预防预警效率,防范化解重大 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深入推进“三个狠 抓”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 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进一 步压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 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 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主要任务。坚持把防控事故作为每次执法检查活动 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及 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1、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 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办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徽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 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领域、行业和企业规模与 特点。 (4)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有针对 性地开展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和一般检查。 五、执法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 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 量=(365-104-11)×2=50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每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 一次派遣2名执法人员,每月检查企业平均用时2天(检 查、复查)。 3、其他工作日。包括市容环境卫生、违法建设治理、 文明创建,以及落实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等工作。 经测算,合计430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形式 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城市管理类安全生产执法 检查,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各类台 账资料、检查记录和现场排查隐患问题。 七、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人员主要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具有营业许可或从 业资格;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无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等;是否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等日常工 作;是否非法从事安全生产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所辖范围安全生 产实际情况,结合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提高监督检查的 覆盖率,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尽职尽 责。 (二)提高执法质量。检查人员要依法行政,对于发 现的隐患要做好记录,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落实。 加强执法检查痕迹化管理,认真做好隐患整改落实,将隐 患详情和整改情况列明清单做好归档工作。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单 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其他成 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每项任务要分 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 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 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 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 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 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7〕150号)有关要求,结合XX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 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 产决策部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安 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 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思路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狠抓重点行业领域 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创新 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 为,提高执法效能。坚持重点执法与常规执法相结合,突 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延伸执法内容,加强 事中事后依法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 好,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区委、区政 府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严肃依法查处每一起生 产安全事故及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安全 生产法治秩序,全力实现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目标。 四、主要任务 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和重要时期的安全执法,通过严 格的执法监察、事故查处等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开展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察执法,对工商贸企业及 其他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综合监察执法检查。 五、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一)执法人员数量 XX市XX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编制人 员13名,实际在编人员6名,在岗执法人员6名。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3年度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 员6人,总法定工作日共1500个(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 工作日×工作人员数量=250个工作日×6人=1500个工作 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 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 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 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 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参加省、市组织的一般性和专项监督检查、事故调查 等;完成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任 务。根据前3个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平均值,按照每人每 月11天,共792个工作日(6人×12个月×11天=792个工作 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 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 议;检查指导镇(街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参加党群活 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根 据前3个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平均值,按照每人每 月6天,共432个工作日(6人×12个月×6天=432个工作 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 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2023年监督检 查工作日为276个(总法定工作日1500个-非执法工作 日432个-其他执法工作日792个=276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单位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 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 技术装备配备和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等因素,按每 次2-3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3-4天(含复查),重 点检查企业按照50%可能进行二次检查测算,2023年度全年 监督检查企业23家(监督检查工作日276个÷3人÷4个工作 日=23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 排重点检查单位14家,一般检查单位9家。 (一)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 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 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 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 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 经营单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 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 批发单位;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 位;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的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 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 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 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 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 位。 (5)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 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 (6)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7)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检查频次 全年安排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4家,占年度监督 检查单位总数的60.86%。其中,非煤矿山4家、危险化学品 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工贸企业7家。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按计划进行一次检查。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 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 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检查方式 全年安排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9家,占年度监督检 查单位总数的39.13%。其中工矿商贸企业5家,其他行业领 域4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 查。 七、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规范执法 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程 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做到事实证据充分,使用法律 法规准确,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二)严格执法 实现执法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彻底消除执法检查中发 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廉洁执法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强化监察执法服 务意识,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 则。 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 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相关规 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 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7〕1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区安全 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 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各级 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 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 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生 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 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 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 则。结合《XX市XX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安 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 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坚持强化监督检 查、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通过监管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履 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 管理,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坚持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 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企业,兼顾其他企 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四是坚持量力而行、 提高效能的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与监察执法工作能力 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五是坚持计划检查、严格考核的 原则。通过计划检查,优化监督力量,细化监管任务,通 过严格考核,促进监管责任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计划,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严厉 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完善并执行全员安 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源头管 理,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减少一般 安全生产事故、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 生产事故的工作目标,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 好转。具体目标为: 1.实现直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2.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3.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 4.行政处罚执行率和复议、诉讼维持率达100%。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和行政监管力量情况 (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我区直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经 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规模以上工贸行业,共计 家 企业。 1.煤矿企业:2家; 2.非煤矿山企业:5家;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8家,均为经营企业; 4.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3家; 5.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 另有中央在川及省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9家和非煤 矿山企业1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 在川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 发 [2004] 29号),我局配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安全 管理工作。 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1 (二)行政监管力量情况 1.行政监管在册人员:分管安全副局长1名,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1名;负有监管职责的股室:危化与工贸行业安全 科5名(其中:1名为区应急局聘用的专家),矿山安全 股3名(其中:1名为区应急局聘用的专家),执法大 队3名;行政监管人员总数13人。 2.计算总法定工作日人数11人。 (1)行政监管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7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04-11)×11=2750日 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人 (2)年度双休日104日/人 (3)年度法定假日11日/人 (4)计算总法定工作日人数11人 2.其他监管工作日(1243个工作日) (1)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共计18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05个工作日; (3人×(预计:3起)×45日/起=36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90个工作日; (3人×(预计:2起)×15天/起) (4)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预计300个工作日; (5人×5天/月×12个月)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 监控、督促整改等全年预计110个工作日;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48个工作日; (4人×12天/年×1年) (7)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预计110个工作 日(11人×10天每年) 3.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1177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330个工作日(11人×30天/每年)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93个工作日 (其 中:学习11人×0.5天/周×52周=286天;培 训11人×10天/年=110天;考核11人×12天/每年=132天;会 议11人×15天/每年=165天) (3)病假、事假11×2=22个工作日 (4)行政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预计99个工作日 (5)参加党群活动11×3=33个工作日 监管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监管检查工作日-其 它监管工作日=2750-1243-1177=330(个工作日) 全年监管检查能力(企.次)=监管检查工作 日÷12÷3=330÷12÷3=9.17企.次(12表示12个月,3表示 平均每次检查派出人员数);即每月监管计划9企.次。 根据各股室监管执法力量及重点企业情况,煤矿行业 每月监管2企·次,非煤矿山每月监管2企·次,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企业每月监管3企·次,工贸行业每月监 管2企·次。 五、检查重点和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 全生产投入情况;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 险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 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 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 测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 应急预案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 和使用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 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 调、管理情况; 14.对监管企业的风险评估、管控相关制度及措施落实 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 预案备案情况; 17.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配备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 备配备、维护、保养,以及预案制订、备案、演练的情 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是 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是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打击非法违法的重要措施。要立足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做 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业务学习和培 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提 高监管检查的效能和水平,切实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 措施有效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区 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事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 打非治违、重要时段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统筹安 排每月、每季度工作计划,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 果“四落实”,保证计划的严肃性,采取“四不两直”的 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努力做到执法到位。 (三)严格程序,强化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执法过程各个 环节的规范、准确和有序。切实增强为基层服务,为企业 分忧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执法为民的思 想,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树立安监执法的良好 形象。 (四)加强配合、务求实效。现场监管中,主动与相 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 优势,形成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 落实整改责任。 (五)落实计划、加强督查。监管工作计划的完成情 况及实施行政处罚情况由分管股室负责按月进行归档汇 总,及时通报,确保工作计划得到落实。因上级监管工作 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及 时报告,经研究批准同意后实施。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 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根据我局法定 职责,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 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 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 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 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秩序稳 定。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编制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指导局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队),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 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 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按照“严格、规 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线,进一步突出监督 检查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 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切实 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 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杀手 锏”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 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 计划编制办法》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 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纳入计算行政 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 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目前我 局在册执证人员10人,执法队在册执证人员16名,拟 将23人(10人×80%+16人×90%≈23人)纳入计算 数。2023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9天。因此,2023年 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5750天(23人×249天=5727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参照我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 数,2023年我局其他执法工作日总计为2620天。主要包括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 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 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 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按照我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 测算,2023年我局非执法工作日总计为1104天。主要包 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各 镇、街道应急所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四)其他工作日。其中森林防灭火工作、防汛抗旱 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合计1080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 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 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 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3年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总计 为923天(总法定工作日5727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0天-非 执法工作日1104天-其他工作日1080天=923天)。 四、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 综合考虑我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执 法的基础保障水平、检查单位的分布和规模等因素,计划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0家,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 位104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87%,列入一般检查生 产经营单位16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13%。所有计划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部进行全过程记录。 (一)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结合我区实 际,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 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 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 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 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根据 《编制办法》,由我局各业务科室提供并确认纳入2023年 度重监管企业104家,涵盖重点监管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涉爆粉尘、近三年发生死亡事 故等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由牵头科室采 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年内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三)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编制办法》,结合 我区实际,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 单位。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 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我局全年安排 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6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 一般工业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由执法一中队、基础 科、协调科牵头检查,一般检查的企业数占年度监督检查 企业总数的13%。以上检查单位均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实施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现场监督检查 1.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 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实施方案中的检查事项应包含 综合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后实施。实施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按照法定程序 和权限,对照《现场检查方案》和事前制定的检查表实施 监督检查。要按照《宁波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 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利用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 录仪、浙政钉等,通过文字、视听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 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3.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 方面的问题和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责令立即 排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等现场处理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法定程序制作并 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 处罚程序。 4.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要定时跟踪隐患 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 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 治到位,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5.完善现场检查档案。现场检查结束后,行政执法人 员要及时完善现场检查资料,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 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每个案件的音像记录要同步归档。 (二)随机抽查 1.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各科室(队)应当采 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在实施对重点单位 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 员;在实施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采 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 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 位。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一律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 台抽取。 2.公开结果。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的,行 政执法人员按照权限配置,由各科室(队)负责人审核公 开监督检查结果,由政策法规科审核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问题导向。各科室(队)要深刻认识实施 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开 展监督检查,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风险和重点环节,坚决 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认真摸排本辖 区企业突出存在的问题和难题,痛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执 法重点,任务要求,精准发力,强化工作保障,切实提高 执法的针对性。 (二)严格规范执法。按照市局统一要求,行政处罚 案件在录入省2.0统一办案系统中时,一律上传执法检查记 录、责令限期改正等相关文书,杜绝发生存在多条违法行 为有选择处罚的现象出现。执法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宁波市 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有关 事项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甬应急 〔2022〕150号),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水 平,切实降低行政复议、诉讼比例。同步落实好执法检查 全过程记录工作,市局将定期抽查进行通报。 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对现场混乱、安全隐患突 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强化监督检查中的指导服 务,指导企业明晰主体责任、分析存在问题,依法依规安 全生产。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金属 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执 法手册(2020年版)》中,附件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 事项表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 罚款、查封扣押、停产停业等各类执法手段,严厉查处非 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视各数据平台的应用。鉴于省统一执法系 统2.0已正式推广使用,其中行刑衔接子系统也正式启 用,2023年考核期内行刑衔接数据全部由系统抓取,不再 手工填表报送。执法检查数仍采集于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市局执法系统),处罚金额和处罚次 数采集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 计系统,各科室队、应急所严格按照数据统计口径和数据 采集时间落实好执法数据的录入工作。同时对于省行政执 法平台要实现全应用、全覆盖,切实提高掌上执法使用 率,更加重视监管质量,平台应用是长期工作,平台对信 用规则的应用率要求很高,年初制定执法任务时务必注意 信用规则的应用。对于双随机事项清单内的事项,务必采 用双随机模式开展,提高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开展的各 类专项检查行动中,多使用部门联合双随机形式开展,切 实提高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数占比。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科室(队)要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 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 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 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引 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 注重应急管理部重点执法事项案例的通报,通过正反面宣 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 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年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力有效防范化 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 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9号令)以及《安全生产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 〔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遵循“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 精准执法”原则,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提本 质、控风险目标,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有序落实年度 执法任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扎实推 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完成以下工作指标:一是年度 执法计划完成率达100%;二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 达100%;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率达100%;四是 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达100%。 二、工作任务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 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围绕主 责主业,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落实事故隐患闭环 管理,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 大安全风险。二是夯实“三项制度”。继续执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权力;继续坚持执 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监督检查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继 续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 法有效。三是加强执法监督。采取综合监督、日常监督、 专项监督方式,重点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行政处罚、执 法案卷、执法统计等方面进行监督。四是推进法制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执法过程中的法律知识 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 作。运用好处罚案例,强化以案说法、警示曝光,提升执 法社会效果。五是强化执法保障。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和全系统执法比武等活动,加强镇(乡)街道执法力量和 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六是推动行刑衔接。 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长效 工作机制。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9人 目前,我局机关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在册人数分别 为14人和18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按照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 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要求,2023年度执法人员数量 为29人(14人×80%+18人×90%≈29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为7250天 2023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50天,经测算我 局2023年度总法定工作日 为7250天(29人×250天=725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538天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 值(2020年(2730天/22人)+2021年(3015天/24人)+2022年(3048天/26人))/3×2023年(29人)≈3538天,经 测算2023年度我局其他执法工作日为3538天。 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 组织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 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完成本 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 务。 (四)非执法工作日为3032天 参照前三年统计平均 值(2020年(2050天/22人)+2021年(2016天/24人)+2022年(2215天/26人))/3×2023年(29人)≈2532天,并 结合机关值班制度的调整,新增非执法工作 日500天(250天×2人)。经测算,2023年度我局非执法工 作日为3032天=平均值2532天+新增500天。 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 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应急管理和处 置;参加党群活动;行政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 婚(丧)假、病假、事假。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为680天 按照总法定工作日减去非执法工作日和其它执法工作 日所剩余的工作日计算,2023年度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 为680天。 四、监督检查安排 根据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并综合考虑我局行政执法 基础保障水平、检查单位分布和规模等因素,按照每家生 产经营单位检查2天,每次2人检查测算,2023年度我局计 划监督检查单位170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 位120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70.59%,列入一般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50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29.41%。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 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 营单位; (4)风险状况确定为重大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 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 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信用等级为D级的生产经营单位。 7.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编制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列 入2023年度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0家,包括重点监管危 险化学品单位11家、非煤矿山4家、烟花爆竹零售单 位15家、重大危险源单位1家、标准化企业3家、涉爆粉尘 单位3家、有限空间企业34家、使用危险品企业3家、涉氨 制冷企业1家、信用等级D级单位7家、近三年生产安全事故 单位4家,工伤事故多发单位34家(具体名单、时间、检查 频次安排详见附件1),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一 次监督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三)一般检查安排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 单位。 2.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 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编制办法》确定的一般检查单位范围,计 划2023年度安排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0家。检查单位名 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产生。 (五)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检查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以 下简称中介机构)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 围,确定抽查辖区内中介机构不少于3家。检查单位名单采 取“双随机”抽查方式产生。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年度计划。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 法“基本盘基本面”意识,发挥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 中的导向作用,充分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统筹 协调安排执法人员,科学编制现场检查方案,规范现场执 法程序,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 划顺利实施、严格落实。 (二)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危险 化学品、喷涂作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风险 等级较高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 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 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督促整改彻底,实现 隐患问题闭环管理。发挥监督检查计划在加强安全生产监 管中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发现涉嫌犯 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 执法效能,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互联网+执法”“信用+执 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 化。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管理,树立严格执法、宣传普法 和服务企业并重的思想,增强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 问题的能力,确保权力正当行使。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安全 生产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监管力量和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情况,现编制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 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 生产责任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 展,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强化监督 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 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 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对全区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 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 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 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 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 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 进一步稳定。 (二)主要任务 1、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及 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宣 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 育。 2、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 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隐患整治 和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住建等行 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坚 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4、进行举报核查和事故调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打非治违、隐患整治等重点为抓手,以严格的执法、严厉 的处罚、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 度。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经统计,截止2022年底,现有加油站38家,危险化学 品生产仓储企业9家,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110家,工贸 重点企业20家,采掘施工注册单位9家,铁路道口1家,中 介服务机构5家。 (二)执法人员情况 安监科2人、综合应急科4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 队4人,防灾减灾科1人,合计11人。 (三)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共计27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管员数量(监管人 员11人,250×11=2750个工作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 日,365天-104天-11天=250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367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计155个工作日) ①对全区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 监督执法活动:现有加油站3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 业9家,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110家(重点抽查其 中10家),工贸重点企业20家,采掘施工注册单位9家。加 油站检查2次每次检查2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检 查2次每次检查2人(每次每家检查1天),危险化学品无仓 储企业检查1次每次检查2人,工贸重点企业检查1次每次检 查2人,采掘施工注册单位检查1次每次检查2人,每家企业 每次检查0.5天(除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共计工作日 为38×2×2×0.5+9×2×2×1+10×1×2×0.5+20×1×2×0.5+9×1×2×0.5=151个 工作日。 ②开展铁路道口专项检查:结合我局2022年监督检查 工作的具体情况,铁路道口全年共检查4次,每次检查 由2人负责,共计1个铁路道口,每个道口每次检 查0.5天,铁路道口检查需4×2×1×0.5=4(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计212个工作日) ①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除重点检查外100家,抽 查10%,每次2人,每年检查1次,每次检查需要1天,共需 安排100×0.1×2×1=20(个工作日)。 ②其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需安排60个工作日。 ③区政府节假日督查:元旦、春节、“两会”、五 一、高温季节、国庆、冬季、圣诞、春节共9次,每 次2天,每次6名执法人员,需安排9×2×6=108(个工作 日)。 ④“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参照2022年具体情 况为24家企业,每家企业检查1次,每次2人,每 次0.5天,即24×1×2×0.5=24(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1155个工作日) ①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按照2022年具体情况,每个 月1天,12个月为12天,共11人参加,需安 排12×11=132(个工作日)。 ②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根据2022年立案查 处事故和违法行为共为4起,依法2人共同承办案件,每起 案件平均耗费13个工作日为参考,查处事故及违法行 为4×2×13=104(个工作日)。 ③参与区安委办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督查(包括指导各 街办委托执法工作)、检查、考核和会议。参考2022年具体 情况,一个月平均2天,12个月24天,共6个人参 加,即2×12×6=144(个工作日)。 ④参与市局组织的检查、学习和培训,参照2022年具 体情况为15天,共11人参加,即11×15=165(个工作 日);参加精准执法,其他区县交叉执法需安排30(个工 作日)。 ⑤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按照2022年具体情况,每 个月0.5天,12个月为6天,共11个人参加,即11×6=66(个 工作日)。 ⑥有关报告制度的备案、协助市应急局进行安全设施 的审查验收。如: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应急预案审 查备案,每次审查需要2名执法人员,每次审查工作需7个 工作日。以2022年的工作量为依据,2022年 为2×7×15=210(个工作日)。 ⑦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按照2022年核查举 报55起为基数,每起举报由2人负责,平均每起举报耗时2个 工作日,核查办理举报55×2×2=220(个工作日);装订执法 案卷、整理检查资料和起草计划总结等书面材料全年共需 要30(个工作日)。 ⑧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需安排14(个工作 日)。 ⑨开展对5家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家企业检 查1次,每次2人,每次0.5天,即5×1×2×0.5=5(个工作 日)。 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 务,需安排35(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1228个工作日) ①机关值班,250个法定工作日每天1人值班,双休日 及节假日每天2人值班,需安排250+116×2=482(个工作 日)。 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工作,需安排30个工作 日。 ③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督导区安委 办30家区级成员单位对所管行业进行安全检查,每 次4人,每季度督导1次,每次0.5天,每次10人,需安 排30×4×0.5×4=240(个工作日)。 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按照2022年具体情 况,每个月1天,每次6人参加,即12×1×6=72天。 ⑤参加党群活动:每人每月1天,11人全部参加,共需 安排12×1×11=132(个工作日) ⑥病事假每人拟定为4天,4×11=44(个工作日)。 ⑦公务员、事业编制法定年休假、探亲假按实际计算 需安排228(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 辖区现有加油站3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 业9家,具体名单与检查频次见附件,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 业110家(重点抽查其中10家),工贸重点企业20家,采掘 施工注册单位9家,铁路道口1家,重点监管计划安排155个 工作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42.23%,具体监管时 间根据市局和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行安排。 (二)一般检查安排 危险化学品无仓储企业除重点检查外100家,以及其他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和节假日督查,一般检查安排共需212个 工作日,在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57.77%,具体监管 时间根据市局和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行安 排。 (三)监管执法内容 (1)核查办理举报:认真受理市便民服务热 线“12345”和市局“12350”转办的相关事项,以及其他 形式的群众举报投诉; (2)事故及违法行为案件查处; (3)参与区安委办组织的各类督查事项; (4)检查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检查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 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 员、重要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7)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检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 测的情况; (9)检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0)检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时排查治 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1)检查企业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 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2)检查企业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3)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执法检查重点 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 制冷、粉尘涉爆、特种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执法检查的重点区域:六村堡街办、汉城街办、XX宫 街办、谭家街办、徐家湾街办、XX湖街办等; 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 氨制冷企业、非药品易制毒企业、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城 市运行安全交通、水电气暖、消防、居民小区等行业涉及 的领域; 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双重预防机制、隐患排查治 理、危险源辨识评估等。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国发〔2010〕2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 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内容,执法检查 的重点内容是: (1)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的情况; (2)企业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3)企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情况;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5)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资质证书的有效性 情况; (6)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7)企业开展三级教育培训的情况; (8)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五、推行“双随机”抽查(详见系统录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安排部 署,按照我区确定的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中 列入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随机确定 执法人员和监督检查单位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六、监管监察执法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全局重点 工作目标管理,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科室将严格按照经区政府批准的 监管执法计划执行。年底,将接受执行监管执法计划的情 况以及案件办理情况的全面考核,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 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 (二)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 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 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 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 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 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区级 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履行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 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 境。在监管监察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 务”,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 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 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 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 《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 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6〕1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5〕10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 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 本溪市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 面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任务。通 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形 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的落实,为XX区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和规定,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根据安全 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 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严 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 规问题;协调、指导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部 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行政执法检查 (一)行政执法检查范围。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 管”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其 它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的非煤矿 矿山生产经营单位48家,冶金建材等地面企业22家,危化 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14家。 (二)行政执法检查安排。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对 各类重点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各类一般企业每年检 查不少于2次。同时,按照省、市安委会要求,对本区域安 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 特征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一般每年组织专项或联合 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执法检查采取日常 检查、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 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 场)”暗查暗访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 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要求持证检查人员不少 于2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人员应 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 在相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中(一式两份),并由检查 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归档留存。 (四)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辽宁省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 营单位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 况;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 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 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 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 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 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 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 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 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 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 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 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 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 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 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 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 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 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 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 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 四、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指导和督促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 部门组织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 强对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 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做好本辖区所属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 作。 (三)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公 安、城住、交通、消防、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 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 动专项执法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 法依规严格做好停产企业复产验收审查工作,对整改后仍 不符合复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复产。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落 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 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 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工作,保证安全 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行政执法重点。以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 品、冶金和机械制造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行政执法检查 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 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 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 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 平。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 问题,采取措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 位。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 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 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 全生产执法工作,有力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 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制定2023年应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人民 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强 化源头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东坡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良好的安全 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及目标 主要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工作。 (二)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 品、工贸等行业的计划监察执法。 (三)持续开展反“三违”、打非治违、企业主要负 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等专项执法检查,形成长效 机制。 工作目标: (一)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执法量化考评标 准》,单位考评时间(一个季度)内,人均现场检查企业 数不低于3家;人均发现隐患数不低于6个;人均办理普通 程序(非事故类)案件数不低于0.5件。 (二)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100%。 (三)信访案件核查率100%。 (四)责令限期整改复查率100%。 (五)交办任务按期办结率100%。 (六)典型案例报送率100%,合格率100%。 (七)“互联网+执法”系统使用率90%以上。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三、执法安排 2023年全年法定工作日共 250 天,区应急管理局列入 执法计划人员共6人,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460天。工作内容:依照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对直接监管 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515天。工作内容:实施行 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 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 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 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 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525天。工作内容:机关值 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 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四)专项计划单独制定。全年计划对35家生产经营 单位开展重点监管执法检查,对2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 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单位不包含市 应急管理局、区政府交办的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 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细化季、月、周计划,分 解执法任务,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准备,保证执法时间、人 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定期分析计划完成情况,确 保计划有效落实。 (二)落实制度,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 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 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现场检查,规范执法文书使 用,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 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着力推 进“互联网+执法”应用,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 统功能应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要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有 法必依、执法必严。要突出对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 查,采取“三位一体”“四不两直”执法模式,加大执法 处罚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 (四)遵守纪律,落实责任。监管执法人员要树立廉 洁执法意识,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如实填写 执法、行政检查《廉政监督卡》,接受监督。监管执法要 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坚持 做到履职和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执 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 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监 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规 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 有余地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 合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 备以及监管企业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和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牢牢扭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不放 松,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 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 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机制,严格事故调查处 理。努力实现依法查处率、问题复查率、举报核查率、案 件归档率、文书使用正确率达100%。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 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区生产安 全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任务 认真实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面落 实目标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许可、执 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依 法推进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人 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 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 生,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确保安 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和应急部门主要职责规定,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有机结 合,针对监管对象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做 到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坚持统筹兼顾原 则,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人力资源、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 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检查的范围、数 量和次数,兼顾一般检查对象种类和数量;坚持齐抓共管 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 令限时整改,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 处罚。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法定工作日测算 根据《编制办法》要求,我局及所属专门执法机 构(执法大队)现有在册在岗人员42人(其中,局机 关7人,执法大队35人)。本局及执法大队纳入执法工作日 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39人。其中,局机关6人 (7×0.8=5.6),占在册在岗人数的85.7%;执法大 队33人( 35×0.9=31.5),占在册在岗人数的94.3%。总法 定工作日为9750个工作日,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 作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3.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清明、中秋、国庆节等共 计11天法定假日。 (二)总法定工作日=250日×39人=97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618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的工作日(含隐患整改复查与行政处罚工作日),包括重 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 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4037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预计所占用的工作 日,即: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844个工作日;实施行政许 可96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40个工作 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33个工作日;参加有关部 门联合执法350个工作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的登记、备案220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 训270个工作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480个工作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 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70个工作日;大型综合性应急救援演 练17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4095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 值班安排39×15=585日;学习、培训、会议安 排39×20=780日;检查指导下级安监部门工作安 排39×15=585日;参加党群活动安排39×20=780日;病 假、事假安排39×5=195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 婚(丧)假安排39×15=585日;其他日常工作安 排39×15=585日。 六、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一)监督检查工作(1618个工作日) 根据《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点检 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2023年共拟安排检查298家 企业,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181家,占检查单位 数60.7%;列入一般检查单位117家,占检查单位数39.3%。 1.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分重点检查和一 般检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主要包括航空油库、加油站、 带储存经营企业,易制爆、易制毒经营企业以及气体零售 店等发证危化品企业66家,每年检查2次,每家1个工作 日,每次2人;一般检查企业主要是危化品贸易经营企 业117家,每年检查1次,每家1个工作日,每次2人。 工作日测算:66×2×2×1+117×1×2×1=498日。 2.工矿商贸企业。工矿商贸企业主要包括粉尘涉爆、 有限空间、液氨制冷、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综合体等企 业,全部列入其他重点监管企业检查。2023年共检查115家 工矿商贸企业,每年检查2次,每家1个工作日,每次2人。 工作日测算:115×2×1×2=460日。 3.双随机、暗查暗访以及联合安全检查企业。根据双 随机检查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2023年双随机拟检 查90家,每家1个工作日,每次2人;每月暗查暗访以及联 合安全检查企业不少于20家,每家1个工作日,每次2人。 工作日测算:90×1×2+20×1×12×2=660日 上述1~3项执法工作日累计1618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4037个工作日)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844个工作日)。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工作。 2.实施行政许可(960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40个工作日)。 根据职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33个工作日)。 隐患举报平台日常管理、举报件核查等其他执法工 作。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50个工作日)。 依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安排,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联合 执法活动。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 案(22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70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日常 安全宣传工作。 8.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480个工 作日)。 9.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监部门安排的执法工 作(270个工作日)。 10.各种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170个工作日)。 七、工作要求 (一)局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 计划有效整合现有监管执法力量,厘清任务,明确责 任,有序开展,提高效能。 (二)要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抽查一般检 查单位的,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 现“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对列入 重点检查单位目录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监督检 查,并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 (三)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应 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 (四)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 行为,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前,应当编制现场检 查方案,明确检查的企业、检查内容及方式方法。监督检 查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应当 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 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 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属于应急部门管辖 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每次监 督检查应做好相应工作统计数据,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备 查工作。 (五)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严格监督检查执法 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出现变化要 及时调整,因特殊情况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应 及时报局领导研究决定。12月31日前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八、实施时间 本计划经XX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 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 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编制XX区应 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 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 线思维,强化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 产行政执法职责,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 化,着力从源头上预防、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 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卫市XX区部门权力清单》,区应急管理局依 法监管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工 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调 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工作。要进一 步严格执法,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加大执法 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为XX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 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执法计划。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 多、生产规模大以及安全隐患突出、去年发生事故的企 业,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一 般监管和随机抽查的范围。 2.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全面依法行政,落实行政 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 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严 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互 联网+执法”模式,更新企业基本信息,确保安全生产执法 检查实现信息化。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本机关共有在编干部14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11人。执 法人数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中规 定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低于 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 (二)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 本机关总法定工作日: (365-115)日×11人,共275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560个工作日。按2022年本机关工 作测算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30个工作日 2.事故调查处理:120个工作日 3.违法行为查处:100个工作日 4.联合执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90个工作日 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90个工作日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个工作日 7.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10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共1253个工作日。包括值班、学习、 培训、会议、病事假、指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参加党 群活动等(每人每周学习1天,共572个工作日;安全生产 法律宣传30个工作日;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30个工 作日;业务培训每人每年10天,共110个工作日;对安委会 成员单位每季度考核5天(3人),共60个工作日;开会每 人每月3天,共396个工作日;病事假每人每年5天,共55个 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 执法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 日:2750日-560日-1253日=937日。2023年度,区应急管 理局共有937个执法检查工作日。 三、执法检查方式、监管企业分类、检查依据 (一)检查方式 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经验,区应急管理局全 年937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检查160家(次)。按照企业风 险等级、危险因素、生产规模等情节,将执法检查分为重 点监管、一般监管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企业,全年检 查2次;一般监管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全年检 查1次;随机抽查的企业,年内按20%抽查。 (二)监管企业分类 1.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煤 矿、非煤矿山、涉爆粉尘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冶金企 业、机械加工企业、2022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2.一般监管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店; 3.随机抽查企业:危险化学品合同式经营企业、其他工 贸企业。 (三)检查依据 执法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中的监督检查项 目选取检查内容。执法检查前,应制定《检查方案》,并 按照批准的《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工作,根据检查情况下 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 立案调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XX区共有生产经营单位227家,按照“统筹兼顾、分类 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依法开 展执法检查工作。 (一)重点监管企业(35家) 全年共检查70次。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检 查16次;4家非煤矿山检查8次;1家煤矿检查2次;5家涉爆 粉尘企业检查10次;2家涉氨制冷企业检查4次;10家冶金 企业检查20次(包括3家2022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冶金 企业);1家重大危险源工贸企业检查2次;4家机械加工企 业检查8次。 (二)一般监管企业(65家) 全年共检查65次。43家加油站检查43次;22家烟花爆 竹零售店检查22次。 (三)随机抽查企业(127家) 全年共检查26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 求,年内对辖区92家危险化学品合同式经营企业、35家一 般工贸企业,按20%随机抽查。 五、其他执法监管工作 (一)行政许可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能力考核工作;烟花爆竹零售许 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核发工作,以上许可工作 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查程 序,限时办结许可事项。 (二)安全生产宣传及教育培训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 展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全生产咨询周、 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加大常态宣传力度。创新形式、创 新内容、创新手段,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的正面舆论引导工 作,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 论支持。二是加强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专门教育培训。 加强日常安全培训,执法检查时,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培训情况作为必 查内容,努力提高“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 (三)综合监管事项 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妥善处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 管的工作关系,年内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两 次专项督查、督办或考核。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委会成员 单位形成监管合力,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业和领域的 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其他事项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区安 委会(办)和区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安全生 产联合执法。 市城乡水务局2023年安 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务 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 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全市 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 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 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 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要求,坚 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以实 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抓手,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 展落实,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好风险分级管 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创 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努力预防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年安全检查工作具体目标:全面督查城乡水务局监管 企业。具体分为:对XX众兴水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