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
一、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回顾。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城
乡低保提标。按照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制定《县民政
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根据省市文件要
求,按照城市低保标准从不低于600元/月提高到不低
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不低于4600元/年提高到不低
于5000元/年;联合县财政局下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
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目前,已完成重点民生实事县级
公示,县民生事实工作专班将对项目开展验收。二是社会
救助工作方面。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清理核
查工作,全面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
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治
理“对组织负责、对历史负责、对现实负责、对自己负
责”专项行动的通知》截至目前,已清退低保1324人,特
困94人,部分乡镇正在清理中。三是着力提升精准救助水
平。开展县级横向部门间数据比对:对车辆、不动产、个
体经商、企业社保、大型农机具、卫计、殡仪馆死亡、公
积金等数据进行了全面比对。引入九华公司核对平台,对
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开展全面复核,按月与乡村振兴
局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全县监测户2333户、4931人,其中
符合农村低保认定条件纳入保障范围
的1199户、2436人,符合农村特困认定条件纳入保障范围
的130人。全力保障困难渔民基本生活。全县共有退捕渔民
总数813人;已走访摸排渔民数813人;2023年纳入最低生
活保障人数93户133人,规范新增的低保、特困人员申报材
料,乡镇完善申请人审核手续,救助档案“一户一档”入
柜存档。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持续开展养
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分组开展养老院安全生产大检
查。推进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管前期工作,完成6家特困人员
集中供养机构的撤并工作。二是完成养老服务领域省级重
点民生实事。启动乡镇敬老院的新建及提质改造项目和护
理型床位建设80张任务,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
在完善内部设备及附属设施建设,已完成工程进度90%。完
成33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已按照重点民生实事
工作要求,超额完成49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
待县级验收。三是平稳有序处置养老公寓运营管理。出台
《社会福利中心(养老公寓)经营方案(建议稿)》,并
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通过咨询公司出台
《县福利中心老年公寓运营管理服务外包实施方案》,通
过公开招标,确定县重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寓新的运
营方。院内老人情绪稳定,新老管理团队实现平稳交
接。四是扎实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防范工作。
出台《县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对
全县10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排查,发放40000份防非宣传手
册、400张海报、利用互联网、新媒介收集养老服务领域非
法集资线索,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
防范非法集资。切实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录入工
作,严格百岁老人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农村留守
老人的信息录入及资金发放的管理。
(三)社会组织管理持续规范。一是社会组织管理方
面,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2家,其中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
企业单位1家。办理变更社会组织17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
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摸底自查自纠、抽查监
督、整改规范三个步骤开展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
治理工作。二是社会组织党建方面,深入推进社会组
织“党建+业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和业务能
力建设,党建基础日益牢固。按程序完成党员党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系统按时更新。新建党支部两家,完成动态化
组建工作。完成2名预备党员的转正、2名发展对象的推
优、2名预备党员的吸收、6名积极分子的推优等发展党员
工作。按期完成了5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推进支部
建设,完成县级标杆支部的验收工作。赴全县各乡镇基层
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及检查整改工作。
(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深化民政政务服务审
批事项“放管服”和服务事项“互联网+”进度,主动公开
民政领域行政服务事项。完成农商银行和全季酒店两个门
牌编号。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参考人
数20人,通过人数17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与“桃安线”边界联检外业启动
工作。开展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乡村治理调研和易地
搬迁社会治理调研。落实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十三届县委
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开展联动整
改的通知》要求,出台并下发《关于加强全县村(居)务
监督工作的提示函》。稳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
成全县不规范地名的摸排,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程序。依法
依规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迎新春
送温暖”99公益日“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等慈善公益活动
有效开展,全县募集善款264.33万元。资助困难学生83名、
贫困大学新生46名,发放助学金15.15万元,返教育系统一
日捐给教育基金会53.68万元。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发
放慰问金67.7万余元,慰问困难群众975余人。慈善助困帮
助11名困难人员共计4.2万元。“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项
目,共支付6个“公益课堂”站点建设8万元;“公益课
堂”运营费18万元;“一老一小”救助慰问60万元,共
计875人。社工站活动广泛开展,开展社区活动80场、小组
活动28场、个案服务30个。开展老区项目4个,共计20万
元。
(六)社会事务管理拓展提升。按照省级重点民生实
事提高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标准分别从不低于75元/月·人提高到不低
于80元/月·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
障标准,散居孤儿从95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养育
从135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残疾人福利权益有效落
实,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878人次,享受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