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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街镇人大建设的研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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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街镇人大建设的研究与思考 2022年3月,全国人大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在社会治理重心下 移,基层人大工作全面深入基层社会的新形势下,有必要重新 审视人大街道工委的定位功能,分析街道人大工作发挥作用面 临的阻碍,从而发挥街道人大工作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 基础性作用。 一、街道人大工作的组织活动现状 (一)普遍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根据《工作条例》的规 定,普遍建立了人大街道工委,但机构组织设置不尽相同。一 是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专职、不设副主任;二是人大街道工委主 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另设专职副主任1至2名;三是人大 街道工委主任专职,另设兼职副主任1至2名。有的专职主任是 街道党工委委员,有的兼职副主任是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 委办公室是否设立,也不尽一致。有的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 兼职主任。普遍明确了1名人大秘书,但专职配备的少,大多是 兼职。人大工委委员的构成各不一样,有人大代表,有街道、 社区工作人员,也有辖区各方面代表人士。 (二)建设完善代表履职载体。近年来,各级人大都较重视 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的建设,完 善了代表履职工作平台。人大代表之家建在街道是通行做法。 人大代表联络站有的建在网格,有的建在商圈、楼宇。人大代 表联系点,有的建在社区(选区),有的建在代表所在单位。 比较典型的是,将人大代表之家建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实现 党建与人大工作共建共享,党群服务与代表服务融合发展,将 其打造成人大代表履职的平台载体、区人大常委会对外的交流 窗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有些地方 创新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履 职工作平台的内涵。 (三)丰富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形式。区人大一直注重发挥街 道工委与代表靠得最近、特别熟悉的优势,利用各种形式开展 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形成了众多品牌。有的开展“人大代表社 区周周行”活动,保证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经常性。有的开 展“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形成人大代表进社区到基层的制 度性安排。“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深入民心,走访企业、 走进政府机关活动扎实开展。有的线上开通“民意直通 车”“民意码上通”,实现居民与人大代表直接对话。有的将 人大代表信息在选区张贴,让选民随时找得到。 (四)经常性开展人大监督活动。围绕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议 题,人大街道工委能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活动,收集代 表意见建议。对表决的政府实事项目,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安 排,组织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的政府实事项目开展监督活动。对 街道工作的监督,也形成了一些可行性制度。比如,每半年听 取一次街道办事处工作通报及其专项工作报告;对街道承办的 代表建议开展监督;围绕街道中心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 视察活动。 (五)重视数字赋能街道人大工作。创新建设数字人大,有 力地促进了街道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数字人大中,设立“街道 之窗”“代表履职积分管理”“代表风采”等栏目,代表能随 时通过“履职平台”窗口反映“社情民意”等代表意见建议。 街道微信平台中,设立了“人大工作”窗口,及时反映人大工 作动态信息及代表风采。 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成效与特点 (一)街道工委工作逐步规范,活动趋于常态化制度化。根 据《工作条例》,各地相继出台了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办法或加 强街道人大工作意见,对街道工委的机构设置、职权、运作机 制进行了明确,将街道人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区人大常委 会联合街道工委对具体业务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了细 化、优化、具体化。 (二)服务代表职能明显,代表履职管理富有成效。全区街 道工委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抓手,以满足代表履职需求为导 向,以伴随服务跟踪保障为主要方式,将服务融于代表履职的 全过程,全方位提供保障。在代表中经常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培训,采取听汇报、列席会议、评议工作、执法检查、集 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为代表履职创造知情知政条件。此 外,我区还通过培养代表履职典型和宣传代表风采,推动代 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规定的落实,调动了代表履职的主动 性、积极性,增强了代表的使命感、成就感。 (三)与人大常委会联系紧密,接受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指 导形式相对固定。工作性质上街道工委开展的是人大工作,并 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实践中,人大常委会将街道工委工作 纳入人大常委会工作中谋划和安排,并注重加强对街道工委的 领导、指导,形成了较为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比如,吸纳人 大工委主任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和重 大活动邀请街道工委主任参加等。 (四)逐步融入街道工作,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人大 街道工委,机构设置在街道,人员编制在街道,将人大工作纳 入街道党建综合考核之中,从客观上确保了人大工作能融入街 道工作之中。我区目前明确街道工委主任为党工委委员或选任 一名党工委委员为街道工委兼职副主任;在街道其他派出机构 及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建立人大工作联络员制度;组织代表对 街道相关工作或专项行动、重大任务开展专题视察,听取专题 汇报并开展座谈;开展辖区内相关单位实施的政府实事项目监 督活动;协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邀请代表参加社区“两 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让代表“零距离”参与到社区工 作之中,提升了代表选区意识的显示度,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 建设。 三、存在问题 在党政主导的基层权力格局中,多年来形成的惯例使得人大 街道工委基本上是配合街道开展各项工作。客观讲,目前街道 人大工作仍面临一些瓶颈制约,离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和愿望 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与当前基层工作所要求的“法治”“规 范”形成了较大反差,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法律地位有待明确。无论是2015年修订后的《地方组 织法》,还是2022年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都使用“人大 常委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相关表述。从法律上 看,“可以”是非限定行为,既可为也可不为,是选择性规 范。因此,在街道层面设立或不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皆是正当合 法的行为。条文中使用“可以”一词而非“应当”,实践中会 降低人大街道工委的重要性和合法地位。 (二)工作力量有待加强。根据《**市县级市、区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大 街道工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5名。目前,我区 各街道工委通常是设一名专职主任,另配备一名专职联络 员,显然这与工委要承担的职责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