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
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消费扩量提质
增效,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促进消费和增加收入相结
合、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相结合、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相结合。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多元化丰富消
费供给,全方位支持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多举措创新消费场景,
加快发展各类新型消费;多层次完善消费平台,培育市场主体,
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打造能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氛围。2025
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5.5%以上,新增限额以
上“批零住餐”企业 1000 家以上。培育建设 1—2 个区域消费中
心城市,打造 1 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核心商圈、10 个高品质商
业街区、100 个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100 个省外 XX 优品营销
中心。全年举办大型体育赛事、音乐会、演唱会等 100 场以上,
省、市、县联动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1000 场以上,全年接待游
客和旅游收入增长 10%以上,入境游客和旅游收入增长 30%以
上。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乘用车销量比重达 40%以上,全省累计
建成充电桩超 50 万个,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汽车、家电、家装
等领域销售超过 800 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城乡居民增收减负专项行动。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抓
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持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体系,大
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劳动者以技能提升带动收入提升。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评选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深入开展消费帮扶,
推动消费帮扶重点产区建设,持续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
助力农民增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
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困难群体救助以
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严格落实高中阶
段不作职普比例限制的规定,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鼓励
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国有资产按程序免租金或低租金出租给符合
资质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持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扩大
医保报销范围,有效减轻居民生活支出负担。(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
政厅、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省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扩围实施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推动更多优势产品、特色产品纳
入政策补贴范围,优化政策设计、补贴程序和兑付方式。扩大党
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
新能源汽车占比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 10%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参
与充电设施建设。优化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
降低用车成本。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中安排资金用于废旧产
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废旧产品设
备回收网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
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住房消费保稳提质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促进住房消费
政策措施,充分释放住房需求潜力。用好用足房地产调控政策工
具箱,优化现房销售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利用专项债和住房
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提高住房公积
金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条件,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大力推行
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
用住房公积金。持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门窗、外墙改造和制冷
供暖设备等更新)和加装电梯,结合“家居焕新季”活动,鼓励
同步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打造一批智能化、绿色化、适老
化和旧房改造样板间,推广智慧厨房、智能睡眠、健康卫浴等应
用场景,推进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和全屋智能物联。(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
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消费场景专项行动。支持培育一批带动性强、显
示度高、成长性好、特色鲜明的消费新场景。鼓励利用老旧厂房、
城市公园、草坪广场等开放空间打造创意市集、露营休闲区,打
造一批“烟火气、XX 味、国际范”的网红打卡地和夜间文旅消
费集聚区。推动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向场景化、体验式消费业态转
型,争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和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
实施“人工智能+消费”促进行动,加速推动人工智能新技术、
新产品开发与推广。举办 AI 自动驾驶竞速比赛。加快培育低空
经济,充分释放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动能,拓展低空应用场景、优
化低空消费服务。积极布局文化和科技融合,以 IP 赋能,围绕
线上演艺、数字文博、微短剧、社交电商等新文化业态,结合文
旅、电竞赛事等线下实景或资源,构建多元化消费生态。加快生
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发展智慧超市、智慧驿站、智慧书店等新零
售业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质服务消费专项行动。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传承发
扬湘菜技艺和文化,持续办好“味道 XX”美食季系列活动,升
级改造一批特色美食街区,支持各地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
打造湘菜“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引导家政服务消费,
积极开展“家政兴农”行动和家政服务消费节系列活动,深化家
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家政服务品牌建设。拓展养
老托育消费,安排不低于 55%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支
持发展养老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支持设立银发消费专区,
优化老年产品供给,推动银发旅游、银发教育发展。加快全社会
适老化改造和“婴童友好”活动空间建设,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
构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