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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振兴实体经济促进实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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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振兴实体经济促进实数深度融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 深度融合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 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我们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 根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当前和今 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不足制约,健全促进实体经 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应从促进宏观经济平稳发展的视角 看待实数融合,发挥好实体经济稳定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推进 高质量发展应注重以实体经济为基础、为主导。 从促进宏观经济平稳发展的视角看实数深度融合 数字经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化 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形态; 狭义的数字经济是指数字技术、数据要素、数字基础设施等新型 生产要素所体现或反映的经济形态。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融合, 主要是指传统实体经济和狭义数字经济的融合,即传统实体产业 和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型生产要素的融合。从促进宏观经济平 稳发展的视角看实数深度融合,应注重满足以下要求。 注重促进实体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实数融合对经济发展的影 响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促进了数字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但产业 数字化转型比较缓慢,传统实体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抑制;二是 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但对服务业和制造业会产生不同 影响,既有促进效应也有抑制效应;三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 化的推进比较协调,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效应大于抑制效应。 这三种情形是与两者融合的阶段性特点相联系的。促进实体经济 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就是要更多扩大融合过程对经济发展的第 三种影响,推动实体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尤 其在实数融合的初期阶段,数字技术赋能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过程, 数字经济发展引起资源再配置,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但 在拉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传统产 业的发展空间。为此,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应重视保持传统实体经 济的地位和作用,减少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化平台扩张对实体企 业发展的负面冲击。 注重协调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在传统实体经济和狭 义数字经济的融合过程中,既会形成新型的实体经济,也会衍生 出新型的虚拟经济。例如,在数字产业化过程中,形成了电子信 息制造业、电信业等新型实体经济,而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互联网行业中则可能衍生出新型虚拟经济;在产业数字化过程中, 数字技术在制造业的应用会形成智能制造、数控设备等新型实体 经济,其在服务业的应用则会衍生出平台经济、数字金融等新型 虚拟经济;在数据价值化过程中,对数据的采集、确权、保护等 会形成一些新型实体经济,而数据的定价、交易、流转等则可能 衍生出一些新型虚拟经济。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协调 好新型实体经济与新型虚拟经济的关系,对于处理好整个经济中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至关重要,是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 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的一项关键内容。这意味着,促进实体经济和 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应进一步加强实体经济的基础性、主导性地 位,加快传统实体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新型实体经济的发展,规 范新型虚拟经济的发展。 注重保护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中小微企业是稳定经济大 盘的微观基础,其发展活力关系到整个经济的内生活力。数字技 术驱动数字产业化的一个典型模式是数字化平台迅速发展并在 不断创新中快速做大,形成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在实数融合的 初期阶段,数字产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很快,而传统产业数字 化转型相对滞后,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受资金、 技术、人才、信息等的限制,数字化转型更为艰难缓慢。在这种 条件下,大型平台企业(包括大企业组建的数字化平台)依靠创 新形成的领先力量,在销售、物流等环节影响着高度分散的中小 微企业,甚至会导致其过度竞争。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 融合,需要重视处理好大型数字化平台与中小微企业的关系,通 过经济政策和法治手段抑制数字化平台产生的过度市场垄断,改 善新型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