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
作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党
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
我市聚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
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显著,“三资”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
果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雷霆万钧的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在
摸清家底、规范管理、维护权益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乡村
振兴筑牢了坚实根基。
(一)清产核资全面覆盖,家底底数更加清晰。通过拉网式
清查,全面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
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清查村级集体资金亿元,核实固定资产亿
元,确权登记资源性资产万亩,纠正账实不符问题个,新增纳入
监管资产**亿元。例如,***县通过核查 528 份村集体经济合同,
收回拖欠租金 131.61 万元,清退违规资金 47.75 万元;***市规
范合同 5.9 万份,涉及金额 62.8 亿元,收回土地 4.1 万亩、资产
1.7 亿元。通过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现了“三资”数据实时更
新、全程可溯,为后续管理和决策提供了精准依据。
(二)制度机制逐步完善,管理规范持续提升。针对清查
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
度。全市共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项、资产资源处置程序项,推
行“村财乡管”“组账村代管”等模式,实现村级财务收支“零
现金”结算全覆盖。例如,***市建立财务公开、预算管理、收
入支出审批等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确保集体资
金使用透明规范;*市创新“组账村代管”机制,通过制度建设、
规范管理、联合监督“三步走”,提升村组财务透明度。同时,
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个村(社区)实现财
务数据线上录入、审批和公开,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三)案件查处形成震慑,群众权益有效维护。坚持有案必
查、查案必严,对“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
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受理问题线索件,立案查处件,党纪政务
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追缴资金万元。例如,市镇沿江村党
总支书记*等人虚假计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发放奖金,受到党内
严重警告处分;县深渡河村原村主任虚列开支套取资金,受到留
党察看一年处分。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次起,强化了警示震
慑效应,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明显增强。
(四)资源盘活成效初显,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通过清理规
范合同、收回被侵占资产资源,为农村产业发展腾出了空间。全
市共整改问题合同份,新增合同价款万元,盘活闲置资产处,发
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项目个,村集体年收入增加**万元。例
如,市镇贺石桥村将闲置学校改造为“菜花园”民宿,每年为村
集体增收近 2 万元,带动 5-7 名村民就业;市、***县通过规范
“三资”管理,提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 10 万元以上目
标任务。
二、问题短板突出,“三资”管理仍需持续发力
尽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与群众期待和
乡村振兴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底数不清问题依然存在,动态监管亟待加强。部分村
集体“三资”台账更新不及时,资产资源权属不明、账实不符问
题突出。例如,***县部分村集体资产资源动态管理滞后,台账
登记信息失真,财务会计信息不完整;***县存在资产管理重建
设轻监管现象,部分公用资产建后登记造册不及时,后期维护不
到位。此外,一些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缺失或超期,如口头协议
承包土地、租赁期限过长等,导致资源流失风险较高。
(二)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制度执行刚性不足。财务
收支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谨等问题屡禁不止。一是资金使用随
意性大,白条入账、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仍有发生。***
县发现资金管理问题 34 件,涉及金额 47.75 万元;县存在往来
账未及时清理、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二是资产资源处置程序不
严格,部分村集体资产发包未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存在
暗箱操作、低价处置等问题。县乡陈家湾村未按规定处置村集体
门面和柑橘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县棋盘垴村原书记违规处
置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三是合同管理混乱,部分合
同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对等,甚至存在虚假合同、无效合
同。***市整改问题合同 5.6 万份,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 183 条;
***县核查发现不规范合同 98 份,涉及金额 1322.04 万元。
(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基层腐败不容忽视。少
数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三资”管理中搞权钱交易、以权谋
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一是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市县西营镇
原四级主任科员套取村集体资金 102 万余元据为己有;市区固驿
村原书记侵占征地补偿款 205 万余元。二是违规处置资产资源。
市县南王村原主任擅自出售村集体土方和卵石,获利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