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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2025年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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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2025年法治 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省人 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作为全国首个将“法治 护绿”作为专项监督品牌持续推进的省份,三年来,我们通过“法治护绿人大行”这一 平台,推动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4.2个百分点,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 达98.6%,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的依 法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的积极作为,更离不开全省人民的共同参与。下面,我讲 三点意见: 一、以政治引领铸就法治护绿的“定盘星”,在学思践悟中扛牢使命担当 (一)把准政治方向,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 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 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人 大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省之要者”,从政治高度审视生态问题,以法治 思维谋划环保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落地生根。要深刻领悟“共抓大保 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将长江经济带发展“五新三主”定位融入执法检查全过 程,推动市州政府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如岳阳市在推动 长江岸线整治中,将“守护好一江碧水”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市委常 委包段、县市区委书记包点”制度,累计拆除小散码头42个,复绿岸线16.8公里,相 关经验被中央媒体专题报道。 (二)强化法治思维,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屏障。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 根本保障。三年来,我们推动出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 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起具有湖南特色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此次执法检 查,要以《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四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特别是要关注新修订的《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 干规定》落实情况,用法治手段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要 探索“小快灵”立法模式,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新污染物治理等立法空白,组织专家 团队开展专题调研,计划年内出台《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办法》。在执法 检查中,要突出“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对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查,三年来共纠正选择性执法、过度 处罚等问题87起,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率提升至96.4%。 (三)践行人民立场,彰显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温度。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 的公共产品。我们要把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作为执法检查的“头等大事”,聚焦餐饮 油烟、噪声污染、黑臭水体等民生痛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去年,长沙市通过“法治护绿”专项行动,推动全市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2万 台,整改率达98.7%。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把法治力量延伸到基层末梢,才 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生态福祉。要完善“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将群众投票选 出的“小区噪声治理”“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纳入重点监督范畴。如衡阳市雁峰区 人大代表票决的“幸福河治理工程”,通过清淤疏浚、生态护岸等措施,使昔日“龙须 沟”变身“景观河”,周边房价每平方米上涨1200元,真正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 生态为民”。 二、以精准监督打造法治护绿的“硬拳头”,在攻坚突破中提升治理效能 (一)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穿透式”执法检查。要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 题整改,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52个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历次执法检查指出 的187个问题,开展“穿透式”专项督查。建立“问题溯源-责任倒查-成效验证”机制,对 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运用同位素溯源、区 块链存证等技术锁定污染源头,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实施“双罚制”(既罚企业又罚 责任人)。在“一江一湖四水”保护中,创新“空间管控+生态补偿”模式,将长江岸 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停率纳入市州考核硬指标,对洞庭湖总磷超标区域实 施“一湖一策”精准治理,推动岳阳市投资15亿元建设环湖湿地缓冲带。针对“双碳”目 标,开发“碳效码”评价系统,对全省1.2万家规上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对未完成节 能减排目标的市州暂停高耗能项目审批,倒逼产业结构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