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
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
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为确保乡
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工作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推进乡村全面
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市纪
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的部署要求,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
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做到举一反三,部门协调联动,推动专
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强农惠农富
农政策落地落实,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领域
X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机中心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
参照国家和自治区层面的整治重点,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
金管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乡镇人民政府接待费作为我
市专项整治“小切口”(如国家、自治区层面有新的要求,再按
要求进行调整)。各县(市、区)可根据各地实际适当扩大范围,
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方面。一是审核把关方面。审
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二是
补贴发放方面。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
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
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
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未
按“一卡通”要求发放补贴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方面。未按照
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一是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方面。
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
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项目立项不
合规,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
目等问题;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
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项目超期未完工,推进不力问题;项目
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
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问题;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项目建成
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长期闲
置废弃等问题。二是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资金下拨不及时,挤
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
进度和质量等问题;已纳入直达专户资金,支付进度不理想问题;
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
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资金使用不合规,优
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落实资金使用监
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方面。一是内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不
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