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
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财务装备管理,将每一分钱都
花在刀刃上,用在紧要处,建立长效机制,创建节约型机关,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党组会议研
究决定,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
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控财务支出。建立财务装备支付报销清单审核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管控机制,杜绝突击花钱,
“三公”经费超标准列支,确保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防止浪费
(责任单位:装备财务科、警务督察科)。
二、严控公务用车。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执法执
勤用车管理办法》、《辽宁省司法厅机关应急和执法执勤车辆使
用管理规定》,严格派车审批,实行同行合并派车,杜绝公务私
用。进一步完善公车修理流程,本着厉行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
定点维修(责任单位:办公室、装备财务科、警务督察科)。
三、严控办公用房。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核定,严禁超标配
备办公室,合理调配、高效利用库房等办公用房(责任单位:装
备财务科、警务督察科)。
四、严控公务接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各业务部
门的上级督导、调研、检查及外市来访,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
批,不得超标准接待,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