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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副书记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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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副书记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国 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行使权 力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作为协助处理市纪委市监委日常 工作,协调市委巡察日常工作,并分管多个重要部门的一员,我 深感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下面,我结合自 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刻领会《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 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首要在于精准把握其重大意 义,这是我们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前提。从全面依法治 国的战略高度审视,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需求出发,从提升纪 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角度考量,《条例》的实施均有着不可替 代的作用。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 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监察法的细化与延伸,进一步完善了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法律体系,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明确、 具体的法律依据。它将监察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从调查程序、 证据标准到处置方式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使监察工作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推动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 一,为全面依法治国注入强大动力。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在 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但也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监察法 实施条例》正是在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对监察 机关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和优化,解决了改革中 存在的一些制度性、机制性问题,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确保监察权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 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三)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干 部肩负着维护党纪国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 使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要求更加明确、 更加严格。通过学习贯彻《条例》,我们能够深入了解监察工作 的法定职责、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 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 能力,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准确把握《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核心要义 在深刻领会《监察法实施条例》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我们必 须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这是我们正确贯彻执行《条例》的关键 所在。《条例》内容丰富、涵盖广泛,从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到 监督、调查、处置的各个环节,都有着深刻内涵,我们要深入学 习、精准把握。 (一)明确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监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监察 职能的专责机关,承担着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察法实施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这些职责的具体内涵和边界,使监察机关履 职更具针对性和精准性。监督职责是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要突 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 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日常监督;调查职责是监察机关的核心职 责,要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 犯罪进行调查;处置职责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根据监督、 调查结果,依法作出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等处置决定,确 保监察权的有效行使。 (二)规范监察程序。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监 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从线索受理、初步 核实、立案、调查到审理、处置等各个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程 序和时限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确保每一个 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注重程序的正当性,保障被 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法治精神。 (三)严格证据标准。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监察 法实施条例》对监察证据的种类、收集、审查判断等作出了明 确规定,确立了严格的证据标准。我们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 须严格遵循证据规则,依法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确保证 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要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排除 非法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严密,为案件的定性处理提供坚实 的证据支撑。 (四)强化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 败,监察权也不例外。《监察法实施条例》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 督两个方面,构建了严密的监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通过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 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监察权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在外部,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等,确保监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防止监察权滥用。 (五)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