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风腐同查同治”的生成逻辑、价值意蕴
和实践路径的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监察体制改革擘画了中国反腐败的宏伟蓝图。自改革实施以
来,中国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就当前正风反腐
形势而言,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也已
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逐步迈向标本兼治、加大治本
力度的新阶段[1]。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前反腐败斗争可以松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
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2]。
特别是,腐败问题的产生往往与不正之风紧密联系,这就需
要更加认真与谨慎地对待腐败治理。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
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
风’”[3]。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进一
步要求,未来工作还要“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
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4]。习近平总书记对此着重强调,
“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贯通’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
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5]。这也是在科学研判中国当前反腐败
形势下作出的政策性指引。例如,2024 年 9 月,吉林省纪委监
委连续发布 4 起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指出其是
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常见于传统节日期间,与腐
败问题深度交融,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干部群
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6]。又如,2025 年春节前夕,云南省
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 2 起公职
人员违规旅游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7]。在实践之中,一方面,
某些腐败问题最初往往是由不正之风引起的,可能从一次接受宴
请便打开了一个口子,于是接二连三地接受宴请,再到收受礼品、
礼金直至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便是常提的“由风及腐”
现象;另一方面,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在腐败
问题之中常常会发现不正之风的身影,即“风腐交织”的现象。当
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也为“风腐同查同治”提供了政策指引,
即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
效化……”[8]。
总结 201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简称《监察法》)
颁布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数据
(1),更能够直观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2018 年 4—12 月,全国纪委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的案件为 54965 件。2019—2024 年期间,全国纪委监委历年查
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分别为 73505 件、133923 件、
104223 件、95376 件、107547 件、225275 件。据此,中共中央
强调“风腐同查同治”有着现实性、紧迫性的要求,但学界对“风
腐同查同治”这一治理模式尚未给予充分关注与回应,本文旨在
进一步明确“风腐同查同治”的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以及实现路径,
尝试为其赋予规范化、法治化内涵。
二、“风腐同查同治”的生成逻辑
(一)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治理的思想传
承
“风腐同查同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思想的传承。对于党
的不正之风,毛泽东同志指出:“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
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这就是我们的
任务。”[9]812 在强调党的作风建设的同时,毛泽东同志也将
腐败的治理置于同样重要的位置,强调“从事经济和财政业务的
工作人员,还必须克服存在着的有些还是很严重的官僚主义,例
如贪污现象,摆空架子,无益的‘正规化’,文牍主义等等”[9]
89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党积极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2),以进一步正风反腐。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并形成了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理论[10]。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对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高度重视,他指出,“我们党现在的状况还远不是令人满意。
党内还存在着不少没有来得及清理和解决的严重问题……所有
这些,都是党内的危险因素,腐败因素,是党内思想不纯、作风
不纯、组织不纯的严重表现”[11]。对于不正之风他进一步提到:
“有的党政机关设了许多公司,把国家拨的经费拿去做生意,以
权谋私,化公为私。还有其他的种种不正之风。对于这些,群众
很不满意。我们要提醒人们,尤其是共产党员们,不能这样做。
不是在整党吗?应该首先把这些不正之风整一整。”[12]112
对于腐败问题,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
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确实有失败的危险……我们一
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惩治腐败……”[12]313-314。可见,在党
的建设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将党风建设与惩治腐败摆在同等重要
的位置。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针对社会不
稳定因素,指出“这次动乱中所以有那么多人被阴谋分子煽动起
来,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极少数领导干部中
存在严重腐败现象……再经过一定时间的努力,制定防止和惩治
腐败的制度,使党风有根本好转,恢复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
系”[13]62-63。在党的十四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
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提到,对于反腐败工作,要“紧紧抓住本地
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刹住群众最不满意的几股不正之
风……”[13]325。同时,强调“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
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13]326。在党的十
四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
纠正不正之风,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定要下大力气认真
解决”[13]408。在党的十五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
会议上,江泽民同志要求,重视实践中长时间存在的腐败问题未
能发现、有的干部刚被提拔就发现存在问题的现象,并指出“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14]。这
也说明作风建设和腐败治理同样重要。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治理上,胡锦涛同志指出,“事实证
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道路,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
始的”[15]。他强调在反腐倡廉过程中要坚持惩防并举,即“要
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
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
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
减少到最低程度”[16]45,“我们要紧紧围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