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有企业巡察专题
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依据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要求,本人深入、系统
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国资委党委针对深化国
企巡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同时,对照集团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紧密结合
自身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深入地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明确整改
的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详细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企改革要求方面
1.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对“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以及2025年国企改革深化提
升行动方案缺乏深入、透彻的理解。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以及企业数字化转
型等工作进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等靠要”思想。例如,在新能源项目投资方面,投
资进度相较于集团要求滞后了15个百分点,这充分反映出在推动企业战略布局方面
缺乏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应有的紧迫感,未能从宏观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这些工作对
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
2.执行国家战略缺乏坚决性。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这一重大国家战略行动过程
中,对高耗能产线的技术改造投入明显不足。科技创新方面,“揭榜挂帅”机制未能得
到有效落实,这一机制旨在激发企业内部的创新活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未能充
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来看,仅为2.1%,与行业标杆企业
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力提
升,不利于企业在国家战略框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3.改革攻坚缺乏坚韧不拔的毅力。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进展较为缓慢。
其中,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机制执行不够彻底,这反映出在企业
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方面存在较大的阻力和困难。例如,2024年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
幅低于集团平均水平,这一指标的不理想状况与三项制度改革推进缓慢存在一定的
关联,表明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和效率提升方面存在需要深入解决的问题。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
1.“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仅仅满足于
开会进行部署安排以及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化工作,缺乏深入的监督和管理。全年仅
仅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次数较少,难以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把
控。对于子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问题线索,在处置过程中,跟踪督办力度不足,这
可能导致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进而损害企业利益,破坏企业内部的廉
洁环境。
2.作风建设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存在较为严重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要求
基层填报的报表系统多达12个,其中重复数据项占比超过30%。这种情况不仅增加了
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而且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未能对企业的实际管理和
决策产生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在调研工作方面,存在“走经典路线”的问题,对困难企
业的走访覆盖率不足60%,这使得对基层实际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难以制定
出符合实际需求的政策和决策,影响企业整体发展的均衡性。
3.廉洁风险防控存在漏洞。在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企业运营的关键领域,监督
管理不够严格。例如,2024年审计工作发现了3起违规关联交易问题,但在整改过程
中,未能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这意味着问题可能仍然存在潜在风险,容易引发廉
洁风险问题,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业务融合深度不够。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的程序执行不够规
范。例如,2024年有2个重大项目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前置程序,这反映出在企业
治理结构中,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决策未能实现有效的衔接和协同。在科研团队
中,“党员责任区”的覆盖率仅为45%,这表明党员在科研创新等关键业务领域的引领
和示范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不利于党建工作与企业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
2.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中的相互批评环节存在“辣味不足”的问题。
在2024年收集的23条意见中,实质性批评仅占30%,这意味着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能达
到应有的深度和效果,未能真正发挥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促进党员干部自我提
升方面的重要作用。主题党日活动与生产经营结合不够紧密,缺乏针对性和实效
性,导致党员参与率持续走低,这反映出在党组织活动策划方面未能充分考虑党员
的实际需求和企业的经营目标,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在高层次人才的党员发展工作方面,力度不足。核
心技术团队中党员占比不足40%,这对于在企业核心技术领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
用、引领技术创新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年轻干部培养方面,存在“重使用轻
培养”的问题,85后中层干部系统培训年均不足40学时,这不利于年轻干部的综合素
质提升和职业发展,从长远来看,可能影响企业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和整体素质提
升。
(四)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1.整改工作存在“过关”心态。针对2024年巡察反馈的7项问题,其中有2项整改措
施仅仅停留在建章立制的层面,未能对整改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这种“过关”心
态反映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对企业健
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可能导致整改工作浮于表面,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2.举一反三不够全面彻底。在针对招投标领域问题进行整改时,未能同步开展
供应商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这一失误导致同类问题在2025年一季度的审计工作中再
次出现,充分说明在整改过程中缺乏系统性思维和全面性考量,未能从根源上查找
问题并进行全面整改,从而使企业面临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风险。
3.成果运用不够充分有效。在企业管理中,未将巡察整改工作与绩效考核进行
深度挂钩,整改成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参考权重不足15%。这使得巡察整改工作与
企业的激励机制未能有效结合,难以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积极性和
重视程度,不利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问题根源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