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新《统计法》奋力书写某某统计高质
量发展新篇章
作为一名在统计战线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老兵”,这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后,我反复研读了
法条原文,结合某某统计工作的点点滴滴,越学越觉得心里亮堂,
越学越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这部新法不仅是统计工作的“根
本大法”,更是我们破解统计难题、提升服务质效的“金钥匙”,
字里行间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饱
含着对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的殷切期望。下面,结合某某统计工
作实际,谈谈我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新法要义,把准统计工作“定盘星”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指示器”,数据质量是统
计工作的生命线。新修订的《统计法》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从法律层面构建了
更为严密的数据质量保障体系。这让我想起刚参加统计工作时,
老局长常说的一句话:“统计数据掺不得半点假,每一个数字背
后都是千家万户的生计,都是党委政府决策的依据。”如今,新
法用更刚性的条款诠释了这句话的分量。
从某某实际看,作为云南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统计工作始
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生态立市、文化兴市、和谐稳
市”战略部署展开,既要为全省统计大局提供“某某数据”,更
要为地方发展提供“统计智慧”。过去几年,我们在工业转型升
级、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统计
实践经验,但也面临着一些共性难题:比如部分基层单位统计基
础薄弱,数据报送“估摸着来”;个别行业数据与实际发展态势
存在偏差,影响决策参考;统计执法“软肩膀挑不起硬担子”,
对造假行为震慑不足。新《统计法》的修订,恰恰针对这些痛点
难点,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新法强化了“数据质量终身追责”机制,明确了各级统计机
构、统计人员以及调查对象的法律责任,这让我们在开展工作时
更有底气。记得去年在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数据核查时,发现某县
一家建材企业存在虚报产值问题,当时碍于“人情面子”和地方
发展压力,处理时有所顾虑。新法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对统计造
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这为我们排除干扰、坚守原则提
供了法律后盾。今后,不管是谁,只要触碰数据质量红线,必须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含糊。
同时,新法突出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导向,要求统计工
作更加注重反映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实践成效。这与某某
当前的发展阶段高度契合。我们正在推进新能源电池、绿色硅材
等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并行,统计指标
体系必须与时俱进。比如,过去我们更多关注工业增加值总量,
现在则要更加注重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占比等质量效益指标。
新法鼓励统计改革创新,为我们构建更科学的统计监测体系提供
了法律依据,这是最让基层统计人感到振奋的。
二、紧扣职能职责,筑牢数据质量“防火墙”
统计部门的核心职能是“数说发展、服务决策”,而数据质
量是履行好这一职能的前提。新《统计法》对统计机构的职责定
位更加清晰,要求我们既要当好数据的“生产者”,更要当好数
据质量的“守护者”。结合某某实际,我们必须从源头抓起,构
建全流程、多层次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在源头数据采集上求“实”。基层是统计数据的“第一站”,
源头数据不实,后续一切工作都是空中楼阁。某某有 10 个县(市、
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参差不齐,部分村(社区)统计员
身兼数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近年来推行
了“村级统计员职业化”试点,在陆良县、麒麟区选取 20 个村
(社区),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稳定统计队伍,开展常态化业务培
训。新《统计法》强调“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这让我们更
加坚定了推进这项工作的决心。下一步,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
推广这一做法,实现每个村(社区)有 1 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
持证上岗、定期考核,从源头上减少“数出多门、数据打架”的
现象。
企业是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新法对企业的义务和权利作出
了更明确的规定。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中小企业统计台
账不健全,填报数据随意性大。去年开展的“企业统计基础规范
化建设”行动中,我们帮助 200 多家重点企业完善了统计台账,
培训了 3000 多名企业统计人员。新法实施后,我们将把这项工
作常态化,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企业统计信用档案,
对诚信企业给予便利,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管,形成“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比如,对连续三年保持数据真实准确的
企业,在享受惠企政策、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对存在数据造假
行为的,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让企业不敢假、不能假、
不想假。
在数据审核评估上求“严”。某某作为工业大市,规上工业
企业数量占全省的 15%左右,数据审核任务繁重。过去,我们
主要依靠人工审核和经验判断,效率不高。这几年,我们投入力
量建设了“某某统计数据智能审核平台”,将工业、投资、贸易
等主要领域的 200 多项指标纳入系统,设置了 3000 多条审核规
则,实现了数据异常自动预警。去年,通过平台发现并纠正数据
错误 1200 多笔,核实率达到 100%。
新《统计法》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统计工作效能”,
这更加坚定了我们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的方向。下一步,我们计
划将平台功能扩展到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对接税务、电力、海
关等部门的行政记录,构建“数据共享、交叉验证”机制。比如,
通过比对企业用电量、税收数据与上报的产值数据,判断其匹配
度,从技术层面筑牢防假防线。同时,我们正在试点“电子台
账”,让企业数据从生产经营环节直接生成统计数据,减少人工
干预,从流程上保障数据真实。
在统计执法监督上求“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
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过去,基层统计执法存在“不敢罚、不愿罚”
的问题,有的地方担心影响营商环境,对数据造假行为“高高举
起、轻轻放下”。新《统计法》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
度,明确了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追责措施,这让我们执法更
有底气。
去年,我们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专项督
查”,对 3 个县(区)的 12 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 2 起典
型数据造假案例,不仅对企业进行了处罚,还追究了当地统计机
构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在全市引起了不小震动。新法实施后,我
们将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