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诫勉谈话时的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
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 2025 年 8 月 7 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
开的诫勉谈话会议精神,我作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
就 2025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滞后问题,结合自身思想、
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现将检讨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
下:
一、问题复盘与深刻检讨
2025 年 3 月,我县启动实施 1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这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点民生工程,也是县
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作为分管领导,
我本应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却因思想松懈、作风漂浮,导致项
目推进严重滞后——截至 7 月底,仅完成总工程量的 38%(原计
划 6 月底完成 60%),其中渠道衬砌、机耕路硬化等关键工程滞
后超 2 个月,群众多次通过“12345”热线反映“施工队三天打
鱼两天晒网”“田块整理后杂草丛生”等问题。经县委督查室、
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核查,问题症结虽涉及施工方管理松散、监理
单位履职不到位等客观因素,但根本原因在于我的政治站位不高、
责任担当缺失、工作作风不实。
(一)理论学习“热在表面”,政治判断力出现偏差。年初
以来,我虽按时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也组织分管部门
开展了“项目建设年”专题研讨,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
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系统性。特别是对“粮食安全是‘国之
大者’”的政治内涵理解不深,片面认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常
规工作”,未从“端稳中国饭碗”的战略高度把握其紧迫性。3
月项目启动会上,我谨照本宣科传达了上级文件,未结合我县
“山地多、地块散”的实际研究具体推进措施;6 月县委常委会
听取项目进展时,我仍以“天气多雨影响工期”“施工队人员不
足”等客观理由汇报,对自身统筹不力的问题避重就轻。这种
“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本质上是党性修养弱化的表现,把
“国之大者”当成了“墙上标语”。
(二)责任落实“浮在面上”,担当作为力严重缺失。作为
分管副县长,我本应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的闭环机
制,但实际工作中存在“挂名调度、遥控指挥”现象。4 月项目
进入施工黄金期,我因忙于筹备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连续两周未
按计划到项目现场督导,仅通过微信群“遥控”农业农村局负责
人;5 月县纪委监委发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的提醒
函》后,我虽签批“请农业农村局抓紧落实”,但未亲自约谈施
工方、监理方主要负责人,也未协调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解决
施工中的用地纠纷、道路运输等问题。6 月 20 日,我在项目现
场调研时,看到施工队只在田埂边“做样子”,却未当场严肃问
责,反而安慰乡镇干部“慢慢来,质量比进度重要”——这种
“老好人”思想,实则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利益漠视的表
现。正如县委书记在诫勉谈话中指出的:“文秘出身的干部,最
容易犯‘重文字轻落实’的毛病,你把材料写得再漂亮,项目落
不了地,群众得不到实惠,就是最大的失职!”
(三)作风建设“软在骨里”,抓落实能力亟待提升。回顾
项目推进全过程,我暴露出三大作风短板:一是调研不深。年初
制定方案时,仅召开 1 次部门座谈会,未深入田间地头征求种粮
大户、村组干部意见,导致“机耕路宽度设计不符合农机作业需
求”“灌溉管道铺设未避开村民住房”等问题反复出现;二是协
调不力。项目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 7 个部门,
我却以“属地管理”为由,未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导致土
地平整与环评审批脱节,延误施工节点;三是督考不严。虽然制
定了考核办法,但对施工方的奖惩措施停留在“发文件”层面,
6 月以来施工方累计延误 12 次,仅口头警告 1 次,未按合同扣
除违约金。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从“文秘思维”向“行政思维”转
型的不到位,习惯用“写材料”代替“抓落实”,用“留痕管理”
代替“实效管理”。
二、整改实践与阶段成效
诫勉谈话后,我痛定思痛,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抓整改,
重点围绕“思想纠偏、责任压实、机制重构”三大方向发力,目
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以“学深悟透”铸魂,重塑政治担当之“魂”。坚持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
治任务,制定个人整改学习计划:每周一晚固定 2 小时学习《习
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2—2025
年)》,结合项目实际撰写学习笔记 1.2 万字;8 月 1 日,牵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