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忏悔书
尊敬的组织:
怀着万分沉重、愧疚和悔恨的心情,我写下这份忏悔书。这
不仅仅是组织对我的要求,更是一次我迟来已久、必须进行的自
我审判与灵魂洗礼。当我静坐桌前,回望过去,手中的笔重若千钧,
心中的痛无以复加。组织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关于 6 起违规吃
喝典型问题的通报》,点名指出了我——XX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XX 局副局长 XX,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并存在其他违纪
违法行为的问题,给予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此,我完全接受,毫
无怨言,并对组织给予我的这次悬崖勒马、治病救人的机会,表示
最深切的感谢。
此刻,过往的一幕幕在脑海中翻腾,羞愧、悔恨、痛苦的情绪
交织在一起,让我夜不能寐。我深知,这封忏悔书,不仅是向组织的
交代,更是向党和人民的请罪。我必须毫无保留地、坦诚地、深
刻地剖析自己的错误,挖掘思想的毒瘤,并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向
组织、向人民彻底坦白,以期获得宽恕,并警示他人。
一、我所犯错误的事实陈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今天我所犯下的严重错误,并非偶然,
而是长期以来思想防线松动、党性修养滑坡、纪律观念淡薄的必
然结果。那次被组织查处的违规宴请,只是我一系列错误行为中
最突出的一个“脓包”,它的破裂,暴露了我肌体深处的病灶。
事情大约发生在 2025 年 3 月下旬。当时,我市一个重点项目
刚刚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该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的某市属国有企
业——XX 集团的一位负责人,也是我认识多年的老熟人,多次联
系我,表示要“汇报一下近期的工作情况,并代表企业对我局在该
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安保支持表示感谢”。起初,我还有一丝警惕,但
几次三番的“盛情”之下,我那早已麻痹的神经、被虚荣心包裹
的意志,最终还是让我放下了戒备。我错误地认为,这只是一次“工
作餐”,是正常的“公务交往”,还能借此机会“联络感情”,为今
后工作开展“铺路”。
于是,我不仅同意了这次宴请,更是在对方提出安排在一家名
为“XX 水榭”的高档会所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更为严重
的是,在明知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都有严格规定的情况下,我默许
甚至间接安排了对方超标准接待的行为。当天的宴请,规模远超
规定,参与者除了少数几位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人员,更多的是一些
与公务毫无关联的人员,总人数达到了 15 人之多。宴席上,高档菜
肴、名贵酒水轮番上阵,觥筹交错之间,所谓的“汇报工作”早已
被抛诸脑后,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阿谀奉承和人情勾兑的靡靡之音。
整个宴请的费用,全部由该国有企业用公款支付,并以“商务接待
费”的名目违规入账。
坐在那样的场合,我并非没有过一丝不安。看着那些奢华的
场面,听着那些奉承的话语,我内心深处一个微弱的声音在提醒我:
这是不对的,这是违反规定的。然而,长期的思想麻痹和官僚习气,
让我选择了无视和自我欺骗。我用“工作需要”“人情难却”这
样的借口来麻醉自己,享受着那种被“围猎者”捧在中心的感觉,
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手中
的权力姓“公”不姓“私”。
现在回想起来,这次违规宴请绝非孤例。它是我近年来一系
列错误行为的集中体现。在此,我必须向组织坦白,除了这次宴请,
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
要求,对于一些商人老板送来的土特产、茶叶、烟酒等,有时会以
“人情往来”“盛情难却”为由收下,虽然价值不算巨大,但性质极
其恶劣。这种行为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为今天的严重错误埋下
了祸根。我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一些朋友、熟人的请托“打
招呼”,虽然没有直接的权钱交易,但这种“人情”的运用,本身就
是对公平公正的践踏,是对人民赋予我的权力的滥用。我从一名
曾经嫉恶如仇的交通巡警支队政委,一步步蜕变,走到了今天这个
危险的悬崖边缘。
二、思想根源的深刻剖析
深挖我所犯错误的根源,问题表现在吃喝上、在交往上,但根
子长在思想上。这是一次彻头彻尾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
脱轨和崩塌。
第一,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松动了。我出身于普通家庭,是
党和人民一手培养起来的干部。我还清晰地记得,年轻时穿上警
服,面对警徽庄严宣誓时的激动心情,那时候的我,满怀着对党的
忠诚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2021 年 7 月,当我被任命为 XX 区公安
分局局长时,也曾暗下决心,要为一方平安鞠躬尽瘁。然而,随着职
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特别是在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吹捧和“围
猎”中,我逐渐飘飘然了。忘记了入党为什么、当警察图什么、
当干部干什么。理论学习变成了走过场,思想改造变成了“空对
空”,党性锻炼变成了“纸上谈兵”。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在我的脑中变得模糊,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意识也随之淡化。思想上的“缺钙”,导致了精神上的“软骨
病”,最终在各种诱惑面前打了败仗。
第二,纪法意识的“高压线”失灵了。作为一名在公安战线
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我本应是党纪国法的坚定捍卫者和模范遵
守者。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曾反复学习,也曾在各种会议上
要求下属严格遵守。但可悲的是,我却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不
照自己”的典型。在我的潜意识里,总觉得那些规定是给别人看
的,自己作为一方主要领导,偶尔“出格”一次、享受一点“特殊
待遇”没什么大不了。这种“看客”心态和“侥幸”心理,让我
对纪律和规矩失去了应有的敬畏之心。“温水煮青蛙”的效应在
我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从收受一点土特产,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
执行公务的宴请,我在违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直到被组织当头棒
喝,才幡然醒悟,但为时已晚。我把党纪国法当成了可以逾越的“橡
皮筋”,最终被它狠狠地弹伤。
第三,公仆情怀的“根基石”动摇了。我忘记了“权为民所
赋,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