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XX 市纪委监委“知敬畏、懂感恩、爱岗
位”纪律作风建设大讨论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很荣幸能在此次“知敬畏、懂感恩、爱岗位”纪律作风建设
大讨论活动中,与各位同志作交流。这次大讨论恰逢其时,意义深
远,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也是一次精准的作风校准。作为一
名身处纪检监察战线的干部,结合自身工作与近期学习,我想从
“敬畏、感恩、岗位”这三个关键词出发,谈几点不成熟的感受
与反思,希望能与大家共勉。
一、心存敬畏,方能行稳致远——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压
舱石”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敬畏,是共产
党人安身立命的基石,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护身符”
与“压舱石”。这份敬畏,我认为至少包含三个层面。
首先,是敬畏组织、敬畏权力。纪检监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
的,是沉甸甸的信任与重托。每一份问题线索的处置,每一次谈话
函询的开展,每一项审查调查的深入,都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
治生命,关系到一方政治生态的清明。这份权力,绝非个人私器,稍
有不慎,就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在工作中,我时常反思,面
对堆积如山的案卷和复杂的案情,是否会产生职业性的麻木与倦
怠?是否会在程序与实体之间,偶尔忽略了对当事人权利的充分
保障?这种反思让我警醒,必须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严格
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办事,确保手中的每一份权力都在阳光下
运行,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其次,是敬畏纪法、敬畏规矩。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
部队”,纪法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武器。习近平总书记
反复强调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指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八项规定”,到不断修订完善的党纪
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纪法的笼子越织越密,规矩的红线愈
发清晰。作为执纪执法者,更应成为尊纪守法的标杆。我深刻感
到,对纪法的学习不能停留在表面,必须入脑入心,做到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要坚决摒弃“灯下黑”的思想,不仅要用纪法“手电
筒”照别人,更要时常用“探照灯”审视自己,检视自身是否存在
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确保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最后,是敬畏群众、敬畏民心。“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
作风建设的核心,就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近期学习
《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让我对“江山就是
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们的工作,最终评判权
在人民群众手中。查处一个腐败分子,是为民除害;纠治一种不正
之风,是回应民盼。因此,在工作中,我提醒自己要力戒“官本位”
思想和机关作风,不能满足于“文来文往”,要真正扑下身子、沉
到一线,听取群众最真实的呼声,解决他们“急难愁盼”的难题。
只有心怀对人民的敬畏,才能在工作中找准定位,把握方向,使我
们的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于民。
二、懂得感恩,方能忠诚履职——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动
力源”
感恩,是一种情怀,更是一种责任。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这
份感恩之心,源于党组织的培养,源于人民群众的信任,更源于这
个伟大时代提供的广阔平台。懂感恩,才能将外在的要求转化为
内在的自觉,为事业注入不竭动力。
一是感恩组织的培养与信任。回望个人成长历程,从一名普
通干部到走上纪检监察岗位,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精心培
养和悉心教导。组织将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交到我们手上,这是
何等的信任。这种信任,不是放任,而是更高的要求和更严的约束。
常怀感恩之心,就要将这份信任转化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在
面对重大原则问题时,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面对各种诱惑考验
时,保持定力、守住底线。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
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
民造福作为根本的政治担当。
二是感恩人民的期盼与支持。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