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
《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
的意见》针对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提出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
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的
有效机制,是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内容。通过债权和股权
融资协同衔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接力式的金
融服务,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有助于激发科创活力
科技型企业具有技术密集、创新密集、资金密集的特点,资
金需求规模大、周期长、抗风险能力要求高,离不开系统性、整
体性、协同性的融资支持。
一般来说,科技型企业从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历经
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成长阶段,往往需要十余年甚至
数十年时间,不同成长阶段的风险收益状况及融资需求具有显著
差异。通常来说,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技术风险突出、信用信息
缺失,规模小、资产轻、估值难,往往以股权投资特别是天使投
资、风险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一般已经实
现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具备一定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不仅可
以获取股权融资,还可以享有专利权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
订单融资等科技信贷服务;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进一
步拓展,企业可通过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在资本市场获得更多
融资机会。从股权到债权、从单一渠道到多元渠道,债权和股
权相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
化和市场拓展的全流程平稳接续。
同时,科技创新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是一个链条复杂多元、
产学研高效协同的综合生态系统。与科技创新生态体系相对应,
科技型企业融资跨越创新链、产业链、生态圈、产业集群,链条
复杂多元,面向科技创新不同链条的差异化金融需求,涉及金融
体系内部各类机构、市场、工具的衔接协作,呈现综合化、系统
化、生态化的特征,单一融资渠道一般难以覆盖其资金需求。通
过债权和股权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开展风险分担融资,发挥
信贷、股权、债权、担保等融资渠道合力,切实加强股贷债保等
各类金融工具的协调衔接,可以突破单一渠道、单一机构产品服
务局限,构建产品多元、时间持续、链条完整的融资生态,既能
促进金融实现风险收益的平衡,也有助于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降
低科技创新活动的试错成本。
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是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关键举
措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立业之本。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
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与制造业深度融
合,正在重塑全球产业格局,催生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商
业模式。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
重要着力点。必须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强化我国在全球产业
链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提升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新质生
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要素,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
作为经营主体的科技型企业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金融服务科技
创新的实现载体。
作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的第一篇,科技
金融不仅是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也锚定
了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重要着力点。科技金融通过金融
工具、金融制度与各类金融服务的系统性活动安排促进科技创新,
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也是应有之义和重要形式。《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金融服务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
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
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为深化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
衔接的实践提出新的要求。从科技金融创新探索看,很长一段时
间以来,我国债市、股市联动释放的“1+1>2”的效果,有力支持
了企业科技创新。
发达国家一些科技型企业融资机制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衔接
特点,其成功得益于社会信用体系完善、退出机制成熟、政府担
保政策支持及中介机构协同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