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上的讲
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主要任
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省、
市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我县前一阶段工
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
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背景下公平竞争审查的
重大战略意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将其置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突出位置。今年 6 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公平
竞争审查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将这项制度固化下来,标志
着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全新
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
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第一,公平竞争审查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石。构建全
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
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是从政策
制定的源头上,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
和做法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它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旨在切除那
些通过不当行政干预扭曲资源配置、阻碍市场准入、给予特定企
业不正当优势的“病灶”,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一视同仁、平等
参与的市场环境,从而真正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公平竞争审查是优化营以及商环境的核心举措。营商
环境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一个地区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
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而法治化、可预期的公平竞争环境,是
最好的“梧桐树”,最能吸引“金凤凰”。当所有企业,无论大小、
无论内外,都能在同一片蓝天下,遵循同样的规则进行竞争,他
们的创新活力和投资热情才会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因此,严格落
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就是向社会、向市场释放最明确、最强烈
的信号: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让
所有企业家都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第三,公平竞争审查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有效途径。这项制度
的本质,是对政府权力的一种自我约束和规范。它要求政府部门
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必须进行“自我体
检”,审视其是否可能排除或限制竞争。这就在政府和市场之间
建立了一道“防火墙”,有效防止了公权力的“越位”和“错
位”,推动政府从“划桨人”向“掌舵人”转变,将更多精力投
入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上来。这是我们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正视现实差距,清醒认识当前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面
临的挑战与不足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公平竞争审查
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建立了由 22 个部门组成的县级公平
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构建了“谁起草、谁审查”的
工作格局,有序开展了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增
量政策“应审尽审”的目标。根据统计,2025 年上半年,全县
各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时,累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112 件次,审查率达到 98%,识别并
纠正了 8 处可能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条款,工作取得了一
定成效。
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对照《条例》
的新要求,对标先进地区的好做法,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
和弱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想审”的思想藩篱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和干部对公
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深,仍然存在惯性思维。
有的认为这项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一家的事,与己无关;有的将
其视为一项额外负担,认为是束缚手脚的“紧箍咒”,在制定政
策时习惯于“给本地企业留点好处”“给重点项目开点绿灯”,存
在规避审查、选择性审查的侥幸心理。这种“重发展、轻公平”
的陈旧观念,是影响制度落地生根的最大障碍。
二是“不会审”的专业能力亟待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
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从我们日常掌握的情况看,一些
部门的审查工作还停留在比较浅的层面,审查质量有待提高。有
的审查流于形式,满足于在文件上“打勾画圈”,程序走了,但
实质性问题没有发现;有的对隐性壁垒识别能力不足,一些政策
表面看公平普惠,但通过设置不合理的注册地、特定业绩、所有
制形式等门槛,实质上构成了对外地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歧视。就
像省内一些地区曾出现的,有的政策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由本地企
业承建,有的强制要求用户统一选用指定几家公司的产品,还有
的对获得奖补的企业设置过长的年限不许迁出本地。这些都是典
型的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断提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