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以过硬作风建设
护航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党课,主题是“以过硬作风建设护
航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这既是一次思想上的再统一、认识
上的再深化,更是一次行动上的再动员、责任上的再压实。当
前,我们中心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机遇与
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事业要发展,作风是保障。我们
取得的任何一项成绩,都离不开优良作风的支撑;我们面临的
任何一个难题,都需要我们以过硬作风去攻克。因此,在今天
这个时间节点,重提作风建设,意义尤为重大。
一、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思
想根基
作风问题,从来都不是小事。它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事
业兴衰。对我们调解中心而言,作风就是我们的形象,是我们
的公信力,更是我们履行定分止争、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神圣
职责的生命线。
首先,加强作风建设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历
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一部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就是一部持
之以恒的作风建设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正风肃纪,开创了作风建设
的新局面。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矛盾化解重要阵地,我们必须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
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确保
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我们手中的调解
书,一头连着法律的尊严,一头连着百姓的期盼。如果我们的
作风不过硬,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就无法赢得当事
人的信任,更谈不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其次,加强作风建设是推动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
要。近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中心的工作取得
了长足进步。截至今年9月底,我们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
超过580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2.4%,群众满意度评分高
达98.5%,成功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
护*地区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我
们全体同志用心血和汗水浇灌的结果,是我们良好工作局面的
生动体现。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船到中流浪更
急,人到半山路更陡。随着社会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
调整,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多样性、对抗性前所未有,人民群
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对我们的专业能力、调解
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对我们的工作作风提出了严峻考验。
一个松散懈怠的团队,不可能打胜仗;一种漂浮不定的状
态,不可能开新局。只有锤炼出“严、真、细、实、快”的过
硬作风,我们才能在新征程上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实现
新跨越。
最后,加强作风建设是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内在要
求。队伍是事业的根本。一支队伍有没有战斗力,关键看作
风。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传家宝”,是抵
御歪风邪气、保持队伍纯洁的“防护网”,更是提升效能、推
动发展的“加速器”。我们身处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每天
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如果没有
坚定的理想信念、严明的纪律规矩、务实的工作态度,就容易
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迷失方向,甚至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因
此,我们必须把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永恒课题,常抓不
懈,久久为功,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
良、群众信赖的调解铁军。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检视作风建设沉疴顽
疾
肯定成绩,是为了更好地前进;直面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
决。在肯定工作主流的同时,我们必须本着对事业、对同志、
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用“刀刃向内”的勇
气,深入剖析当前中心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
虽然集中在少数人身上,但其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它会像病毒
一样侵蚀我们队伍的健康肌体,损害我们中心的公信力,影响
矛盾化解的质效。
第一类问题是担当作为“软”,存在“避事”心态。个别同
志信奉“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哲学,面对
急难险重的任务,习惯性地往后躲、绕道走。有的同志,对于
一些历史遗留的、涉及面广的复杂案件,不是迎难而上、积极
研究解决方案,而是以“情况复杂”“条件不成熟”为由,一
拖再拖,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还有的同志,因为自身能
力不足或者知识恐慌,对一些新领域、新类型的纠纷,比如涉
众型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接、不愿
碰,失去了学习提升、攻坚克难的最佳时机。这种“软骨
病”,本质上是责任心缺失、事业心不强的表现,它直接导致
工作效能低下,错失化解矛盾的“黄金窗口期”。
第二类问题是纪律规矩“松”,存在“散漫”风气。少数同
志纪律意识淡薄,规矩观念不强。有的把单位的会议纪要、内
部讨论的未定论事项,当作谈资在私下传播,甚至添油加
醋,造成信息混乱和不良影响。有的同志组织观念差,未经批
准擅自决策,搞“先斩后奏”。更有甚者,对中心的决策部
署,不是坚决执行,而是妄加评论、歪曲解读,在背后散布消
极言论,制造内部不和谐音符。这些行为看似小节,实则破坏
了组织的集中统一,挑战了纪律的严肃性。如果我们对这种风
气听之任之,队伍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毫无战斗力可言。
第三类问题是工作态度“浮”,存在“漂浮”现象。部分同
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满足于“大概”“差不多”,缺乏精
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的在撰写调解协议时,满足于套用
模板,对案件的个性化细节、潜在的履行风险考虑不周,导致
协议内容空泛,可操作性不强,为后续的履行埋下隐患。有的
同志判断力不足,容易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功利
思想重,总想着走捷径、求速成,忽视了调解工作打基础、利
长远的艰苦努力。这种浮躁的心态,导致我们的工作成果看似
光鲜,实则根基不牢,经不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第四类问题是服从意识“弱”,存在“梗阻”行为。个别员
工对领导交办的合理任务,不是想方设法完成,而是讲条件、
打折扣,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消极怠工。安排一项工
作,推三阻四;要求一个进度,迟迟不动。有的甚至当面一
套、背后一套,搞“两面人”做派,严重影响了政令畅通和工
作部署的落实。这种行为,往小了说是个人主义作祟,往大了
说是对组织原则的挑战。一个步调不一致的集体,是无法高效
运转的。
第五类问题是责任落实“虚”,存在“好人”主义。这个问
题主要体MAT现在部分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身上。一些同志
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哲学,对下属要求不
严,管理不力。看到不良现象和错误行为,不是及时提醒、严
肃批评,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对于
表现突出的正面典型,挖掘不深、宣传不够、激励不足,导
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负面现象。这种不敢管、不愿管
的“宽松软”,实质上是一种不负责任,它会纵容歪风邪
气,挫伤先进同志的积极性,最终损害的是整个集体和事业的
利益。
以上这五类问题,是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整改的沉疴顽
疾。“小问题”不纠,必成“大隐患”。全体干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