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X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X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X 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 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 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X 省食品 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X 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 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意义 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地区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红白喜 事或传统节庆等各种活动所设宴席。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 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举办红白喜事等宴席的规模越来 越大,由于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存在不确定性,一些地方农村集体 聚餐场所简陋,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加工操作不符 合要求,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充分 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 性,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长 效机制,全力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 二、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 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完善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集体聚餐 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健康体检、食品安全培训 管理制度和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指导制度,努力将农村集体聚餐的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 的发生。 三、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 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指导 200 人以 上的集体聚餐(一个餐次的就餐人数,下同)。 (二)行政村(社区)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受理,指导 200 人以下(含 200 人)的集体聚餐。 (三)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定期对乡镇(街 道)、行政村(社区)食安管理员和农村集体聚餐厨师进行业务 培训。 (四)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 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办者应当主动申报农村集体聚餐基本情况,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应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 四、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受理和指导 (一)备案要求。100 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进行备 案。举办者或承办者原则上应提前 3 天将举办时间、餐次、地址、 参加人数、菜单、承办者等内容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行政村(社 区)进行备案(特殊情况应在 7 个工作日内补全备案信息),并 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受理要求。行政村(社区)负责受理农村集体聚餐备 案,并告知注意事项。行政村(社区)应当在 24 小时内将备案 信息报告和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所在地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