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
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按照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
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广泛征
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
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
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
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等5个方面,深入查摆自身
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
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将党
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实践的具体举措有时不够迅速有力。
面对中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宏大战略,我在谋
划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时,虽然提出了建设“智慧政
法”的目标,但在初期方案设计中,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了技
术参数和硬件设备的采购上,对于如何将数据资源与基层网格
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如何真正赋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
防思考得不够深入,导致部分乡镇的综治信息平台与公安、司
法等部门的数据壁垒未能第一时间有效打通,影响了“智慧大
脑”在实战中效能的最大化发挥,未能完全将中央的顶层设计
以最快速度、最优方式在*县落地生根。二是对一些领域潜在的
政治风险洞察力和预见性尚有不足。今年年初,在处置*乡因征
地补偿引发的网络舆情事件中,我最初将其定性为一起普通的
民事经济纠纷,主要指令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
作。但对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进而发
酵升级为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风险的政治属性认识不足,未能第
一时间启动多部门联动的舆情引导和风险管控预案,导致在事
件处置初期一度陷入被动,错失了最佳的引导时机,反映出自
身在复杂局面下由表及里、见微知著的政治敏锐性仍需锤炼。
三是在将理论学习成果高效转化为指导政法工作实践的能力上
存在差距。虽然能够坚持学习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但在实际
工作中,运用其指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系统性思维还不够。
例如,在牵头组织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中,我的工
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了对已经暴露的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处置
和善后维稳上,对于如何运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维,建立健
全一个覆盖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多部门信息共享的早期预
警识别和联动干预机制,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谋划得不
够超前、推动得不够有力。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理论学习的系
统性和钻研深度有待加强。在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
习时,我往往能够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篇目,并结合分管工作
准备发言提纲,但静下心来系统研读原著、全面把握理论体系
的“挤”和“钻”的劲头有所减弱。有时满足于对基本观点和
核心词汇的掌握,而没有投入足够精力去深入探究贯穿其中的
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导致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历
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理解还不够透彻,用党的创新
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根基扎得还不够牢。二是对照党章
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的标尺不够严格。随着工作阅历的增
长,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经验主义”思想,认为自己多
年来能够守住底线、没有出过大问题,在思想深处对一些细微
之处的党性锤炼有所放松。例如,在连续高强度完成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督导等急难险重任务后,偶尔会产生“歇歇脚、松口
气”的念头,在每日反躬自省、净化思想方面有所懈怠,没有
真正做到将党性修养内化为一种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生活习
惯,时时刻刻以党员的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三是将党性修养
与人民立场深度融合的自觉性需要提升。在推进“我为群众办
实事”实践活动中,我牵头推动了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
系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到了每个乡镇。但在工作初
期,我更多地关注了工作站点的覆盖率、派驻律师的人数等可
量化的“硬件”指标,而对于偏远山区群众是否真正能够方便
地获得服务、法律服务的质量是否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矛盾
纠纷是否得到实质性化解等“软件”效果,通过“蹲点式”调
研进行跟踪问效不够,说明自己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的落脚点还没有完全踩实。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深
入践行新时代“四下基层”制度还不够扎实。尽管我每年都安
排了固定的基层调研时间,但有时调研的形式和内容存在一定
的程式化倾向。多数情况下是按照预定路线,到乡镇政法委员
会办公室、派出所、法庭等地听取工作汇报,与基层干部座谈
交流较多。而真正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走进村居社
区,与普通群众坐下来拉家常,倾听他们对社会治安、司法公
正、干部作风最真实想法和诉求的“微服私访”式调研开展得
较少,导致对一些隐藏在基层深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
得不够全面、不够鲜活。二是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在引导
和鼓励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上做得不够。在主持召开政法委员
会研究重大事项,尤其是一些自己经过深思熟虑、已形成初步
意见的议题时,虽然能够坚持末位表态,保障每位委员的发言
权利,但有时在会议讨论的引导上,可能会不自觉地流露出自
己的倾向性,使得一些同志可能存在顾虑,未能充分发表不同
甚至是反对的意见。比如在一次讨论“雪亮工程”升级改造方
案时,我对一套技术先进但成本较高的方案有所偏好,在听取
意见时对该方案的优势阐述较多,对其他方案的探讨深度不
够,影响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三是防微杜渐、反对特权
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堤坝筑得还不够牢固。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
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考察调研等
方面均未出现违规问题。但在一些细节上,自我要求不够严
苛。例如,偶尔因临时加班或紧急会议,会为了节省时间,让
下级单位的同志帮忙处理一些个人事务,如代取文件、代办手
续等。虽然这些都是工作相关的“小事”,但没有严格做到公
私分明,客观上可能会让基层干警产生领导有特权的误解,影
响了自身的形象和威信。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面对政法工作
中的一些深层次改革难题,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在推进司法
责任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过程中,面对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
对绩效考核、错案追究等机制产生的畏难和抵触情绪,我一度
产生了“缓一缓、稳一稳”的想法,担心改革力度过大会影响
队伍稳定和办案积极性。因此,在督促法、检两院细化和落实
相关改革配套措施时,魄力不足、韧劲不够,更多的是进行原
则性要求,而没有亲自带队去啃“硬骨头”,去研究和破解改
革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体现了斗争精神和担当精神有所弱化。
二是在应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问题时,主动靠前、牵头协
调的意识不够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县委部署的重点工
作,涉及政法系统多个部门。但在工作中,我有时习惯于“上
传下达”,满足于召开联席会议、印发协调文件,对于如何主
动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如何
建立一个真正高效运转的涉企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等具体
问题,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和举措。对于一些边界不
清、责任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