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公安局长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
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区委关于召开 2025 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我紧
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
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
基础上,我围绕“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
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在将
“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上存在温差。
能够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取得一切历史性成就、发
生一切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但在将其全面融入分管政法工
作的具体实践中,还存在思考不深、结合不紧的问题。例如,在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的新部署时,我市及时组织政法各单位进行了传达学习,但在推
动制定我区具体落实方案的过程中,更多地强调了技术层面和流
程层面的优化,对于如何从根本上体现全会精神所蕴含的政治导
向和价值追求,如何确保每一项改革举措都首先服务于巩固党的
执政地位这一根本政治要求,思考谋划的深度和站位的高度还有
所欠缺,未能第一时间将政治要求细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
工作标准。二是在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上存在偏差。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时习惯于从法律、
技术、专业的角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而从政治层面洞察问题本
质、把握发展趋势、防范化解风险的敏锐性还不够强。比如,在
处理几起因老旧小区改造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中,我初期的工
作重心主要放在安抚群众情绪、协调施工方和居民代表进行法律
调解上,力求案结事了。但在后续的复盘中才意识到,对事件背
后可能存在的,因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而导致的党群关系疏远、
群众对政府信任度下降等深层次政治风险,未能做到早发现、早
研判、早处置,体现了政治判断力的不足。三是在贯彻落实党中
央决策部署的系统性和穿透力上存在落差。对中央及省市委的重
大决策部署,能够做到闻令而动、坚决执行,但在推动政策“最
后一公里”的落地见效上,还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现象。以推进
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例虽然多次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深挖彻查“保护伞”,但在实际督导中,对公安、检察、法院
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机制建设抓得比较紧,而对于如何推动纪检监
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线索移交、协同办案方面建立更深层次、更
高效的联动机制,所做的具体协调和制度设计还不够深入,导致
个别案件在“打财断血”和深挖彻查环节进展相对缓慢,影响了
整体斗争成效的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在理论学习的
深化内化上仍有不足。虽然能够坚持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和政府
党组的集体学习,但有时存在“学过等于学好”的错误认识,满
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个人自学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
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些原创性理
论、战略性思想,满足于知其然,对其所以然,所以必然的内在
逻辑和深刻内涵,钻研得不够透彻。比如,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
想时,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能够熟知熟记,
但在如何运用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去指导解决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中遇到的实际难题,如行政执法“宽松软”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
的平衡问题,思考和探索还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
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党性分析的经常性和深刻性上仍有不足。参
加组织生活会时,能够坦诚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但会后主动
“照镜子、正衣冠”的自觉性还不够。有时以工作繁忙为借口,
静下心来反思自己思想动态、审视自己党性修养的时候不多,对
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能及时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例
如,有时看到基层政法干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而产生怨言时,内
心会产生同情,进而在推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一些硬性措
施时,可能会不自觉地考虑“会不会加重基层负担”,这种“人
之常情”的想法,实质上是未能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最高标准
来要求自己,党性原则的坚定性在潜移默化中有所松懈。三是在
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上仍有不足。作为在红色土地上成
长起来的干部,对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有着深厚的感情,但如何
将这份感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做得还不够。在日
常工作中,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如何推动分管
领域的工作在全市排名中争先进位,而对于自己所做的每一项工
作是否都真正践行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的初心使命,拷问得不够。比如,在规划 2025 年全区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时,我更关注的是服务站点的覆盖率、法律援助案
件的办结数等量化指标,而对于偏远乡镇的群众是否能真正享受
到便捷、高效、暖心的法律服务,对于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需求
是否得到了充分满足,通过实地走访、蹲点调研等方式去切身体
会和检验得还不够,为民情怀的根基扎得还不够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在
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上存在“脚力”和“心力”的差距。能
够按照要求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定期到基层联系点调研、接
访。但在调研过程中,有时存在“被安排”的现象,与基层干部
交流多,与普通群众的深入交流少。比如,今年下半年,为化解
一个持续多年的社区邻里纠纷我带队到该社区现场办公,听取了
社区干部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但事后回想,
自己更多的是扮演了一个“裁判员”的角色,急于定分止争,而
没有花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纠纷背后更深层次的社区治理问题,没
有真正坐到群众的炕头上,听听他们对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等方
面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还没有完全打通。
二是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存在“事前”和“事中”的差距。
能够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坚
持集体讨论决定。但有时为了提高议事效率,对于一些自认为
“问题不大、方向明确”的工作,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
公会议讨论前,与班子其他成员特别是分管领域关联不大的同志
沟通酝酿不够充分。例如,在推动我区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一
个重大项目时,由于项目专业性较强,我在会前主要征求了政法
委、公安、财政等直接相关部门的意见,认为方案已经比较成熟,
对于可能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数据安全等需要其他班子成
员把关的环节,沟通铺垫不足,虽然最终议题得以通过,但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