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 2025 年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六个对照)
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的统一部署,X 支队党支部委员会紧扣会议主题,在深
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普遍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
上,严格对照本次组织生活会要求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深入查
摆支部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
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支部班子对照六个方面要求,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查摆出以
下问题:
(一)理论武装系统性深入性结合度有待提升
一是理论学习“消化吸收”转化效果不强。支部虽能坚持
“首学”制度,2025 年组织集中学习 XX 次,但部分班子成员
满足于“读过了”“学过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特别是关于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缺乏系统性钻研和前瞻性思考。例如,在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
中全会精神时,更多是传达文件要点,结合有组织犯罪新形态、
新趋势开展专题研讨不足,将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
公共安全体系的要求转化为侦查打击策略的主动谋划不多。二是
“悟原理”的深度和自觉性不足。班子成员在领学导学中,有
时照本宣科多,联系侦查实践中的复杂情况、干警思想实际进行
深刻阐释少,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个别同志在撰写学习心得
时,存在摘抄拼凑现象,未能真正将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为政治判
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理论指导实践存在“温
差”。面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新型有组织犯罪等挑战,班子运用
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破解难题的能力
有欠缺。在谋划 2025 年专项工作时,虽然强调了政治引领,但
在具体方案中如何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等理念,思路不够清
晰,措施不够具体,存在“说做两张皮”的倾向。
(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创造力尚需加强
一是贯彻落实中的“中梗阻”现象偶有发生。支部班子能够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
级党委各项决定。但在将上级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宏观部署转
化为本支部具体行动时,有时存在机械执行、等靠上级细化方案
的情况。例如,在接到某跨区域涉黑线索核查指令后,前期主要
等待市局层面协调,主动对接相关地区、整合内部资源开展先期
研判的主动性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查效率。二是围绕中
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不充分。班子能够认识到有组织
犯罪侦查工作服务全市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性,但在如何“更好
发挥 XX‘三大功能’‘四大作用’”方面,结合支部实际思考不
深、落地不实。例如,在推动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整治深度融合
上,满足于完成移送“三书一函”的数量指标,对后续整改效果
的跟踪问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支部层面的协调推动力度
不足,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未得到充分调动。三是重大事项请示
报告规范性有瑕疵。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但在执行
请示报告制度上,有时存在“怕麻烦”心理或认为“业务工作为
主”。去年第三季度,支部一名委员因紧急跨省办案,行程变更
未能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支部和上级口头报备,仅事后补了手续,
反映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规范。
(三)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锤炼不足
一是“三会一课”内容形式创新不够吸引力下降。2025 年
支部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 X 次、支委会 XX 次、党小组会 XX 次,
讲授党课 X 次,但部分活动存在“程式化”问题。主题党日有
时与业务工作简单捆绑,去 XX 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后,未能及时
组织党员结合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活
动“党味”不浓,教育功能弱化。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
不足。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查摆问题有时避重就轻,用工
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相互批评多以“希望”“建议”开头,诸
如“在督办某涉恶团伙案时,存在求稳怕错思想,导致侦查节奏
偏慢”等直指要害的批评较少,“红脸出汗”未能成为常态。三
是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打折扣。班子全年开展谈心谈话 XX
人次,但较多集中于职务变动、工作调整或出现苗头时,常态化
思想交流不够。与长期在外办案的党员民警谈话,多关心生活困
难,对其思想动态、面临的压力疏导不足,未能完全发挥谈心
谈话凝聚思想、解决问题的功能。
(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存在短板
一是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不够敏锐。支部班子履行直接管理监
督党员职责,但有时对党员的监督管理融入日常业务不够紧密。
例如,个别党员在连续侦办大要案后,产生了松懈厌战情绪,参
加组织生活积极性有所下降,班子未能第一时间察觉并进行提醒,
直到民主评议党员征求意见时才有所反映。二是先锋模范作用在
攻坚克难中引领不够突出。虽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但结果运
用与激励担当作为结合不紧。在组建某重大涉黑案件专案组临时
党支部时,虽然考虑了业务能力,但在有意识地给优秀党员干警
压担子、搭平台,并以此示范引领方面,谋划不够深入。三是在
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实效有待提升。支部 XX 名党员均完成了
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但存在“报而少到”或“到而无效”现象。
部分党员参与社区活动仅限于节日慰问,结合自身专业,主动为
社区提供扫黑除恶法律咨询、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不高,报到
服务流于形式。
(五)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
一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主动性不强。支部虽然要求党
员在办案中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但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排
涉黑涉恶线索的机制不健全。2025 年,支部受理的线索中,群
众主动举报占比不高,反映出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方面做得不
够。有群众反映,在配合调查后,对案件后续进展知晓度低,支
部在规范回告反馈、做好被害人安抚工作上,缺乏统一要求和有
效监督。二是网上群众路线走得不够扎实。支部建立了工作微信
群,但主要用于发布通知,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典
型案例,与网民互动、收集涉网犯罪线索的主动性不足。个别党
员民警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对敏感话题转载评论较为随意,支部
虽有过提醒,但未建立常态化的网络言行监督引导机制。三是组
织志愿活动与业务结合不紧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的志愿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