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求和上级有关部署安排,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
求意见、坦诚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我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对照“五
个带头”重点内容,以及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反面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刻的自我
检查和党性分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上一年度(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我个人共查摆出理论学习深度、调研
实效、攻坚克难锐气、队伍精细化管理等4个方面*个具体问题。一年来,我切实履
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逐项推动落实。一是针对“理论学习与检察实践融合不够
紧密”问题,我坚持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年内组织并参加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次,其中专题研讨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次,牵头将理论
学习成果转化为《关于依法保障**县重点产业发展的检察意见》等*项具体工作举
措。二是针对“下沉一线调研‘走深走实’有差距”问题,我严格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全
年赴乡镇检察室、联系点及企业、社区调研*次,其中“四不两直”调研*次,现场办
公解决律师阅卷难、司法救助申请流程长等实际问题*个,形成了《关于涉众型经济
犯罪追赃挽损难问题的调研报告》。三是针对“在推动某些改革事项上闯劲不足”问
题,我主动牵头攻坚,稳妥推进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领域的拓展应用,年内办
理合规案件*件;积极探索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建设,主导研发的“违规领取养老金类
案监督模型”已初步应用并发现线索*条。四是针对“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抓手
不多”问题,推动修订完善了《干警日常行为监督管理细则》,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
动*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覆盖全院干警*轮次。截至目前,上年度查摆的*个问题
均已完成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方面(如理论转化效能、改革攻坚的系统
性)仍需长期坚持、深化提升。同时,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前梳理的和以往尚未彻
底解决的问题,均已纳入整改台账,持续跟进,未出现“烂尾”现象。
二、对照“五个带头”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典型案例剖析
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
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能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
一领导。但深刻反思,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三力”的实践转化仍有温差。对
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能够做到及时
学习,但在将其转化为指导**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具体思路、破解法律监督难题
的有效方法上,有时思考不够深、结合不够紧。比如,在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
案件”要求时,虽然全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总体向好,但对于如何系统性构建适
应**县情、体现司法规律的“高质效”长效工作机制,思考谋划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还
不够强,更多是参照上级部署和兄弟院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的“自
选动作”不多。二是落实决策部署的穿透力有待加强。对于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上级
决策部署,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但在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最后一公
里”上,有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风险。例如,在推进落实最高检*号检察建议过程
中,虽然召开了联席会议、制发了检察建议,但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后续整改落实
情况的跟踪督导、协同联动还不够持续有力,导致部分建议的效果未能完全达到预
期。三是在复杂斗争中保持战略定力的韧性需进一步锤炼。面对检察工作现代化进
程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有时会产生一定的焦虑情绪,比如在应对舆情风险、处理重
大敏感案件时,虽然能坚持法治原则,但在统筹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
果最优解的过程中,内心偶有纠结,反映出从政治高度审视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仍需提升。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能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理想信念。但对照更高标准,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深
刻性尚有提升空间:一是理论学习的“挤劲”和“钻劲”有所松懈。满足于完成“规定动
作”,对党的创新理论体系进行系统性、研究性学习的深度不够,存在“用到才学、急
用才学”的情况。比如,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部署,虽
然组织学习了,但如何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特别是在诉源治理、检察建议促进社
会治理方面形成更具**特色的模式,深入研究、提出独到见解不够。二是党性修养
的“日常功”下得不够深。有时以事务工作繁忙为由,将参加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简单等同于完成政治任务,主动、严肃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的意识
不够强。例如,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虽然能带头作自我批评,但对支
部其他同志的批评,有时碍于情面,点问题不够直接、“辣味”不足。三是改造主观世
界的自觉性有待增强。对标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反躬自省、净化思想灵魂的主动
性不足。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虽然能做到不信不传,但进行旗帜鲜
明批驳斗争的锐气还不够足。在个人修养上,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功成名就”的懈怠
感,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有所弱化。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能够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
线,遵守组织原则,严守纪律规矩。但深入查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为民司法”的
温度和精度需持续加温。虽然重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但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
纷、真正解开群众心结上,还可以做得更细更实。比如,在处理一些历时较长的
申诉案件时,有时过多依赖法律程序和证据审查,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心理疏导
和困难帮扶工作还可以加强,导致个别案件“案结事未了”。在保障特定群体权益方
面,虽然开展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支持起诉等工作,但精准对接**县群众最急最
忧最盼的司法需求,推出更多“小而精”的便民利民举措方面,创新不够。二是执行
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有待提高。在党组会议决策时,虽然能坚持“末位表态”,但在议题
会前酝酿、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上,有时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准备不够充分,可
能导致个别议题讨论深度不够。在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方面,有时部署
工作、交任务压担子多,听取他们独立思考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够充
分。三是纪律规矩的“高压线”意识需时刻绷紧。能够带头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和检察纪
律,但对分管领域和干警的日常监督提醒,有时存在“信任代替监督”的想法,抓早抓
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够。对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如不捕不诉、案件延期、涉
案财物管理等)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动态更新和刚性
约束力有待加强。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能够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检察
工作发展。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担当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政
绩观需要持续校准。有时过于关注核心业务数据在全市的排名位次,对于这些数据
背后反映的司法理念、办案质效、群众感受等深层次问题,分析研究不够透彻。在
推进工作时,有时存在“显绩”与“潜绩”摆布不够均衡的问题,对一些打基础、利长远
但短期内难见成效的工作(如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干警综合素能长效培养),投入
的精力相对不足。二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衰减。面对检察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的一
些硬骨头,比如法律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权刚性不足、跨部门数据壁垒等问
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主动协调党委、政法委和相关执法司法部
门寻求突破的闯劲和韧劲不够。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虽然能靠前指挥,但
亲历性审查、带头阅卷调查做得还不够经常。三是风险防控的底线思维需进一步筑
牢。对检察办案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虽然强调得多,但系统性、前瞻性的
预判和应对预案准备还不够充分。例如,在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