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需把握的着力点
(治理)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轨道遵
循。党的二十大把法治和中国式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对“在法
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党
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
改革必须贯彻的一项重大原则,提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明确了法治在保
障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24
年 10 月 2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
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深入推
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指明了方
向。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应抓住关键着力点,深化法治领域改
革,从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
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抓住“改革”这个关键,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
改革的实践进程中推进法治建设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
的关键一招,是推动我国法治蓬勃发展的强大动力。在以进一步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完善我国法治体系,必须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从法
治理论上看,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
时代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
国作出的重大原创性理论贡献。2015 年 2 月 2 日,习近平总书
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改革和
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
法治”等原创性理论,深刻回答了人们在改革和法治关系上存在
的理论困惑、破解了认识误区,为新时代处理好两者关系提供了
根本遵循。2018 年 8 月 2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
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
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高度,提出要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若干
辩证关系,其中之一就是“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
完善法治”。2024 年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一项系
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从方法
论的高度不仅把“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
改革需要统筹处理好各种关系中的首要关系,而且把“在改革中
完善法治”的原则性要求,与时俱进地发展为“以改革之力完善
法治”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完善法治”的科学方法和实施路径,
创新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大理论。
从法治实践来看,统筹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实现改革
和法治相统一,必须突破保守思维定式和僵化观念的束缚,以进
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来设计法治、布局法治;必须
坚持守正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顺应时
代进步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以进一步全
面深化改革的新举措新方法来完善法治、推进法治;必须坚持问
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创新导向,统筹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法治实
践创新、法治制度创新、法治文化创新,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释放的强大力量来完善法治、建设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
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以更加健全完善的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抓住“系统”这个关键,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更好发挥
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
改革的规律性认识,形成内涵丰富、体系完备、方法科学的改革
方法论,推动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
构,引领全面深化改革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
会总结以往成功经验,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系统
观念、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
牢牢抓住“系统”这个关键予以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
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坚定
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 年第 5 期)当前,法治
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
完全到位,法治领域某些改革还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加强党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更加注重以系统观念、
系统思维、系统方法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
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法
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
内法规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着力解决好法治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法治是政治和政策的集中体现,法治领域改革本质上属于政
治体制改革范畴,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完善我国法治体系必须
坚持正确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
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
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
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求
是》2022 年第 4 期)“法治领域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把
握原则、坚守底线,决不能把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
‘追捧’西方法治实践”(同上),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
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三、抓住“完善”这个关键,推进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在法
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
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
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
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
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
国》,中央文献出版社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