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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共治视角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效能提升的机制与对策——基于XX市的调研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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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共治视角下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效能提升的 机制与对策——基于 XX 市的调研与实践 为贯彻中央“持续为基层减负”与“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 管”双重部署,破解“基层治理资源趋紧与监管效能要求提升 的结构性矛盾”,我们于 2025年 8月至 12月开展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聚焦“减负≠减效能”核心命题,在全市 12县(市、 区),通过“三查两访”方式开展工作:核查 2024-2025年 “三资”业务台账、合同档案,抽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记 录;访谈安康市、福建省漳州等市的镇村干部(含经管站人 员)、村民代表等方式,最终形成本报告,为全市优化“三 资”监管体系、助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一、安康市“三资”监管成效与基础 近年来,我市以“数字赋能+机制创新”为抓手,在保障基 层减负的同时推动监管效能提升,为集体经济发展筑牢基础, 核心成效以数据佐证如下。 (一)数字监管覆盖全域,减负与效率双提升 平台贯通率达 99.99%:2021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平台建 设,178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上线建账,2024年平稳接入 “陕农经”平台,截至 2025年 12月,建立 16525个组织,已 记账组织 1814个,登记合同 34719份。基层人工台账填报量减 少 70%;资金监管效率提升 60%: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 算,累计完成线上审批支付 16933笔、金额 11.7亿元,有效减 少了白条抵库、坐收坐支,镇级审核时间从平均 3天压缩至 4 小时;数据支撑精准化:录入资产卡片 13.8万份、成员信息 146万人、资产变动记录 3.2万条,为收益分配提供数据支 撑,2024年村均经营性收益较上一年增长 18.2%。但平台功能 仍存在“重记录、轻预警”“重公开、轻互动”的短板,为后 续问题埋下隐患。 (二)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风险防控能力增强 合同整改率超 95%:通过“六查”(查主体、期限、履 约、收缴、备案、合规)清理合同 6万余份,整改问题合同 5.6万份,收回集体土地 4.1万亩,收回集体资产 1.7亿元, 追缴合同欠款 1.4亿元;财务规范从无到有:整治 532个村财 务问题,追回侵占资金 116.31万元;整改不规范账务 97万 元;化解债务 69.28万元;协同监管形成震慑:构建了纪检、 组织、财政、审计、农业等多部门的监管体系,开展跨县区交 叉审计、县级提级审计,2025年开展村两委换届“清账”审计 工作,审计行政村 1762个、查处违法案件 26个,审计资金总 额 141.04亿元、追回资金损失 14.24万元,移交纪委 31人。 但历史合同整改仍有遗留问题,且新签合同的专业审核缺位问 题尚未根治。 (三)机制创新激发动能,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三联”机制在中省媒体推广:以“支部联建、产业联 盟、资源联享”为核心框架,全市已实现 1673个党支部与百万 余群众结对,推动产业链协同、资产入股和利润分配,把党建 活力转化为产业动力,实现了农村经济提质增效、群众增收致 富的多赢局面。 “国企带镇村”模式被列为全国改革案例:汉阴县以县级 乡村振兴集团为核心、镇级国企子公司为桥梁、村集体经济组 织为平台,通过县级国企统筹资金,减少村级单独决策的资金 使用风险,同步实现资金流向全程可追溯,20232024年累计实 现利税 3052万元,为全县 89个村分红约 343万元,带动约 4000人就业,人均增收约 3000元。 群众获得感提升:2024年全市集体经济成员分红超 3762 万元(较 2017年增长 23倍),1780个村(社区)全部消除 “空壳村”,9个单位被获评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 体。2024年安康市村均资产总额较全省平均水平高 12%,但资 金闲置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8%。 二、基层‘三资’监管质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分析 尽管成效显著,但调研发现,“减负要求严、监管标准 高、基层能力弱”的三重压力仍致矛盾凸显,具体表现及成因 如下。 (一)合同审核缺专业、缺程序,资产流失风险加剧。受 访村中,12个村存在合同“三不规范”:资产折股不计折旧 (如某村价值 180万元社区工厂租期 5年,约定年租金 3.6万 元,一次性付清租金 18万元,预计社区工厂使用年限 15年, 年折旧应计提 12万元,五年合同村集体实际亏损 48万元)、 资源发包程序违法(某组擅自转让河滩地给非集体成员)、权 属界定不清(村集体签订了 100万资金的入股分红合同,但并 未明确村集体的股权份额)。 主要原因是县镇级经管站平均每站仅 2-3人,45岁以上人 员占比超 60%,财会、法律专业背景者不足 30%,镇级无力开展 实质性审核,本应进行“村级初审-镇级复审”双环节,实质变 为“村级直报”;另外,部分干部为完成招商任务,“重引 进、轻审核”,将合同审查简化为“签字备案”。 (二)部门权责交叉,资产移交责权追溯难。扶贫资产、 衔接项目移交中,80%仅以“清单式”移交(无权属证明、收益 分配约定),如某镇移交蔬菜加工厂房未明确使用期限,某项 目将“苗木栽种”(生产性投入)记为经营性资产,导致账实 不符。 主要原因是部门“九龙治水”:项目建设(镇)、验收 (部门)、接收(村)环节无统一标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