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
境保护法》)于 2015年 1月 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促进《环境
保护法》贯彻实施,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
会 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任汪在祥任
组长、部分五级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
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4月下旬,执法检查组组织了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专题知识讲座,对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进行
问卷调查,并在荆门人大网、荆门人大履职平台、荆门日报等
载体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公开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
人民群众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意见建议。5月下
旬,执法检查组聚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水土气污染防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
检查,先后深入钟祥市、京山市、东宝区、掇刀区,实地检查
了紫岗矿业、京兰水泥厂、八里干沟、朱家沟水库等 15个现
场,并评查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
件,走访了格林美、金贤达、盈德气体 3家企业和市第二垃圾
填埋场周边商户及村民,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
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6月上旬,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
政府以及市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
12个市直部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比较全面地
了解了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环境保护法》实施 7年多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司
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强化工作举措、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健全体制机制、压实
法律责任落实,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社会公众
参与度明显提高。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污染防治
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一)学习宣传不断深入。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各级党
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组织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切实
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执法人
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对公众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
络论坛等各类新闻载体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文件。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
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五进”活动,发放宣传手
册 2万余册,教育普及群众超过 5万余人。成立环境保护志愿
者协会,开展环境教育、环境监督等活动 500余场,进一步拓
宽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督办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
护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企业宣传。组建普法帮扶小分队,
深入企业开展“两宣讲一帮扶”活动,发放法规汇编手册、宣
传单 5000余份。结合党建活动入企开展专家授课讲解企业生产
法律责任,以案释法。2021年举办专项业务培训 7次,参加培
训 1400人次以上,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
(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印发《荆
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党政工作职责》《荆门市生态环境损
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荆门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
施办法》,实行党政同责、离任查责、终身追责,有力推进地
方政府、领导干部环保法律责任落实。二是落实报告制度。各
级政府严格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认真办理落实审议意
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完善生态环保规
划体系,实行生态红线“一张图”管控,制定《荆门市生态功
能安全区规划》《荆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方案》,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区
域生态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四是完善赔偿制度。出台《荆门
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
估管理办法》《荆门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2017年
以来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16起,赔偿金额 7608万元。
2020年完成湖北紫岗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件,协议赔偿 5257万元。五是推进环境监测。优化全市环境监
测网络,布设地表水监控点 66个,地下水监控点 4个,长江入
河口监测点 10个,土壤监测点 16个,初步形成要素全覆盖的
环境监测体系。截至去年年底,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与共享
平台数据显示,我市数据联网率 100%。六是推行绿色发展。编
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碳排放交易、生活垃圾分类和绿色出
行,全市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 96.9%。推行生态绿色发展,
创建国家生态县 1个、生态镇 2个,省级生态镇 48个、生态村
576个。我市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京
山市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东宝区“秸秆-
秸秆板-定制家居”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在全省推介。
(三)污染防治不断推进。一是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国家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 170个问
题,整改完成 130个,剩余 40个正有序推进;交办信访件 676
件,办结 665件,阶段性办结 11件。磷化工污染治理成效持续
巩固,磷石膏渣库环境风险有效管控,“三磷”治理经验得到
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肯定,信访件办理“前、准、快、严、
实”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市区一体
化防控,实施专班化运作与精细化管理,推动 PM2.5和臭氧污
染协同防控。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区镇村 4级大气网格化管理网
络,建设“智慧荆门”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建筑工地扬
尘、餐饮油烟、原煤散烧等 12个专项整治活动,推进 52家涉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有效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2019年,我市是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唯
一改善城市。2020年,PM10、PM2.5和优良率三项指标改善率
全国靠前、全省前三。掇刀区创建“无异味企业、无异味园
区”成效初显,从检查组走访情况来看,自 2021年以来,城南
片区异味污染明显下降。三是狠抓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长江
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 61家、关停取
缔各类码头 76个、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 619个、排查整治重点
湖泊 46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严格管控河湖水岸线,实施重
点水域“十年禁渔”。扎实实施水环境和城镇污水治理,投入
37亿元,完成竹皮河沿线 133个问题排口整治和 12个乡镇生
活污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