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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全县政法系统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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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全县政法系统整治酒 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政法系统整治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 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 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剖析酒驾醉驾问题的严峻形 势,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全面部署政法系统酒驾醉驾专项整 治工作,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干警是 法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其性质更为恶 劣,影响更为深远,危害更为严重。政法干警酒驾醉驾,不仅 仅是个人行为失范,更是对法治信仰的背叛、对职业荣誉的玷 污、对群众信任的辜负。对此,我们必须有比普通干部更清醒 的认识、更严格的标准、更坚决的态度。全县政法系统要以此 次会议为契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铲除酒驾醉驾这一 毒瘤,以实际行动维护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直面问题、正视差距,深刻把握整治酒驾醉驾的紧迫性 和必要性 酒驾醉驾看似是个人生活中的"小事",实则是关系法治权 威、队伍形象、群众安全的"大事"。全县政法系统必须站在政 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切实增 强整治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酒驾醉驾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亵渎。法律的生命在于 实施,法治的权威在于执行。政法干警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 守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标杆和模范。然 而,个别政法干警置法律于不顾,酒后驾车、醉酒上路,将法 律底线踩在脚下。这种行为,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蔑视,是对 职业操守的彻底背叛。执法者犯法,其危害远超普通人违 法——它动摇的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损害的是整个政法 系统的公信力。"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 从。"政法干警如果连最基本的交通法规都不能遵守,又何以让 群众信服法律、敬畏法律?对此,我们必须有刀刃向内的勇 气,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捍卫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二)酒驾醉驾是对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道路千万 条,安全第一条。酒驾醉驾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 一,每一个酒驾醉驾行为背后,都潜藏着一场可能发生的悲 剧。醉酒驾车,方向盘握在手中,握着的却是他人和自己的生 命。近年来,全国各地因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屡见不 鲜,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 碎,令人痛心疾首。政法干警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群众安 全的守护者,更应该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中最高位 置。如果政法干警自身都不能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又如 何守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这不是小节问题,而是大义问 题、大德问题、大是大非问题。 (三)酒驾醉驾是对队伍建设的严重损害。队伍建设是政法 工作的根本。近年来,全县政法系统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 领,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 升。但必须清醒看到,酒驾醉驾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暴露出一 些单位在队伍管理上存在漏洞和短板。有的单位重业务轻管 理,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单位教育 方式老套单一,警示效果浮于表面;有的领导干部对下属酒驾 醉驾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说情开脱。这些问题如 果不加以解决,必将严重影响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损 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酒 驾醉驾,正是纯洁队伍、锤炼作风、提升形象的迫切需要。 (四)酒驾醉驾是对纪律底线的严重突破。纪律是管党治党 的"戒尺",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对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政 法干警酒驾醉驾,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要接受党纪政务处 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可以说,一次酒 驾,可能毁掉的是一生的政治前途和职业荣誉。个别干警心存 侥幸、铤而走险,根本原因在于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缺 失,没有真正把纪律规矩刻在心上、落到实处。整治酒驾醉 驾,就是要让每一名政法干警都深刻认识到:纪律面前没有特 殊人,法律面前没有例外者,谁触碰了红线,谁就要付出代 价。 二、深挖根源、剖析症结,准确把握酒驾醉驾问题的突出表 现和深层原因 近年来,全县政法系统在整治酒驾醉驾方面做了大量工 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形势依然不容乐 观,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矛盾亟待解决。 (一)侥幸心理根深蒂固,"不会出事"的幻觉依然存在。从 查处的案例看,绝大多数酒驾醉驾行为都源于侥幸心理。有的 认为"喝得少,头脑清醒,不会出事";有的认为"路途近,几分 钟就到,不会有事";有的认为"夜深人静,没有检查,不会被 查";还有的自恃驾驶技术好,觉得"喝点酒不影响开车"。这些 想法看似"合理",实则是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生命的漠视。酒精 对人体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控能力的影响是客观存在 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无数血的教训证明,侥幸心理是酒 驾醉驾的最大帮凶,"万一出事"就是"一万次出事"。 (二)特权思想尚未根除,"网开一面"的幻想仍有市场。个 别政法干警存在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体制内的人",交警 会"给面子";有的认为自己和交警系统"有关系",被查到也 能"摆平";有的在被查处后,不是反省自身,而是四处托人说 情、打招呼,企图逃避处罚。这种特权思想,是对法治精神的 严重扭曲,是对政法队伍形象的严重损害。政法干警本应是反 对特权、维护公平的先锋,如果自己搞特权、耍威风,那就是 对法治的最大讽刺。对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特权思想,坚 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搞法外开恩,不搞下不为例。 (三)教育管理存在短板,"入脑入心"的效果尚未真正实 现。客观地讲,当前一些单位的警示教育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 的问题。有的习惯于念文件、读通报,缺乏感染力和穿透 力;有的满足于签承诺书、写保证书,不注重跟踪落实;有的 对新入职干警、年轻干警的教育引导不够细致,对有饮酒习惯 干警的提醒约谈不够及时。警示教育如果只是走过场、做样 子,就难以真正触动灵魂、产生敬畏。此外,一些单位对干 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缺乏有效监管,对聚餐饮酒 等活动缺少必要的提醒和约束,客观上为酒驾醉驾提供了可乘 之机。 (四)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 成。整治酒驾醉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度保障和机制支 撑。目前,一些单位在酒驾醉驾问题的预防、发现、报告、处 置等环节上,制度还不够完善、衔接还不够紧密。有的单位内 部信息沟通不畅,